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中小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docx
33页上海市中小学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验收标准(试行)验收规则:1.验收满分100分,综合评价得分85分(含85分)以上为“达标”;85分以下为“不达标”2. 对“消防设施器材配置和管理”、“消防重点部位场所管理”项目,学校应根据实际逐项予以检查,对不涉及消防设施设备 自然得分所有项目扣完本内容分值为止,不倒扣分3. “查阅台账”需查阅证明工作完成的文件、图片、音像等相关基础台账,未能提供的,视为未完成4. 功能测试或联动测试时,应要求消防设施维保人员进行操作学校名称:地址:验收时间:综合评价得分:学校法定代表人姓名:校长姓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姓名:序号内容分值标准要求查验方式查验要求扣分情况第一部分:基础摸底不计分1消防行政 审批——学校的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或改变使用性质等 建设工程,依法取得消防行政审批许可情况:1. 消防设计审核或备案;2. 消防验收或备案查阅资料检查相关消防行政审批文件是否齐 全不计入综合评价分值2房产证——1. 建筑数量;2. 获得产证建筑数量查阅资料核查学校取得房产证情况不计入综 合评价分值3消防设施 设备配置一学校主要消防设施配置情况:学校现有消防设施设备配置符合现行相关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符合/不符合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置/未配置2. 联网城市远程火灾报警系统:接入/未接入2. 室内消防给水系统:配置/未配置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置/未配置4. 灶台自动灭火系统:配置/未配置5. 消防控制室:配置/未配置6. 微型消防站:设置/未设置查阅资料现场核查核查学校主要消防设施设备配置情 况。
不计入综合评价分值第二部分:消防责任制度共30分4消防安全责任人员5学校应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消 防管理人员,逐级签订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 防安全责任制:1. 以正式文件明确学校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消防 安全责任人;2. 属消防重点单位的学校(附件1)应明确一名消防安 全管理人,负责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 学校各部门(科室)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组织实 施本部门(科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 消防安全措施查阅台账1. 第1、2条未落实的,直接评定为“不 达标”;2. 第3条未明确各级、各岗位的消防 安全职责,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5责任追究5学校违法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或者发生火灾事故的,应当 给予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查阅台账1. 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扣3分;2. 未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 核内容的,扣2分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校内评估考核内容,对在 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6消防年度 计划5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明确年度消防工作措施和具体 举措查阅台账未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的,扣5分7消防档案 台账资料51. 属消防重点单位的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档案内 容应详实、准确,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包括学校 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档案内容详见 附件2)。
2. 其他学校应当将本学校基本概况、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与消防工作有关材料和记录统一 保管备查3. 流动保管的巡查记录等档案,交接班时应有交接手续, 不应缺损4. 重要技术资料、图纸、审核手续、法律文书等应永久 保存查阅台账1. 属消防重点单位的学校未建立消防 档案的,直接评定为“不达标”;2. 其他学校未建立消防台账资料的, 扣3分;3. 消防档案和台账资料内容不齐全 的,每少一项内容的,扣1分8每月防火 检查5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每月至 少组织开展一次校园防火检查,并在开学、放假和重要 节庆等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防火检查,对发现的消 防安全问题,应当及时整改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 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签 名,检查记录纳入校舍消防安全档案管理重点检查:1. 月度防火巡查安全制度建立情况;2. 每月防火检查工作记录或总结,内容包括如下:(1) 教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2)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3) 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情况;(4) 厨房烟道等定期清洗情况;(5) 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定期检查情况;(6) 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情况;(7) 火灾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8)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情况。
查阅台账1 .未每月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工作的, 每少一次扣2分;2. 防火检查存在缺项漏项的,每少一 项扣0.5分;3. 防火检查未填写检查记录的,每发 现一次扣1分;4. 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未在 检查记录签名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9每日防火 巡查5学校应当结合每日行政值班巡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 加强夜间巡查,并明确巡查人员、部位食堂、体育场 馆、会堂等重要场所在使用期间应当至少每两小时巡查 一次,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 及时上报,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并做好记录重点巡 查:1. 防火巡查安全制度建立情况;2. 每日防火巡查工作记录或总结,内容包括如下:(1) 用火、用电、用气有无违章情况;(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疏散通道及重点 部位锁门处在应急疏散时能否及时打开,安全疏散指示 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 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附件3)管理或值班人员是否 在岗在位查阅台账1. 未每日组织开展防火巡查工作的, 每发现一次扣0.5分;2. 未落实重点场所使用期间每两小时 巡查一次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3. 未对防火巡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置情 况做好防火巡查记录的,每发现一次 扣0.5分。
第三部分:设施设备及重点、部位场所管理共55分10安全疏散51.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2. 建筑内疏散楼梯间严禁封堵、锁闭;3. 各楼层的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 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 字说明;4. 安全出口、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米;5. 疏散门应采用向疏散方向开启的平开门,不应采用推 拉门、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6. 建筑主要安全出口或通向楼梯间的疏散门净宽度不应 小于1.4米,不应设置门槛,仅靠门口内外各1.4米范 围内不应设置踏步;7. 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封闭的金属栅栏,当必须 设置时,应有从内部易于开启的装置;8. 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1.1米,不应被堵塞、占 用,保持畅通;9. 疏散楼梯间的常闭式防火门应当关闭,疏散楼梯净宽 度不应小于1.1米,疏散楼梯间不应被封堵、占用或设 置其他功能的场所现场检查1. 学校建筑主要安全出口在使用期间 被封堵,且未落实有关措施,在应急 情况下无法打开的,直接评定为“不 达标”;2. 检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安全疏 散设施相关标准落实情况,每发现一 处问题扣0.5分11自动消防设施维保5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 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每月出具维保记录,每年至 少全面检测一次,并出具年检报告。
查阅台账1. 检查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不具 有相关资质的,直接评定为“不达 标";2. 检查维保记录和检测报告,未每月 进行维保,每少一次扣1分;3. 未每年开展至少一次全面检测的, 扣2分12消防设施 维保15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 确保完好有效(相关标准详见附件4)现场检查1. 消防水泵(喷淋泵)无法正常使用, 且未制定计划推进落实整改的,直接 评定为“不达标”;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湿式报警阀组存 在故障,且未制定计划推进落实整改 的,直接评定为“不达标”;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存在故障,且未 制定计划推进落实整改的,直接评定 为“不达标”;4. 其他消防设施设备对照附表4逐项 予以检查,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 分13消防控制室51. 附设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内首层或 地下一层,并宜布置在靠外墙部位;2. 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持有规定的 消防专业技能鉴定证书;4. 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固定灭火系统和其他联动的 消防控制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不得将应处于自动控 制状态的设备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5. 消防控制室应配齐、保管消防档案和台账资料(详见 附件5);6. 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相关消防设施设备操 作,掌握火灾应急处置程序;7. 设微型消防站的消防控制室,应配齐配全个人防护装 备、灭火装备、处置初起火灾、组织应急疏散的相关器 材装备。
现场检查检查消防控制室各项规定落实情况,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14厨房41. 厨房应采用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在隔墙上开设 的防火门、窗的耐火等级应为乙级,无破坏防火分隔的 情况厨房的顶棚、墙面、地面的装修材料应采用A级;2. 使用液化石油气瓶组进行供气时,应设符合规范要求 的独立瓶组间;当气瓶的总容积大于1个立方时,与所 服务建筑的防火间距应符合规范要求;单位使用液化石 油气供气的气瓶总容积不应大于4个立方米;3. 营业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餐厅,其烹饪操作间的排 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设置自动灭火装置;4. 使用燃气的厨房应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 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与燃气的应急切断阀联 动;5. 厨房的防油烟管道不应暗设,并应设直通室外的排烟 竖井;6. 厨房内排油烟罩应及时擦洗,排油烟管道应每学期至 少清洗一次,并记录存档现场检查检查厨房各项规定标准落实情况,每 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15宿舍41. 学生宿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疏散指示 标志、应急照明是否正常工作;门、窗严禁设置影响人 员逃生疏散的障碍物,使用期间严禁上锁2. 宿舍内严禁违章使用明火、大功率电器,私接乱拉电 气线路。
3. 宿舍管理人员应加强夜间消防安全巡查,并做好巡查 记录现场检查1. 检查宿舍各项规定落实情况,违反 第1、3条有关要求的,每一处问题 扣1分2. 检查宿舍各项规定落实情况,违反 第2条有关要求的,每一处问题扣2 分16化学实验 室21. 化学实验室宜设置在建筑物首层;2. 实验室的排风扇应设在外墙靠地面处,风扇中心距地 面不宜小于300mm,风扇洞口靠室外的一面应设置挡 风措施,室风一面应设防火罩;3. 通风柜(毒气柜)宜采用不燃材料,柜内设备的电源 插座、照明及煤气开关应设于室外;实验室教师演示台一侧的水池上应设置事故急救冲洗 喷嘴,并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沙箱等器材现场检查检查化学实验室相关标准落实情况, 每发现一处问题扣0.5分17物理实验 室21. 严禁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座的电热器;电烙铁使用以 后必须置于不燃支架上;2. 实验桌(台)上应设置固定电源插座;3. 实验演示台装设的各种电源,高压、稳压装置以及各 种测试仪表与学生实验桌(台)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