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99.docx
42页ICS13.220.99C80 编号:DB15内 蒙古自 治区地 方标准DB15/T353.3——XXXX代替DB15/353. 3—2009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第3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Testing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Systems in 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一Part3: Sprinkler systems > Water spray extinguishing systems > water mist fireprotection systemsxxxx-xx-xx 实施xxxx-xx-xx 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III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要求3.1一般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3.2消防水源 23.3供水设施 23.4分区供水 23.5报警阀组 13.6其他组件 113.7管网 123.8工作压力 153.9减压措施 153.10系统试压 153.11 喷头 153.12控制和操作要求 193.13系统功能 204检验方法 214.1 一般要求 214.2消防水源 213.3供水设施 23.4分区供水 24.5报警阀组 224.6其他组件 234.7管网 234.8工作压力 234.9减压措施 244.10系统试压 244.11 喷头 244.12控制和操作要求 244.13系统功能 245检验规则 255.1检验类别 255.2检验项目分类 255.3检验结果判定 25附录A 26DB15/T353《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分为十四部分:——第1部分——第2部分——第3部分——第4部分——第5部分——第6部分——第7部分——第8部分——第9部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消防炮灭火系统;干粉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系统;——第10部分:火灾警报和应急广播系统;——第11部分:消防系统;——第12部分:消防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系统; 第13部分:消防电梯系统;——第14部分:消防供电系统;本部分为DB15/T353第3部分。
本部分代替DB 15/353.3—2009《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第3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与DB 15/353.3—200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对标准的结构与编写规则按GB/T1. 1-2009进行了修订;——将标准的第3章、第5章由强制性条文修改为推荐性条文;——增加市政给水、天然水源的内容(3.2.1、3.2.3和4.2.1、3.2.3);——增加了分区供水的内容(3.4和4.4);——对系统功能的内容进行了部分修订(3.13和4.13);——对检验结果判定的内容进行了部分修订(5.3);——对检验结果判定的内容进行了部分修订(5.3)=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由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总队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15/353. 3—2009、DB15/353—2004、DB15/353—2000„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消防设施检验规程第3部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1范围DB15/T353的本部分规定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要求、检验方 法和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建筑消防设施中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检验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196普通螺纹基本尺寸要求GB197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GB/T1414管路旋入端用普通螺纹尺寸系列GB/T3091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5135. 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11部分:沟槽式管接件GB/T8163输送液体用无缝钢管GB5023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75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12771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GB/T 19228. 2不锈钢卡压式管件连接用薄壁不锈钢管GB/T 18033无缝铜水管和铜气管GB/T 11618.1铜管接头 第1部分:钎焊式管件GB/T 11618.2铜管接头 第2部分:卡压式管件》GB 5135. 2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20部分涂覆钢管GB 5135. 1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19部分塑料管道及管件GB/T 14976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 12771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3要求3. 1 —般要求3.1.1设备、材料及配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应具有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国家法定质检机构的检验报告等文件。
系统中的强制认证产品还应有认证证书和认证标识3. 1.2系统中国家强制认证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必须与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强制检验报告相一致, 同时产品的实物也应与型式检验报告中的描述相一致3.1.3系统中非国家强制认证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应与检验报告一致;检验报告中未包括的配接 产品接入系统时,应提供系统组件兼容性检验报告3.2消防水源3. 2. 1市政给水3.2. 1.1当市政给水管网连续供水时,消防给水系统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水3.2. 1.2用作两路消防供水的市政给水管网应符合下列要求:a) 市政给水厂应至少两条输水干管向市政给水管网输水;b) 市政给水管网应为环状管网;c) 应至少有两条不同的市政给水干管上不少于两条引入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3.2.2消防水池3. 2. 2.1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3. 2. 2. 2当消防水池采用两路消防供水且在火灾情况下连续补水能满足消防要求时,消防水池的有效 容积应根据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1 OOmL当仅设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n?3. 2. 2. 3消防用水与与其他用水共用的水池,应有确保消防用水不被挪作他用的技术设施。
3. 2. 2.4消防水池的总有效容积大于500m'时应设置两格独立使用的消防水池;当大于1000m'时,应 设置能独立使用的两座消防水池每格(或座)消防水池应设置独立的出水管,并应设置满足最低有效 水位的连通管,且其管径应能满足消防给水设计流量的要求3. 2. 2. 5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能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全部被利用3. 2. 2.6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应设置就地水位显示装置,并应在消防控制中心或值班室等地点 设置显示消防水池水位的装置,同时应有最高和最低报警水位3. 2. 2. 7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应设置溢流管和排水设施,并应采取间接排水3. 2. 2. 8高位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符合设计要求,当高层民用建筑采用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高压消 防给水系统时,高位消防水池储存室内消防用水量确有困难,但火灾时补水可靠,其总有效容积不应小 于室内消防用水量的50%3. 2. 2. 9高层民用建筑高压消防给水系统的高位消防水池总有效容积大于20011?时,宜设置蓄水有效 容积相等且可独立使用的两格;当建筑高度大于100ni时应设置独立的两座每格或座应有一条独立的 出水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
3. 2. 2. 10 消防水池应采取自动补水措施;消防水池的给水管应根据其有效容积和补水时间确定,补水 时间不宜大于48h,但当消防水池有效总容积大于2000m,时,不应大于96h消防水池进水管管径应计 算确定,且不应小于DN100;除可一路消防供水的建筑物外,向高位消防水池供水的给水管不应少于两 条3. 2.2.11消防水池(高位消防水池)应设置通气管;消防水池通气管、呼吸管和溢流水管等应采取防 止虫鼠等进入消防水池的技术措施3.2.2.12钢筋混凝土消防水池的进水管、出水管应加设防水套管,对有振动的管道应加设柔性接头3. 2.2.13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消防水池应采取防冻保护设施3. 2. 3天然水源3. 2. 3. 1井水作为消防水源向消防给水系统直接供水时,其最不利水位应满足水泵吸水要求,其最小 出流量和水泵扬程应满足消防要求,且当需要两路消防供水时,水井不应少于两眼,每眼井的深井泵的 供电均应采用一级供电负荷,应设置探测水井水位的水位测试装置3. 2. 3. 2当室外消防水源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防止冰凌、漂浮物、悬浮物等物质堵塞消防水泵的 技术措施,并应采取确保安全取水的措施。
3. 2. 3. 3当地表水作为室外消防水源时,应采取确保消防车、固定和移动消防水泵在枯水位取水的技 术措施; 当消防车取水时,最大吸水高度不应超过6. Om3. 2. 3.4设有消防车取水口的天然水源,应设置消防车到达取水口的消防车道和消防车回车场或回车 道3.3供水设施3.3.1消防水泵3. 3.1.1消防水泵的设置3.3. 1.1.1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宜设置 独立的消防水泵,当与消火栓系统合用消防水泵时,系统管道应在报警阀前分开3. 3.1.1.2当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低于离心水泵出水管中心线或水源水位不能保证离心水泵吸水时,可 采用轴流深井泵3. 3.1.1.3同一供水系统的一组消防水泵应由工作泵和备用泵组成同一泵组的消防水泵型号宜一致, 且工作泵不宜超过3台;备用泵性能应与工作泵性能一致,并应按一用一备或二用一备设置3.3. 1.2消防水泵性能3. 3. 1.2. 1水泵泵壳应采用铸铁、铸钢、铸铝或铸铜等其他铸造合金轴应采用至少为2Crl3的不锈 钢或相当的抗腐蚀性材料叶轮、叶轮密封环、壳体密封环、套环、填料环、水封环、填料压盖、机械 密封盖、填料轴套、水轴承套、挡套、中间衬套、减压衬套、密封压盖、压盖螺母、轴套螺母、叶轮螺 母和放水旋塞应采用抗腐蚀性材料制成。
消防泵体上应铸出表示旋转方向的箭头3.3. 1.2.2水泵的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单台消防水泵的最小额定流量不应小于 10L/s,最大额定流量不宜大于320L/s3.3. 1.2.3消防水泵流量扬程性能曲线应为无驼峰、无拐点的光滑曲线,零流量的压力不应超过系统 设计压力的140%,且不应小于系统设计额定压力的120%3.3. 1.2.4当消防水泵出流量为设计流量的150%时,消防水泵的出口压力不应低于设计压力的65%3.3. 1.2.5消防水泵所配电动机的功率应满足所选水泵曲线上任何一点运行所需的功率要求3.3. 1.2.6当采用电动机驱动的消防水泵时,应选择电动机干式安装的消防水泵;3.3. 1.2.7以自动直接启动或手动直接启动消防水泵时,消防水泵应在55s内投入正常运行3.3.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