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系统创先争优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工会系统创先争优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工会系统创先争优竞赛活动实施方案 - 为提高我市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基层工会组织活力,充分调动广大职工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龙江强市"献计出力的积极性,市总工会决定,XX年至XX年在全市工会系统继续开展"创先争优"竞赛活动。为保证竞赛活动有效开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全市各级工会整体工作水平。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为重点,最广泛地把职工组织起来,切实有效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团结动员全市职工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龙江强市"中主力军作用,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七台河做出新的贡献。二、范围与对象(一)区、县总工会(二)中省直单位工会、市直各工会(三)新建企业工会(含改制企业工会)三、活动内容(一)区、县总工会1、把工会组织建设纳入区、县党建工作规划和目标考核之中,实现党建、工建同步规划、实施和考核;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社区工会组织建会率和职工入会率分别达100,非公有制企业建会率和职工入会率分别达95以上;建立动态管理的基层工会组织建设信息库;大力推进农民工入会工作,完成市总工会下达的建会和发展会员任务。2、大力推进区、县工会标准化建设工作。按照黑龙江省关于开展县级工会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努力实现工会工作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工作方式的全面创新;认真贯彻XXXX年全省工会干部教育规划,高度重视工会干部培训工作,专兼职工会干部持证上岗率达90以上。3、积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农民工维权活动,做到"五有",即:有领导机构、有方案、有活动、有经验典型、有总结;建会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达95,有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典型,配合劳动行政部门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有措施,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85以上;建立政府、工会、企业三方劳动关系协商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协助党委、政府处理职工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及时有力,有成果,对重大职工信访问题处理和反馈及时有效。4、继续深化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和"双扶"工程活动。建立健全各类扶贫工作档案台帐,落实各项扶贫解困工作的综合措施;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效果明显;不断把扶贫解困工作向农民工延伸,建立困难农民工档案,切实维护农民工权益。5、围绕区、县重点工作,深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和创新能手、创新示范岗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赛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投身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按照市"安康杯"竞赛组委会的工作部署,组织企业工会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颁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和黑龙江省工会实施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和制度。6、建立区、县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建立健全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有3至5个示范单位,所属机关事业单位职代会和政务公开建制率达90以上。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非公有制企业职代会建制率达60以上;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创知识型职工"活动,按照黑龙江省职工素质五年规划的要求,不断创新提升职工素质工程的措施和载体;在职工中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活动,推进职工队伍思想道德建设;切实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女职工人数10人以上的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10人的设立女职工委员。7、认真执行国家和工会财经纪律,有工会经审组织,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制度,按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建立区、县工会网站,按时准确完成季度、年度统计报表。(二)中省直单位工会、市直各工会1、工会组织健全,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基层工会群众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有成效;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要求,建会率、入会率分别达到100,在本单位、本系统工作的临时工,农民工全部入会。2、坚持和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深入贯彻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和黑龙江省企事业单位公开管理条例;国有、集体及其控股的公司制企业依照有关规定选举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坚持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制度;3、深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竞赛活动,建立健全平等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履约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纳入企业行政和工会的目标管理;指导和帮助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形成协调劳动关系的有效机制,发生劳动争议问题能够在基层依法妥善解决。4、协助和企业落实国家各项劳动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和"三大工程"活动,组织动员职工群众在促进企业经济发展中建功立业;职工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职工素质不断提高,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多彩,工会在企业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明显。5、积极开展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送温暖"和"双扶"工程活动。做好第三轮城市"一帮一"扶贫解困活动的启动和对接工作;准确掌握本系统"双扶"对象的上项目情况和脱贫情况,对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导;按时高质量完成阶段性扶贫解困目标,及时树立、宣传、推广典型,发挥好典型的示范作用。(三)新建企业工会(含改制企业工会)1、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和女职工委员会,职工入会率达90以上;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有各种工作档案、有活动经费和场所。2、建立健全职代会和厂务公开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凡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做到及时公开;依法签订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合同履约率达85以上。3、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不断改善职工的生活条件、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定期组织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4、组织职工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广泛开展"三大工程"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广大职工为企业发展献计出力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5、以"双爱双评"为主要内容,开展好职工之家建设活动。6、积极为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金,按照工会法规定,及时上解工会经费。四、考核验收1、根据竞赛活动内容,市总工会每年对"创先争优"竞赛活动进行1至2次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2、检查采取听、看、评的办法进行。听"创先争优"竞赛活动工作汇报;看"创先争优"基础档案材料,抽查基层单位的工作情况;召开职工代表座谈会,评议"创先争优"竞赛活动取得的成效。3、市总工会XX年末对竞赛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表彰一批全市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评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1、公有制企(事)业单位不坚持召开职代会或在贯彻落实职代会职权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2、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3、企业领导在决策上有重大失误,给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违法违纪的。4、企业末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的。5、国有、集体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未按规定实行厂务公开的。6、未按规定上解工会经费的。7、经民主测评,职工群众对工会工作满意率低于80的。8、有集体上访案件,职工意见突出的。五、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创先争优"竞赛活动的领导,成立全市工会系统"创先争优"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姜艳市人大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成员:张守祥市总工会副主席、矿区工会主席里景勃市总工会副主席吴延明市总工会副主席陈岩市总工会副主席王吉玉市总工会经审委主任李秀华市总工会调研员孙发江市总工会副调研员、组织部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组织部电话:8270403 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