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浪底国际工程索赔实训报告(共25页).docx
25页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 小浪底工程概况1.1地理位置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位于黄河中游豫、晋两省交界处,在洛阳市西北约40km上距三门峡坝址130km,下距郑州花园口128km北依王屋、太行二山,南抵崤山余脉,西起平陆县杜家庄,东至济源市(原济源县)大峪河南北最宽处约72km,东西长93.6km 淹没区涉及两省4市(地区)所管辖的8个市(县),即河南省的孟津、新安、渑池、陕县、济源;山西省的垣曲、平陆、夏县1.2工程结构及其功能 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是小浪底景区内最具特色的风景线之一小浪底大坝位于洛阳孟津县小浪底镇,距离济源市30公里小浪底大坝不仅是中国治黄史上的丰碑,而且是世界水利工程史上最具有挑战性的杰作,也是我国跨世纪第二大水利工程总装机容量为180万千瓦(6台30万千瓦混流式发电机)地下发电厂房,高160米,长1667米的粘土斜心墙堆石坝,巍峨的进水塔,壮观的出水口,在不足一平方公里范围内拥有纵横交错的108条洞群等,使小浪底具备了防洪、防凌、发电、排沙等多项功能,是旅游者观赏黄河沧桑巨变的一大景观一年一度的调水调沙活动,气势雄伟,媲美钱塘潮水库蓄水后在大坝上游所形成的浩淼水面、曲折河巷与雄伟山势竞相生辉,构成了“北国山水好风光——黄河小浪底”。
1.3施工标准及其技术要求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合同文件对各种工作规定详尽、具体,因为它是执行过程中各项活动的最主要的依据在小浪底有这样一种说法 合同就是圣经 ,合同观念很强任何合同一方对合同进行的改动,就视为对合同的变更,都可能引起合同纠纷小浪底工程土建国际标合同文本都是四本,其中除商务条件和图纸资料以外,合同《技术规范》是厚厚的一本专门详细说明承包商要完成的各项工作的具体内容、使用的技术标准、质量保证要求等内容并将合同中常用的技术术语逐个地给出了确切的定义,以避免实践中甲、乙双方不同的理解而发生纠纷这一点与国内的工程承包合同文本中的技术条款要求相比,从形式、内容上进行了很大程度的扩展,使技术条款更具有可操作性且有助于具体问题的顺利解决 1.合同《技术规范》总则中对规范的优先次序作了明确规定当本技术规范要求与本规范涉及的其它规程、技术标准、施工规范和推荐的方法发生矛盾时,应优先采用本技术规范要求当这里涉及的和规定的规程、技术标准、施工规范、推荐的方法中的两个或多个之间发生矛盾时,应优先采用监理工程师决定的更为严格的要求 在实际中可能出现对一项工作,可以采用两个技术标准(两个国家技术标准)进行评价的情况。
合同《技术规范》就是业主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并由承包方认可接受的 合同标准 ,它直接体现了业主的特殊要求和国家技术规范的统一,它构成了合同文件的一部分,理应优先执行同时,这符合国际惯例小浪底国际工程合同商务条款《合同条件》中还规定:对指定使用的国内外标准和规范,都必须使用当前最新有效版本,所以要及时地了解各类标准和规范的修订和更新的信息 2.合同《技术规范》的特定工作内容一定程度上确实较相应的中外技术标准更严格和具体化例如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合同《技术规范》不仅要求按美国混凝土学会(ACI)211.2的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该标准实际上是在室内完成要求试验内容后就可以确定混凝土配合比,不要求必须在拌和楼上进行 原型试验 拌和而合同《技术规范》却要求进行拌和楼的 原型试验 ,待拌和物和硬化混凝土性能满足要求后再确定混凝土配合比;对于温控要求严格的混凝土,还要进行三个水灰比和规定试件数量的拌和试验,并采取预冷骨料等温控措施,待确认混凝土拌和物和硬化混凝土温度及其它性能满足要求后再确定混凝土的配合比这样,就使部分混凝土配合比经历了室内试验到现场原型试验反复筛选这就要求承包商提早对混凝土配合比进行充分地论证、试验,使混凝土质量有了较好地保证。
这一点是该项工作对应的中外技术标准所没有明确规定的 3.合同《技术规范》中的中外标准之间相互补充完善小浪底工程由于工程复杂,技术要求高,在导流洞(后改建成孔板洞)、排砂洞、明流洞等部位使用了高等级(C70)混凝土,同时这些部位又有严格的温控要求特别是在夏季高温季节的施工,为了生产低温混凝土就需要对各种材料采取降温措施,当然也希望水泥温度能低些我国水泥国标GB175、GB200中对出厂水泥温度没有做出限定,运抵现场水泥温度曾高达107℃而混凝土每降低温度1℃,需将水泥温度降低8℃,这给降低混凝土温度增加了难度而美国ACI305R标准中对使用水泥温度限定一个最高极限温度(77℃)目的是为了减缓水泥可能出现的假凝趋势和混凝土温控;在高温气候条件下,减少混凝土的塌落度损失这是在中国技术标准基础上进行可操作的具体内容的补充2 小浪底工程索赔的原因和分类2.1索赔的原因1.风险引起的索赔包括合同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如爆发战争、物价暴涨、恶劣的自然条件、施工现象条件复杂、货币汇兑风险、法规变化等等由于在承包合同的业主和承包商之间业主始终处于主导地位,相对的承包商承担的风险要多一些,所以往往承包商为了克服这个风险提出施工索赔。
小浪底工程由于后继法规的出台、税制改革的影响导致的索赔比较突出后继法规是指合同签定后国家及有关部门新出台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指由于1995年实行新劳动法在工作时间(每周工作5天,并且对加班时间也有限制)、加班工资标准的变化引起的索赔外国承包商认为新工时制和加班的限制缩短了他们在投标书中计划的工作时间,影响了工程计划和进度,外商提出增加施工人员和相应临建设施,或者给予工期延长如果要保持原计划的工作目标不变,就必须补偿承包商同加班工资标准提高而引起的额外费用监理工程师经过测算,为避免因增加人员或延长工期带来的额外费用或由此带来的索赔,补偿是合情理的,给予了外商适当补偿同时,我国税制改革的过程中,相继出台了新的税务,既有税种、税率的增减,也有相互转换和穿插,或者是同一税种的各种变化及几个税种的合并,小浪底工程涉及到并引起外商索赔的主要是增值税、消费税和印花税,由于税法问题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内容复杂,需认真分析,同时,到国家财政、税务部门了解,学习有关知识,以理服人地与外商进行谈判,在尊重合同的前提下,维护了国家利益2.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索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新的客观变化,尤其是设计变更,水利水电工程周期长,特别是像小浪底这样的大型工程,由于设计部门前期经费有限,勘测手段、技术落后,导致前期设计深度低,再由于小浪底复杂的地质条件和紧凑的结构型式,就使得施工中设计变更频繁。
由于外国承包商的报价是以原招标设计文件和图纸为基础计算的根据合同条款“施工图纸中改变任何工作的数量或性质,或增加、减少或省略了任何工作,或者改变了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顺序或施工安排”,都是变更,若此类变更影响了承包商的费用,承包商就要求重新估价,并伴随工期延长的索取小浪底工程比较典型的如二标的新增进出口边坡锚索、三标地下厂房新增顶拱预应力锚索等3.工程量变化太大引起索赔实际施工时完成的工程量往往与设计工程量有出入第四版FIDIC52.3条款明确规定当合同价变更增减超过15%时,允许对有效合同价进行调整,引起合同价变化的原因就是工程量变化承包商通过以下三个方面的经济补偿获得索赔,第一是承包商施工机械设备的失调造成的损失,由于承包商在投标时,采用的是合同文件中所述的工作量和施工要求,确定的应配备的施工设备的数量种类、型号,并按此计划组织了定货、运输及进场,而工程量的大量增加,势必要求增加新型号的施工机械,或增加原有机械设备的数量,就引起承包商的计划外投资,扩大了工程计划成本如果工程量大量削减,则引起部分原有设备的窝工,甚至弃置不用,形成了浪费,导致承包商亏损同样,工程量的变化,还使承包商已准备好的建筑材料的数量变化,引起索赔;第二,由于工程量变化引起原定工期的变化,从而引起工期延长或赶工,涉及工程费用的增加,引起索赔;第三,由于上述两种情况的直接影响,施工间接费也发生了变化,从而引起索赔。
4.施工拖期引起索赔在大型水利水电施工中,由于天气、水文、地质等影响,工程拖期的因素也较多,承包商往往强调业主的责任,当承包商额外的开支得不到补偿时,引起索赔要求,包括工期延长索赔设计图纸拖交索赔、业主风险索赔、暂停施工索赔工期延期可分为可原谅的延期和不可原谅的延期,工程师的职责是对承包商提出的工期延误和费用进行合理的分析,把可原谅延期产生的费用计算出来5.由于工期拖期赶工(加速施工Acceleration)引起的索赔当工期拖期后,业主认为该工程的推迟完工将给自己带来重大的经济损失以及政治影响时,或由于此部分工程推迟完工导致一系列工程的拖期时,业主宁可采用赶工的措施,指令承包商投入更加的人力、设备,或采取加班施工的办法,挽回已失去的工期,当然,这引起了承包商的索赔小浪底工程二标截流处在关键线路上的导流洞、进水口、出水口工程,由于修改了支护形式、导流洞内塌方频繁及共它原因,致使工期滞后十个多月,为了确保截流日期不变,给承包商下达了赶工指示,并成建制地引进了中国水利水电工程局作其分包商外国承包商原并不配合,并提出了巨额索赔额,经过业主和工程师难以想像的艰苦谈判和工作,达成了协议并实现了原日期胜利截流。
6.其它如业主违约、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施工场地、不按规定日期支付工程款等等小浪底工程外国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一是当地农民的干扰施工,影响工期;二是业主提供的条件如供水、供电,或由业主指定的当地材料如粉煤灰、油料等在质量、数量上不能满足要求此类索赔占的比重很小,一般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商具详细的证明材料方可支付2.2索赔的分类1)按索赔当事人分类 ● 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索赔; ● 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索赔; ● 承包人与供贷人之间索赔; ● 承包人与保险人之间索赔2)按索赔事件的影响分类 ● 工期拖延索赔 由于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交付设计图纸、技术资料、场地、道路等;或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指令停止工程实施;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作用等原因,造成工程中断,或工程进度放慢,使工期拖延,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 ● 不可预见的外部障碍或条件索赔 如果在施工期间,承包人在现场遇到一个有经验的承包人通常不能预见到的外界障碍或条件,例如地质与预计的(发包人提供的资料)不同,出现未预见到的岩石、淤泥或地下水等 ● 工程变更索赔 由于发包人或工程师指令修改设计、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增加或删除部分工程、修改实施计划、变更施工次序,造成工期延长和费用损失,承包人对此提出索赔。
● 工程终止索赔 由于某种原因,如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发包人违约,使工程被迫在竣工前停止实施,并不再继续进行,使承包人蒙受经济损失,因此提出索赔 ● 其他索赔 如货币贬值、汇率变化,物价和工资上涨、政策法令变化、发包人推迟支付工程款等原因引起的索赔3)按索赔要求分类 ● 工期索赔 即要求发包人延长工期,推迟竣工日期 ● 费用索赔 即要求发包人补偿费用损失,调整合同价格4)按索赔所依据的理由分类 ● 合同内索赔 即索赔以合同条文作为依据,发生了合同规定给承包人以补偿的干扰事件,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提出索赔要求这是最常见的索赔 合同外索赔 指工程过程中发生的干扰事件的性质已经超过合同范围在合同中 找不出具体的依据,一般必须根据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解决索赔问题 ● 道义索赔 指由于承包人失误(如报价失误、环境调查失误等),或发生承包人应负责的风险而造成承包人重大的损失5)按索赔的处理方式分类 ● 单项索赔 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