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 前置伦理备案成功承诺书
华西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WCH-GCP-REC-36-V1.1前置伦理审评项目备案成功承诺书(临床试验项目名称),已于20XX年X月X日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申报。£ 截止20XX年X月X日,自受理并缴费之日起已达60个工作日,未收到CDE任何否定或质疑意见。£ 至20XX年X月X日,获得CDE药物临床试验通知书,通知书编号为: 。我公司声明:本试验提交至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和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委员会的资料,与提交至CDE的申报资料完全一致,包括试验方案(版本号)和研究者手册(版本号)等(请根据情况如实填写)。我公司对违反上述承诺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XXXX公司(盖章) 负责人签名:日期: 1 / 1 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