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强“三违”管理的若干规定.doc
16页关于加强“三违”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万安煤业万安煤业关于加强“三违”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矿各单位:为了进一步强化我矿安全管理,加大对“三违”人员的教育力度,牢固树立“安全光荣、违章可耻、工伤有罪”理念,从源头上解决“三违”人员思想上的“隐患”,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三违”的定义凡生产作业时间内、生产作业过程中、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盲目性、盲从性、无知性、习惯性、管理性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均为“三违”行为1、违章指挥 是指各单位的管理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条例、规程、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安排或指挥生产的行为在发生事故的原因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约占60~70%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三者之中,违章指挥危害最大,造成的影响和损害的程度也最为严重,它具有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三重特性,且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不可抗拒性,特别是隐性违章指挥不易发现,但对安全的威胁更大2、违章作业主要是指操作人员违反劳动生产岗位的安全规章和制度冒着危险进行作业的行为3、违反劳动纪律主要是指员工违反劳动规则和劳动秩序,即违反单位为维持生产经营秩序、保证劳动合同得以履行,以及与劳动、工作紧密相关的其他过程中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可能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
二、“三违”的分类“三违”划分为三类:即一般“三违”、严重“三违”和特别严重“三违”1、一般“三违”:是指违章行为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一定伤害或损害2、严重“三违”:是指违章行为可能对他人、自己、设备或财产等造成严重伤害或损害3、特别严重“三违”:是指严重违反“煤矿三大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三、“三违”产生的根源1、“三违”现象有人的心理、生理以及管理等多方面的原因,如安全知识缺乏、安全意识低下以及不健康的安全心理;休息不足、劳动强度大导致意识疲劳;不良情绪和异常心理的影响;逆反、偷懒、走捷径和省事心理作怪;观察不细致,思想不集中,反应不敏捷,操作不熟练;自控能力差,应急处理和自救能力差;教育培训未到位或无证上岗;现场缺乏安全检查和监护,现场管理人员责权不清,安全责任意识树立不牢;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不执行或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力,安排工作、指挥生产时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等2、实际经验表明,反“三违”要控制23种人:一是善于冒险、不考虑后果的“大胆人”,二是冒失莽撞的“勇敢人”,三是吊儿郎当的“马虎人”,四是满不在乎的“粗心人”,五是心存侥幸的“麻痹人”,六是投机取巧的“大能人”,七是固执己见的“怪癖人”,八是牢骚满腹的“情绪人”,九是难事缠身、心事重重的“忧愁人”,十是急于求成的“草率人”,十一是心神不定的“心烦人”,十二是习惯违章的“固执人”,十三是凑凑和和的“懒惰人”,十四是带病工作的“坚强人”,十五是休息不好、身体欠佳的“疲惫人”,十六是变化工种岗位的“改行人”,十七是酒后开工的“不醉人”,十八是力不从心的“老工人”,十九是初来乍到的“新工人”,二十是受了委屈的“气愤人”,二十一是不求上进的“抛锚人”,二十二是单纯追求任务指标的“效益人”,二十三是盲目听从指挥的“糊涂人”。
这23种人不仅存在于现场操作人员中,也存在于管理人员之中四、杜绝“三违”的对策1、通过认真分析发现,“三违”是引发事故的最根本和直接原因,“三违”不除,事故难免三违”行为和现象不仅存在于作业人员之中,而且在许多现场管理人员之中也大量存在,例如为了赶任务或急于完工而支持工人投机取巧、不按安全技术措施或有关安全规定作业;劳动组织混乱,组织职工疲劳作业;不履行岗位安全职责或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制定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规范和标准,审批把关不严;安全检查走过程;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不够等等2、各级管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到:岗位安全职责落实不到位、不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也是违章,违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安排工作、指挥生产是严重的违章指挥行为所以,管理人员必须首先从自身做起,牢固树立岗位安全责任意识:不违章指挥,不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违反劳动纪律,严格履行岗位安全职责,对“三违”行为坚决制止;只要管理人员作风过硬,以身作则,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爱岗、敬业、勤勉,经常深入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切实履行安全职责,监督检查到位,落实到位,执行到位,措施得力,“三违”现象就无藏身之地,安全生产事故就能得到有效遏制。
五、“三违”管理的基本原则1、教育为主,惩罚为辅;2、重点治理典型违章;3、区队主动管理,矿监督考核;六、登记程序凡我矿员工都有查处“三违”的权利和义务,安检员不少于5人次/月,下井中层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次/月;完成指标奖励50元,多完成一个奖励100元职工举报一般“三违”1人次奖励100元,举报严重“三违”1人次奖励200元查处“三违”时,必须当面向违章人员解释清楚违章事实,升井后填写书面材料,记清“三违”人员姓名、所属单位、违章地点、违章事实及性质,及时交安全科进行登记(不超过1天),否则,所查“三违”无效七、“三违”申诉若“三违”嫌疑人认为自己的行为构不成“三违”,应当面向检查人员解释清楚,也可以在升井后向矿工会提出申诉,由工会组织与安全科共同复议落实,实事求是地给予处理,“三违”申诉时间不得超过1天八、“三违”处理1、矿安全科建立“三违”人员档案,每月对“三违”人员及处罚情况公布一次鼓励区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三违”帮教活动,降低“三违”数量2、一般“三违”人员罚款100元,在连续两个月时间内,再次发生“三违”时,加倍处罚严重“三违”人员罚款200元,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季度内再发生严重“三违”的加倍处罚,并进入学习班,经学习考试合格后上岗。
3、上级单位查出“三违”人员加倍处罚4、对受到经济处罚人员,由安全科出具罚款单经安全矿长和矿长审批后报财务科,财务科负责从工资中扣除5、矿财务科建立安全罚款专用台帐,并且有专人负责专款专用,帐款的使用必须有安全科写明情况,经安全副矿长和矿长签字后方可取出6、上级单位对其进行处罚的以上级为准九、本规定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三违”类型认定细则一、特别严重“三违”行为及处罚标准1、无措施或措施不落实施工的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当班带班长300元、生产调度主任500元、当班调度员100元并停止施工2、工作面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或未经会审擅自放顶,对责任者罚款500元3、工作面过断层等地质构造带未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支护,对当班队长罚款500元、其余人员处罚50元4、掘进巷道贯通和透老巷、老空区不按规定下达贯通通知书的,对技术科负责人或(本班工作面技术员)罚款500元,探通后不按规定汇报而停工者罚队组带班长500元,并停班处理5、井下探放水工程不按批准的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对探水队责任人罚款500元,施工队组不按规定留设保安距离的,处罚该队组1000元,队长罚款1000元,带班长罚款500元;开掘到位后不按时发停工通知单,罚生产调度室300元,当班调度员100元,生产动态500元。
6、作业地点风量不足强行生产、作业的,对责任者罚款500元7、瓦检员发现瓦斯超限时,不责令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汇报处理的,对瓦斯检查员罚款1000元并开除;拒不执行瓦斯检查员撤人命令强行作业者,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0元并停班处理8、在一个采、掘、开工作面使用两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对责任者罚款500元9、现场存在事故隐患尚未处理,强令工人作业,对责任者处罚500元10、在瓦斯、一氧化碳有毒、有害气体超限的地点及停风区域强行作业者,要立即停止作业,并对责任者罚款1000元11、破坏、盗窃、盗用通防、监控、通讯等设施的,对责任者罚款1000元,并以损失金额双倍处罚12、私藏、偷盗雷管、炸药或盗割电缆的开除,并移交司法部门;对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以损失金额双倍处罚13、造成甲烷传感器失灵或人为改变传感器报警、断电参数的罚款1000元14、各类巷道未按规定下达开工、复工通知单而进行施工的,对责任者罚款1000元15、采掘工作面不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采必探,先探后采”,对责任者罚款1000元 16、采掘工作面发现有透水预兆未及时采取措施而继续作业的,对责任者罚款5000元。
17、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挥,制止违章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立即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18、对殴打、谩骂正常行使职责的安全管理人员,对责任者进行开除,并扣除当月工资19、检身员不严格执行检身制度,工人私自携带烟火下井的,对责任者罚款1000元,并进行开除20、对科队长的罚款,由职工分摊的,给予停职或降职21、不经全员培训私自安排上岗的工队及科室负责人两人共罚款500元22、未经特殊工种培训擅自操作特殊设备的责任人罚款500元,造成事故的罚款1000元并予以辞退23、井下电气设备有严重失爆的(四有俱全、三无不存在、电缆裸露铜丝)对机电矿长罚款500元、机电科长罚款500元、包机人罚款1000元24、井下使用的电缆与动车严重不符合规定导致设备燃烧损坏的,对责任人罚款3000元并停班处理25、不安坡度要求要求,安装使用不合格绞车的处罚责任人1000元26、不按规定支护而空顶作业者,处罚责任人1000元27、出现事故或者严重情况,现场人员不及时报告者处罚1000元28、监控设备不起作用或者不及时修复的处罚1000元29、瓦斯探头、甲烷检测仪、便携式瓦检仪,不按规定及时校验者,处罚1000元30、不按规定测风、测风数据填写不清或者无把测风报表经相关人员签字的处罚500元。
二、严重“三违”行为1、酒后入井,不戴矿灯、矿帽入井的处罚当班检身员100元,当事人300元,要求写出书面检查并交劳资科备案2、特殊工种无证或证件无效上岗操作者处罚科、队长300元3、瓦检员空班、漏检、假检的处罚300元4、扒、蹬、跳矿车的处罚300元5、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处罚300元6、擅自进入钉有栅栏或挂有危险警告牌的地点的处罚300元7、偷盗井上下财务的处罚300元8、在井下拆卸矿灯的处罚300元9、蓄意破坏安全设施的处罚300元10、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有烟火和用火炉取暖的处罚300元11、空顶作业、不进行“敲帮问顶”就进入作业场所的处罚300元12、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的处罚300元13、将电气设备保护装置甩掉不用,强行送电的处罚300元14、打开电气设备前不检查瓦斯浓度或没有进行验电、放电的处罚500元15、井口、井底矿车未挂钢丝绳,提前推过阻车器的处罚500元16、斜巷矿车装卸罐不使用保险叉或防跑车装置的处罚300元17、在斜巷中行走违反“行车不行人”规定的处罚300元18、斜巷提升不挂保险绳,超挂车、放飞车的处罚1000元18、主要提升运输设备安全保障装置失灵,继续进行提升运输的处罚500元。
19、有蹬皮带、蹬溜子的处罚500元20、排放瓦斯时,不执行“断电、撤人、限量”三原则的处罚1000元21、局部通风机停风未及时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的处罚500元22、临时停风区域不检查瓦斯就送电的处罚500元23、同时打开两道风门或过风门后不及时关闭处罚500元24、开车或推车时直接用矿车顶撞风门的处罚300元 25、爆破工不做引药、不做脚线与母线的连接的,其他人代替爆破工做引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