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义乌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docx
11页义乌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一、 为了提升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质量,营造公平诚信的 市场环境,促进全市房地产经纪市场规范有序发展,根据《房 地产经纪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信用浙江” 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二、 对依法设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的企业实施信用信息管理,适用本办法三、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房地产经纪机 构诚信体系建设工作,市房产处具体负责房地产经纪企业信用 信息的采集、认定、公开、评分和使用等工作四、 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信息包括:(一) 基础信息:反映房地产经纪机构基本状况的信息, 主要包括企业注册信息、从业人员信息及经营业绩信息等二) 良好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经营,积极提升水 平,获得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其他国家机关、群团组织的表彰 奖励等信息三) 不良信息:房地产经纪机构在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对其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 的信息五、 信用信息的采集应当遵循合法、安全、及时、准确的 原则,不得侵犯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采集渠道包 括企业自行申报、各行业管理部门主动采集和社会提供等。
六、 市房产处应当切实履行日常管理职责,及时、准确、 完整地采集企业信用信息,严格按照标准对信息进行认定和评 分,对认定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现认定信息有误的,可以责令认定信息的部门予以纠正,也 可以直接予以纠正七、 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通过义乌市建设行业信用信息平 台填报基础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市房产处应当在15日内对填报的信息进行认定,并按照标准 进行评分通过数据共享可以获取的基础信息,义乌市建设行 业信用信息平台无需填报记入严重不良信息的,应当告知义乌市建设行业信用信息 平台理由和依据,房地产经纪机构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对本评价指标未列举的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可 参照本评价指标最类似的规定予以处理;如无类似的规定,由 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议处理八、 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或者认定良好信息、不良信息所 依据的行政决定、判决、裁定等被撤销或者变更等情形导致信 用信息发生变化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及时在义乌市建设行 业信用信息平台上申请变更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市房产处应 当在15日内进行认定,并按照标准调整评分九、各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联动,及时共享房地产经纪 机构信用信息,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十、诚信计分时段为1月1日至12月31日房地产经纪机构上一年底诚信计分为新一年初始分,在新 一年诚信计分时段按月或按年分项更新首次房地产经纪机构 经备案初始分80分在一年内据其发生的良好行为信用信息 和不良行为信用信息进行加减分,实行滚动计分、动态更新, 机构和个人每年的诚信得分独立计算H"一、每年1月15日前,房地产经纪机构可以对前一年 度企业信用信息进行补报十二、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实行量化评分,评分 规则为: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综合评分二基础信息评分值+良好 信息分值-不良信息分值十三、经纪机构和个人的诚信级别按其诚信得分划分为A、 B、C、D、E五个级别一) A级:诚信分大于等于110分,且无不良信息;(二) B级:诚信分大于等于90分;(三) C级:诚信分大于等于80分;(二) D级:诚信分大于等于60分;(三) E级:诚信分低于60分诚信等级为E级或出现严重失信行为的经纪机构和个人, 列入失信机构黑名单依照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关 于加强和规范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 作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报市信用办,实施联合 惩戒十四、根据信用信息记录及信用评价细则确定的得分情况, 对经纪机构实行差别化监督。
一) 对信用评价结果为A的可以实施以下激励措施:1、 减少监督检查的频率;2、 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宣传;3、 在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4、 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二) 对信用评价结果为B、C、D的采取帮扶与监管并重, 实施常规监督和适度频率的日常检查三) 对信用评价结果为E的可以采取以下惩戒措施:1、 要求进行限期整改;2、 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检查频率;3、 对其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从业人员进行警示教育(约 谈);4、 根据违法失信行为,不定期向社会公示;5、 其他方面的重点防范措施十五、经纪机构信用评价工作一般每年组织一次,每月结合 良好信息与不良信息情况予以调整得分和排名结果项目获奖信 息追溯一年,不良行为公示以及表扬表彰等追溯时间按其文件规 定(无规定的,追溯一年)十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网络等形式实名向 建设局投诉经纪机构失信行为投诉属实的,应当将处理结果记 入该经纪机构信用信息;投诉情况不属实且属诬告性质的,投诉 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中,投诉者是经纪机构的, 应当将其诬告的事实记入该经纪机构信用信息十七、被认定为不良信息主体的经纪机构符合下列信用修复 条件后,可向建设局申请信用修复:(一) 行政处理决定和司法裁判等明确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履 行完毕,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二) 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修复时满1年及以上;(三) 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未产生新 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四) 非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期间。
五) 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至少参 加80小时以上社会公益事业或志愿服务,并经相关部门或组织 确认十八、建设局应根据《义乌市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的规 定,及时受理信用修复申请,并做出认定十九、本指标所涉及行为的追溯力参照以下原则:良好信 用信息的加分须本年发生、本年申请方有效,不良信用信息有 处罚文件的以发文时间为准,扣减当年诚信分二十、本办法所称“行业组织”指义乌市房地产经纪行业 协会二"一、义鸟市房地产经纪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由义乌 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制订二十二、本办法自2020年1月12日起施行附件1义乌市房地广经纪机构基础信息评分标准序号基础信息评分内容与标准评分1机构备案及其他信 息机构备案信息经纪机构开设分支机构并备案的,每家分支机构加0. 5分,可累计得分,最高不超 过10分加入行业组织年限经纪机构至本年连续2年参加行业组织,并履行会员义务的,加1分至本年连 续3年参加行业组织,并履行会员义务的,加2分至本年连续4年参加行业组 织,并履行会员义务的,加3分至本年连续5年以上参加行业组织,并履行会 员义务的,加4分2从业人员信息企业员工数机构员工数低于10人得1分,10-20人得2分,20-50人得3分,50人以上得4 分。
以缴纳社会保险的人数为准经纪人资格证书情况从业人员取得全国经纪人资格证每人加2分;从业人员取得全国经纪人协理资格 证每人加1分;从业人员取得义乌市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证书每人加0. 2分可累计 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3经营服务信息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信息根据是否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 内容,公示内容齐全得15分,不齐全的每缺一项扣2分机构交易资料建档情况权属资料、交易合同等资料完整的得5分;仅建立台账的得2分合计附件2义乌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良好信息评分标准序号良好信息评分内容与标准评分1企业获得表影奖励行政管理部门通报表彰经纪机构在本市开展房地产经纪活动过程中,受到市级以上行政管理部门通报表 彰一次得10分;受到辖区镇(街道)通报表彰一次得5分行业协会通报表彰经纪机构获得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通报表彰一次得3分2行业组织任职信息任职义乌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会员、监事、理事、副会长、会长单位的,分别 加1分、2分、3分、4分、4分合计备注:同一项目的奖项按最高荣誉计算一次附件3义乌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不良信息评分标准序号评价信息评分内容与标准评分严重不良信息1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者与房地产开发经营单位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核实一次扣20分2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核实一次扣20分3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核实一次扣20分4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核实一次扣20分5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核实一次扣20分6未经当事人同意,以当事人名义签订虚假交易合同核实一次扣20分7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核实一次扣10分8承购、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核实一次扣10分9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核实一次扣10分10房地产经纪机构未完成房地产居间合同约定事项,或服务未达到房地产居间合同约定标准,强行收取 佣金的核实一次扣10分11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核实一次扣10分12违反有关规定,为当事人提供购房融资核实一次扣10分13未建立存档资料或台账的核实一次扣10分14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核实一次扣10分一般不良信息15未对所委托销售房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查验的核实一次扣1分16随意承诺或承诺后故意不兑现,损害委托人利益的。
核实一次扣1分17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将经纪业务转委托的核实一次扣1分18未要求委托人提供具有买卖房屋资格证明材料的核实一次扣1分19发布、使用与房源不一致的房源信息的核实一次扣1分20以不当手段获取房地产经纪信息的核实一次扣1分21违规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开展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委托人或其他当事人相关信息的核实一次扣2分22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存在不良信用行为,不予阻止和纠正的核实一次扣2分23违反有关规定,未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价目表、实施明码标价经营的核实一次扣2分24提供关联服务,未向委托人说明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的,或违反委托人意愿,强制其接受关联服务的核实一次扣2分25不提供主管部门规定的示范文本合同的核实一次扣2分26在经纪合同中设置不公平或模糊条款,逃避应当承担的责任,侵害委托人权益的核实一次扣2分27唆使本机构人员从事不良信用行为的核实一次扣2分28在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代理的过程中,参与或协助从事违规活动的核实一次扣2分29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房地产经纪人员已受聘于另一房地产经纪机构,仍然聘用或指派其在本机构开展房核实一次扣2分地产经纪业务的30不按规定参加行业培训活动的核实一次扣2分31以法律、法规、规章限制交易的房地产为对象从事经纪业务的核实一次扣2分32违反行业自律公约的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