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临时救助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docx
3页申请“临时救助”应符合的基本条件及需要提交的材料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京政发〔2015〕26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海 民发〔2015〕57 号)》一、关于临时救助的申请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救助对象1. 具有本区户籍的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和生活困难补助对象2. 具有本区户籍的非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和生活困难补助对象3. 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居住在本区的人员二)救助程序第一类: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和生活困难补助对象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和生活困难补助对象,以家庭为单位,向 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社会救助窗口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办理所需证明材料:① 海淀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个人申请书;②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张A4纸上)③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④ 低保证、低收入证(有效期内)复印件;⑤ 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及银行近一年的进账明细;⑥ 填写北京市海淀区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⑦ 提供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医院出具 的收费票据原件等相关证明;⑧ 交通事故、火灾等突发事件,需要出警记录、事故证明、现场 照片等材料;⑨ 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第二类:非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和生活困难补助对象申请人需具有本区户籍,以家庭为单位,向户籍所在地街道社会 救助窗口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
办理所需证明材料:① 海淀区城乡居民临时救助个人申请;② 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张A4纸上)③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④ 家庭所有成员的收入证明及银行近一年的进账明细;⑤ 填写北京市海淀区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⑥ 填写“申请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登记表及授权书”;⑦ 提供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医院出具的收费票据原件等相关证明;⑧ 交通事故、火灾等突发事件,需要出警记录、事故证明、现场照片等材料;⑨ 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第三类:非本市户籍,持有本市居住证且居住在本区人员持有本市居住证的,可以个人为单位,向居住地镇政府、街道办 事处社会救助窗口或长期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申请,除提供第二类所 需相关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居住证必要时,应协调申请人户籍所 在地民政部门配合做好财产核查工作办理程序同第二类对申请救助服务的家庭或个人,当地街道、镇应当协助其向辖区 内的救助管理机构、慈善超市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也可直 接向本区各级救助管理机构申请救助服务街道、镇应当在村(居) 民委员会协助下,结合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对其困难情况进 行调查。
对经审核符合救助服务条件的,应及时协调救助管理机构、 慈善超市为其提供救助服务二、其他事项 申请人以同一事由重复申请临时救助,无正当理由的,不予救助 申请人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临时救助的,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