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申领表.doc
1页四川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申领表单位名称: 单位编码: 制表单位:四川省社会保险管理局姓名社会保障号码 退还个人账户类别□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申请退个人账户□出国、出境定居 □港澳台人员离开内地(大陆)□外国人回国 □已享受其他养老保险待遇 □其他(请在上述类别的“□”划“√”)单位填写 我单位申请办理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退还业务,终止该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承诺所提供的业务资料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单位经办人: 联系: (盖单位行政公章) 年 月 日个人填写 现申请领取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终止本人养老保险关系承诺所提供的业务资料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申请人签名: 联系: 年 月 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满15年退保告知事项 特别告知:根据相关文件规定,“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个体参保人员到达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以下办法之一处理:1.按照基本养老保险的有关规定继续缴费至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时止;2.可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3.可书面申请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注: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后不能恢复出国出境定居告知事项 特别告知: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出国、出境定居的参保人员,可以选择以下办法之一处理:1.保留个人账户,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2.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书面申请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注: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后不能恢复 港澳台人员离开内地(大陆)和外国人回国告知事项 特别告知: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在达到规定的领取养老金条件前港澳台居民离开内地(大陆)和外国人回国的,可以选择以下办法之一处理:1.保留个人账户,再次来内地(大陆)就业、居住并继续缴费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港澳台人员持内地(大陆)居住证和外国人持永久居留证的可以个体参保人员身份继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在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3. 港澳台人员持内地(大陆)居住证的可申请转入居住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4.可书面申请一次性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注: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后不能恢复。
参保人声明本人声明已知晓保留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现自愿书面申请一次性退还本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同时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申请人(捺印): 年 月 日表格下载:“四川省人社公共服务平台”→“通知公告”→“四川省社会保险业务申请表”点击进行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