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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页2021年残保金政策解读快速了解残保金减免政策2019年残保金政策解读 快速了解残保金减免政策 2019年的残保金申报马上开始,按残保金政策规定,每个月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则节约一个月的残保金 残保金是什么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指为促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的开展,使各类用人单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义务,平等地承担社会责任,关爱和扶助残疾人,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均应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如果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年征缴,经市、区(县)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后,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代征收 残保金计算方式 既然提到征缴方式的改变,就让我们谈谈残保金的计算方式许多企业还是一头雾水,不太清楚到底怎么计算、需要雇佣多少人能够减免全部残保金、如果雇佣人数不够应该交多少? 您先别急,看看下面的介绍 Q:什么样的残疾人可以纳入计算 A:(1)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 (2)实际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Q:特殊计算细则有哪些 A:(1)1至2级残疾人或1至3级军残人员,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2倍计算); (2)3至4级残疾人或4至8级军残人员,按照安排1名残疾人计算(1倍计算)。
(3)可跨地区招用残疾人; (4)以劳务派遣用工的,计入派遣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5)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的单位就业的残疾人,按月计入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项目申报缴纳单位所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 Q:计算公式是什么? A: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残保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以公式计算结果为准,可以不是整数 Q:有何优惠政策 A:1.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 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 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 04 残保金准备材料 用人单位现场申报时,应提交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1.《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表》; 2. 所申报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北京市残疾人服务一卡通》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 3. 与残疾人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续签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或变更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期限的,应提供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首次申报的在编人员,应提供主管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4. 实际支付残疾人的月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应提供该残疾人病假、事假考勤记录或本单位停工、停业等相关证明材料;延期支付残疾人工资且延期不超过30天的,应提供本单位生产经营困难的证明材料; 5. 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的单位,应提供上下级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所申报残疾人为非本市户籍的,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 该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原件; 2. 该残疾人的《北京市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说明书》; 3. 上年含该残疾人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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