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三九饮品产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苏打水生产线配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000吨苏打水生产线配套项目项目代码2109-410821-04-01-343331建设单位联系人建设地点焦作市修武县郇封镇位马路东段南侧地理坐标( 113 度 29 分 14.587 秒, 35 度 11 分 29.487 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C2926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修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109-410821-04-01-343331总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万元)15.2环保投资占比(%)50.67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是: 已行政处罚 用地(用海)面积(m2)8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一、修武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1、规划期限近期为2011-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2、城市性质及职能城市性质:豫北旅游目的地与服务基地、焦作东部城市组团与新兴制造业基地、生态宜居城市;国际旅游明县、焦作东部城市组团、新型工业强县、生态宜居城市。城市职能:南太行山前旅游目的与服务基地;焦作市区、新区居住功能的承接地;焦作东部的纺织、食品与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3、规划区范围规划区范围:北至北焦路(县道001)和大沙河以北700m、南至新月二线、东至规划的郑云高速与县界、西至焦作新区边界的地域划入规划区,面积共计148km2。在行政辖属范围上,包含了城关镇、周庄乡的全部、王屯乡、五里源乡以及郇封镇部分行政地域。中心城区范围:指县政府所在地城镇建成区及规划城市用地范围,包括:东至茱萸大道、南至郇塔路、西至郑焦城际高铁、北至大沙河与新焦铁路。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23km2。4、城市规模中心城区人口规模近期达9万人,中期达13万人,远期达2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近期达13km2,人均145m2;中期达16.9km2,人均130m2。5、规划布局结构规划布局结构:“双心联双轴,四廊带四片”。“双心”:以丰收路为界,北部建成区提升为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老城区,南部发展成为现代特色的综合性新城区。老城区以传统商贸、特色旅游和文化休闲娱乐为主导,宁城新区以行政办公、职业教育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老城区与新城区各自形成核心,分别为“老城商贸、旅游服务核心”和“宁城新区综合服务核心”。“双轴”:包括南北城市综合发展轴和运粮河发展轴。其中南北综合发展轴起到连接南北两大城市中心的作用,并延伸至南部产业集聚区,可以提现出修武由北向南的城市空间拓展进程。运粮河发展轴主要起到推动老城商贸、延伸旅游的作用,为中心城区的东西向商贸活力轴线。“四廊”:指的是有郑焦城际铁路、云台大道、丰收路、长济高速以及新月铁路所构成的两横两纵城市廊道,它们构成了联系郑州、新乡、焦作的快速通道,同时起到了城市生态防护廊道的作用。“四片”:是由郑焦城际铁路、云台大道、丰收路、长济高速分割而成的5个相对独立的城市组团。北部老城区以旅游、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居住和商业地产为主要功能;宁城新区以行政办公、文化娱乐、医疗保健、职业教育和居住为主导功能;产业集聚区以制造、仓储为主导功能;居住新区以居住和市场为主要功能。工业用地:继续保持现有规划格局,远景发展的工业一方面是壮大南部产业集聚区,对接焦作新区。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周庄的区位优势,考虑更多的高新制造业向周庄转移,对接焦作万方铝厂,构筑产业园区,积极发展下游产业。项目选址位于焦作市修武县郇封镇位马路东段南侧,不在修武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划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其他符合性分析二、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相符性分析项目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或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已由修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109-410821-04-01-343331。三、饮用水水源地区划1、修武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取消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豫政文202172号),修武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1处,即修武县幸福水厂北辛庄地下水井群,位于县城北五里源乡的烈杠营村西、南、北,北辛庄村东南,距离县城1.5公里,建设时间为2007年,服务范围为修武县城区全部区域,服务人口6万人,共建有7眼取水井,各井间距为357-970米,取水井井深为130米,设计取水量5万吨/日,2011年实际取水量0.79万吨/日。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一级保护区,不设置二级保护区,保护范围为:取水井外围200米以内的区域。本项目距离修武县集中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边界约12.6km,不在其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2、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郇封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1处,位于郇封镇郇封村村北,开采地下水,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2812.07,北纬351127.69。建设时间为2008年,服务范围为郇封镇政府所在的郇封村全部区域,服务人口6300人,共建有2眼取水井(一眼备用),井深均为180m,井间距为17m,设计取水量0.07万吨/日,2012年实际取水量0.05万吨/日。根据焦作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一级保护区,不划分二级及其它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为供水站围墙外东20m、南15m、西26m、北25m所围成的矩形区域。项目选址距离郇封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边界约1.5km,不在该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焦作2段工程位于温县、博爱、焦作市及修武县境内,总干渠在荥阳市李村穿过黄河,即进入焦作境内。途经温县的赵堡、南张羌、北冷、武德镇四乡,在沁河徐堡桥东穿越沁河,经金城、苏家作、阳庙三乡,于博爱聂村穿过大沙河进入城区,自启心村北穿越丰收路、人民大道,经新庄、新店、土林、西王褚、东王褚、西于村、东于村、小庄、定和、恩村、墙南出城区,经马村城区,于修武县七贤镇的丁村进入新乡境内,渠段全长25.545公里。根据2018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市段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方案图宽度表可知,本项目选址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修武段)的左岸,水源一级保护区宽度为50m,二级保护区宽度为150m,本项目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二级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约8.0km,不在其保护区范围之内。五、与焦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相符性分析表1 项目与修武县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重点管控单元/大气弱扩散区修武县城镇重点单元郇封镇“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内容项目所在区域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修武县城镇重点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新、改、扩建“两高”项目,努力打造中国超级旅游目的地、中原养生地核心区、中原三产融合示范县。2、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3、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实现平原地区散煤取暖基本清零,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全面提升“三散”污染治理水平。项目为塑料制品业,不属于高污染、高风险项目;运营过程中不涉及燃用高污染燃烧的锅炉、炉窑、炉灶;项目不涉及散煤取暖。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根据大气攻坚要求,区域内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项目为塑料制品业,不属于重点行业。本次扩建工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2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禁止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焦作市修武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改用清洁能源或拆除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符合修武县大气弱扩散区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新、改、扩建“两高”项目。2、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3、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涉重行业企业生产工艺装备。鼓励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涉重金属排放企业主动退出市场。1、项目为塑料制品业,不属于高污染、高风险项目。2、运营过程中不涉及燃用高污染燃烧的锅炉、炉窑、炉灶。3、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禁止含重金属废水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2、禁止填埋场渗滤液直排或超标排放。3、根据大气攻坚要求,区域内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1、本次扩建项目无废水产生,现有工程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氨氮、TP,不涉及重金属废水。2、项目为塑料制品业,不涉及填埋场渗滤液排放。3、本次扩建工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2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对涉重行业企业加强管理,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2、重点监管单位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污染治理设施时,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3、高关注地块划分污染风险等级,纳入优先管控名录。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废气、废水的排放。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禁止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焦作市修武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改用清洁能源或拆除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不涉及高污染燃料使用。符合六、与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223号)相符性分析 表2 项目与焦环攻坚办202223号文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相符性5. 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1)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污染物总量替代等相关要求,积极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建设。落实“两高”项目会商联审机制,强化项目环评及“三同时”管理,国家、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企业新建、扩建项目达到A级绩效水平,改建项目达到B级以上绩效水平。 (2)新建企业烟粉尘排放源采取高效除尘设施,排放口烟粉尘排放浓度不高于 10 毫克/立方米;其余排放源应采取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原则上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1)项目为塑料制品业,能够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的项目。采取评价要求的措施后,项目可以达到绩效分级A级以上要求。(2)项目现有工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物排放浓度分别为3.5mg/m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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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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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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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2000吨苏打水生产线配套项目
项目代码
2109-410821-04-01-343331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地点
焦作市修武县郇封镇位马路东段南侧
地理坐标
( 113 度 29 分 14.587 秒, 35 度 11 分 29.487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C2926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塑料制品业292其他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修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2109-410821-04-01-343331
总投资(万元)
30
环保投资(万元)
15.2
环保投资占比(%)
50.67
施工工期
6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已行政处罚
用地(用海)
面积(m2)
800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一、修武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
1、规划期限
近期为2011-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
2、城市性质及职能
城市性质:豫北旅游目的地与服务基地、焦作东部城市组团与新兴制造业基地、生态宜居城市;国际旅游明县、焦作东部城市组团、新型工业强县、生态宜居城市。
城市职能:南太行山前旅游目的与服务基地;焦作市区、新区居住功能的承接地;焦作东部的纺织、食品与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3、规划区范围
规划区范围:北至北焦路(县道001)和大沙河以北700m、南至新月二线、东至规划的郑云高速与县界、西至焦作新区边界的地域划入规划区,面积共计148km2。在行政辖属范围上,包含了城关镇、周庄乡的全部、王屯乡、五里源乡以及郇封镇部分行政地域。
中心城区范围:指县政府所在地城镇建成区及规划城市用地范围,包括:东至茱萸大道、南至郇塔路、西至郑焦城际高铁、北至大沙河与新焦铁路。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控制在23km2。
4、城市规模
中心城区人口规模近期达9万人,中期达13万人,远期达20万人。
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近期达13km2,人均145m2;中期达16.9km2,人均130m2。
5、规划布局结构
规划布局结构:“双心联双轴,四廊带四片”。
“双心”:以丰收路为界,北部建成区提升为具有历史文化特色的老城区,南部发展成为现代特色的综合性新城区。老城区以传统商贸、特色旅游和文化休闲娱乐为主导,宁城新区以行政办公、职业教育和现代服务业为主导;老城区与新城区各自形成核心,分别为“老城商贸、旅游服务核心”和“宁城新区综合服务核心”。
“双轴”:包括南北城市综合发展轴和运粮河发展轴。其中南北综合发展轴起到连接南北两大城市中心的作用,并延伸至南部产业集聚区,可以提现出修武由北向南的城市空间拓展进程。运粮河发展轴主要起到推动老城商贸、延伸旅游的作用,为中心城区的东西向商贸活力轴线。
“四廊”:指的是有郑焦城际铁路、云台大道、丰收路、长济高速以及新月铁路所构成的两横两纵城市廊道,它们构成了联系郑州、新乡、焦作的快速通道,同时起到了城市生态防护廊道的作用。
“四片”:是由郑焦城际铁路、云台大道、丰收路、长济高速分割而成的5个相对独立的城市组团。北部老城区以旅游、文化娱乐、医疗保健、居住和商业地产为主要功能;宁城新区以行政办公、文化娱乐、医疗保健、职业教育和居住为主导功能;产业集聚区以制造、仓储为主导功能;居住新区以居住和市场为主要功能。
工业用地:继续保持现有规划格局,远景发展的工业一方面是壮大南部产业集聚区,对接焦作新区。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周庄的区位优势,考虑更多的高新制造业向周庄转移,对接焦作万方铝厂,构筑产业园区,积极发展下游产业。
项目选址位于焦作市修武县郇封镇位马路东段南侧,不在《修武县城乡总体规划(2011-2030)》划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其他符合性分析
二、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相符性分析
项目属于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经查阅《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或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且已由修武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为2109-410821-04-01-343331。
三、饮用水水源地区划
1、修武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取消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通知》(豫政文[2021]72号),修武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1处,即修武县幸福水厂北辛庄地下水井群,位于县城北五里源乡的烈杠营村西、南、北,北辛庄村东南,距离县城1.5公里,建设时间为2007年,服务范围为修武县城区全部区域,服务人口6万人,共建有7眼取水井,各井间距为357-970米,取水井井深为130米,设计取水量5万吨/日,2011年实际取水量0.79万吨/日。
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一级保护区,不设置二级保护区,保护范围为:取水井外围200米以内的区域。
本项目距离修武县集中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边界约12.6km,不在其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2、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郇封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有1处,位于郇封镇郇封村村北,开采地下水,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3°28′12.07″,北纬35°11′27.69″。建设时间为2008年,服务范围为郇封镇政府所在的郇封村全部区域,服务人口6300人,共建有2眼取水井(一眼备用),井深均为180m,井间距为17m,设计取水量0.07万吨/日,2012年实际取水量0.05万吨/日。根据《焦作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报告》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一级保护区,不划分二级及其它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为供水站围墙外东20m、南15m、西26m、北25m所围成的矩形区域。
项目选址距离郇封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边界约1.5km,不在该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
四、南水北调中线工程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焦作2段工程位于温县、博爱、焦作市及修武县境内,总干渠在荥阳市李村穿过黄河,即进入焦作境内。途经温县的赵堡、南张羌、北冷、武德镇四乡,在沁河徐堡桥东穿越沁河,经金城、苏家作、阳庙三乡,于博爱聂村穿过大沙河进入城区,自启心村北穿越丰收路、人民大道,经新庄、新店、土林、西王褚、东王褚、西于村、东于村、小庄、定和、恩村、墙南出城区,经马村城区,于修武县七贤镇的丁村进入新乡境内,渠段全长25.545公里。
根据2018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焦作市段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方案图宽度表》可知,本项目选址位于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修武段)的左岸,水源一级保护区宽度为50m,二级保护区宽度为150m,本项目距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二级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约8.0km,不在其保护区范围之内。
五、与《焦作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相符性分析
表1 项目与修武县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重点管控单元/大气弱扩散区
修武县城镇重点单元郇封镇“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内容
项目所在区域
本项目情况
是否符合
修武县城镇重点单元
空间布局约束
1、禁止新、改、扩建“两高”项目,努力打造中国超级旅游目的地、中原养生地核心区、中原三产融合示范县。
2、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
3、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实现平原地区散煤取暖基本清零,开展城市清洁行动,全面提升“三散”污染治理水平。
项目为塑料制品业,不属于高污染、高风险项目;运营过程中不涉及燃用高污染燃烧的锅炉、炉窑、炉灶;项目不涉及散煤取暖。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根据大气攻坚要求,区域内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为塑料制品业,不属于重点行业。本次扩建工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2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符合
环境风险防控
/
/
/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禁止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焦作市修武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改用清洁能源或拆除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不涉及高污染燃料。
符合
修武县大气弱扩散区
空间布局
约束
1、禁止新、改、扩建“两高”项目。
2、禁燃区内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燃烧设施。
3、淘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涉重行业企业生产工艺装备。鼓励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涉重金属排放企业主动退出市场。
1、项目为塑料制品业,不属于高污染、高风险项目。
2、运营过程中不涉及燃用高污染燃烧的锅炉、炉窑、炉灶。
3、项目不涉及重金属排放。
符合
污染物排放管控
1、禁止含重金属废水进入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
2、禁止填埋场渗滤液直排或超标排放。
3、根据大气攻坚要求,区域内重点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1、本次扩建项目无废水产生,现有工程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SS、氨氮、TP,不涉及重金属废水。
2、项目为塑料制品业,不涉及填埋场渗滤液排放。
3、本次扩建工程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4.2mg/m3,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符合
环境风险
防控
1、对涉重行业企业加强管理,建立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防控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
2、重点监管单位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污染治理设施时,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
3、高关注地块划分污染风险等级,纳入优先管控名录。
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废气、废水的排放。
符合
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禁止销售、使用煤等高污染燃料,现有使用高污染燃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焦作市修武县人民政府规定的期限改用清洁能源或拆除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项目运营过程中不涉及高污染燃料使用。
符合
六、与《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22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2〕23号)相符性分析
表2 项目与焦环攻坚办〔2022〕23号文相符性分析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相符性
5. 推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
(1)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产能置换、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区域污染物削减、污染物总量替代等相关要求,积极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建设。落实“两高”项目会商联审机制,强化项目环评及“三同时”管理,国家、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企业新建、扩建项目达到A级绩效水平,改建项目达到B级以上绩效水平。
(2)新建企业烟粉尘排放源采取高效除尘设施,排放口烟粉尘排放浓度不高于 10 毫克/立方米;其余排放源应采取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排放口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原则上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1)项目为塑料制品业,能够满足“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的项目。采取评价要求的措施后,项目可以达到绩效分级A级以上要求。
(2)项目现有工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物排放浓度分别为3.5mg/m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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