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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年产2000套根雕、15000套树脂画工艺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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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343550253    类型:共享资源    大小:481.99KB    格式:DOCX    上传时间: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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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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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 2000 根雕 15000 树脂 画工 项目 环境 影响 报告
资源描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年产 2000 套根雕、15000 套树脂画工艺品项目 建设单位 (盖章) :山东艺海之星工艺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 二零二二年三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8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9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35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53 六、结论 58 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59 附图: 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平原县坊子乡总体规划图 附图 3 、德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图 附图 4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附图 5 、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附图 6 、项目车间现状图 附件: 附件 1 、委托书 附件 2 、备案证明 附件 3 、营业执照 附件 4 、土地手续 附件 5 、油漆、环氧树脂胶成分报告 附件 6 、承诺书 (建设单位承诺书、环评编制单位承诺书)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名称 年产 2000 套根雕、15000 套树脂画工艺品项目 项目代码 2202-371426-04-01- 151249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南园路 16 号 地理坐标 (116°27'54.000" ,37°11'34.800")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2431 雕塑工艺品制 造 C2434 花画工艺品制造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二十一、文教、工美、体育和 娱乐用品制造业 工艺美术及 礼仪用品制造 243 年用溶剂型 涂料 (含稀释剂) 10 吨以下的, 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含量 涂料 10 吨及以上的 ” 建设性质 团新建 (迁建) □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团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部 门 平原县行政审批服务 局 项目审批 (核准/ 备案) 文号 2202-371426-04-01- 151249 总投资 (万元) 500 环保投资 (万元) 10 环保投资 占比 (%) 2.0 施工工期 6 个月 是否开工 建设 团否 是: 用地(用海)面积(m2 ) 5100 (占地面积) 专项评 价设置 情况 无 规划 情况 无 — 1 — 规划环 境影响 评价情 况 无 规划及 规划环 境影响 评价符 合性分 析 无 其他符 合性分 析 1 、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 本) 》,本项目不在鼓励、限制、淘汰类之内,为允许建设项目,因此符 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 已通过平原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备案号为 2202-371426-04-01- 151249。 2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根据德州市人民政府 2021 年 6 月 28 日印发的《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德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德政字[2021] 19 号文中的有关内容,分析本项目“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具体分析如 下: ①生态保护红线与一般生态空间管控 a.与生态保护红线的符合性分析 表 1 平原县县生态保护红线信息表 序号 编号 生态保护红线 面积 (km2 ) 1 YS3714261110021 德州鲁北平原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 3.77 2 YS3714261110022 德州马减竖河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 3.39 3 YS3714261110023 德州平原马颊河地方级湿地自然公 园 9.61 4 YS3714261110024 龙门水库 1.27 5 YS3714261110025 鲁西北平原防风固沙生态保护红线 0.01 6 YS3714261110026 马颊河 1.48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南园路 16 号,属于平原县龙门街道办 事处,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龙门水库 (YS3714261110024) ,本 — 2 — 项目位于该红线区东侧 6.68km ,未包含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 b.一般生态空间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南园路 16 号,属于平原县龙门街道办 事处,未包含在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 ②环境质量底线 a.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南园路 16 号,属于大气环境受体敏感 重点管控区,为工艺品制造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粒物、VOCs 、二甲 苯废气 。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 1996) 表 2 中二级标准限值,排放浓度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 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7/2376-2019) 中表 1 中“重点控制区”标 准;VOCs 、二甲苯废气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 表面涂装行业》 (DB37/2801.5-2018) 表 2 中“文教、 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 (C24) ”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装行业》 (DB37/2801.5-2018) 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VOCs 废气车间外 1m 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 附录 A 中表 A. 1 标准。 根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可知,项目所在区域空 气环境质量 SO2 、CO、NO2 、O3 达标,PM10 、PM2.5 不达标,故项目所在区 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本项目生产中排放的大气污染因子包括颗粒、 VOCs、二甲苯,项目设置封闭式的生产车间,生产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后, 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VOCs 已按双倍替代的原则,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总量控制指标。因此,本项目 的建设运行对当地大气环境功能影响相对较小。 b.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 本项目位于平原县龙门街道,属于水环境工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本项 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对区域地表水环境 功能影响较小。 — 3 — c.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及分区管控 本项目属于建设用地一般管控单元, 占地为工业用地,对土壤影响轻 微。 ③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 项目生产上不需要热源,用水由城市供水管网提供,用水量较少,不 会对当地的资源供应产生明显的影响。 ④综合管控单元划分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a. 总则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工艺品制造项目,不属于空间布局约束中禁止开发建设活 动,不位于敏感区,不属于限制开发建设活动,不属于限制开发建设的工 业项目,满足空间布局约束要求。满足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满足环境风 险控制要求,满足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b. 单元符合性分析: 表 2 与德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单元) 符合性分析 环境管控 单元编码 ZH37142620001 环境管控 单元名称 龙门街道 管控单元 分类 重点管控单元 内容 准入清单要求 本项目情况 空间布局 约束 1.执行全市空间布局约束要求。 2.在马颊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活 动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在保护范围 内进行建设活动须征求主管部门意见。 3.加强对龙门水库的保护。 4.控制工业项目建设,限制报告书级别 工业项目建设 (农副产品加工业、食品 制造业、机械加工及设备制造业除外) , 禁止机制砂、机制石子等废气污染物排 放量较大的工业项目建设。控制高污染、 高环境风险工业项目建设。 符合。 1.本项目满足全市空间布 局约束准入要求。 2.本项目不位于马颊河河 道管理范围内。 3. 本 项 目 距 离 龙 门 水 库 6.68km ,距离较远,不会 对龙门水库产生影响。 4.本项目不属于报告书级 别工业项目。 污染物排 放管控 1.执行《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DB37/2376-2019) 规定的重点控 制区排放标准。 2.严格控制 VOCs 排放重点行业新增污 染物排放量,单元内涉及挥发性有机物 排放的行业应严格遵守山东省地方标准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37/ 符合。 1.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颗 粒物执行山东省《区域性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DB37/2376-2019) 中表 1 中“重点控制区” 标准。 — 4 — 2801) 。涉 VOCs 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 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 准 (GB37822-2019) 》。 3.执行《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 4 部分:海河流域》标准。 4.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安装油烟净化设施 并强化运行监管 ,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 配备率达到 100%,油烟废气排放达到 《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 (DB37/ 597—2006)要求。 5.防治扬尘污染,建设工程施工、建(构) 筑物拆除、物料运输和堆存、道路保洁、 绿化作业等活动执行《德州市扬尘污染 防治条例》要求。 2.本项 目 VOCs 废气有组 织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标准 第 5 部分表面涂 装 行 业 》 (DB37/2801.5-2018)表 2 中排放限值;VOCs 废气 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 5 部 分 表 面 涂 装 行 业 》 (DB37/2801.5-2018)表 3 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 求;VOCs 废气车间外 1m 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 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 控 制 标 准 》 (GB37822-2019)附录 A 中表 A. 1 标准。 3 . 本 项 目 无 生 产 废 水 排 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 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平 原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 理。 4.本项目不产生油烟。 5.本项目施工期仅为设备 安装无扬尘污染。 环境风险 防控 1.合理布局城镇与工业区,减少生活垃 圾、噪声等城市污染。通过有效的管理 手段,恢复地表水与地下水水质,严格 控制地下水的开采。 2.生产、使用、存储、运输危险化学品 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风险防范措 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 开展演练,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3.建立各企业危险废物的贮存、 申报、 经营许可、转移和处置管理制度,并负 责对危废相应活动的全程监管和环境安 全保障。 4.涉酸、渉重等土壤、地下水高污染风 险企业的车间、危废间、污水处理站、 储罐等重点管控区进行重点防渗。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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