
民办培训学校设置基本要求_2.doc
5页民办培训学校设置基本要求 附件: 1.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2.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 附件1: 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一、基本办学规模应不低于200人 二、应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用的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办公用房至少2 0平米以上,有必须的办公设备条件;理论课集中教学场所应在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职业的安全规程 招收住宿学生,其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 三、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 四、学校管理人员,应具备较高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 (一)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19条、第20条要求 (二)校长学校应配备专职校长,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且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年龄一般不超过60岁。
(三)教学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且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并具有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四)职业指导人员(不少于1人)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培训的相关人员 (五)财务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 (六)专兼职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数量不少于教师总量的二分之一,专职教师数量不 少于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教师应具备上岗资格证书,承担高级职业技能培训的专业理论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三年以上本专业教学经历;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和三年以上本职业(工种)指导实习教学经历承担中级及以下职业技能培训的专业理论教师应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两年以上本职业(工种)教学经历;实习指导教师应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和两年以上本职业(工种)教学经历 五、学校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理论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
六、应具有与培训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职业资格培训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自编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应经过专家论证,并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组织实施 七、应建立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办学章程与发展规划、教学管理、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财务及卫生安生管理、设备管理等制度 八、举办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注册资金应达到20万元以上(不含固定资产) 九、以“浙江”冠名的民办培训学校其注册资金应在500万元以上,自有办学场地300平 方米以上 十、学校开设的培训职业(工种)应符合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附件2: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报告 (格式) 劳动(人事劳动)保障局: 根据《浙江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申请人或申请组织名称)拟申请设立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学宗旨: 二、培养目标: 三、办学规模: 四、举办者概况: 1、拟办学校名称:浙江省***市(县)***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2、拟定办学地址、邮编、联系: 3、拟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4、拟聘任校长:身份证号码: 5、举办者:******人或******单位名称 6、主管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不填) 五、办学形式:全日制、半日制、业余 六、拟办职业(工种)及培训层次:职业(工种)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名称填写,层次按 照国家职业资格 五、 四、 三、 二、一填写 七、招生对象: 八、现有办学条件:针对拟开设的职业(工种)、培训层次、办学规模等情况,就已具 备的办学软、硬件条件进行总体描述 九、内部管理体制:主要指学校成立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组织构架,职权分配 十、办学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突出学校实行独立财务会计制度,开设银行帐户并实行独立核算 申请单位(人): 年月日 第 5 页 共 5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