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会诊制度
门诊会诊制度篇一:门 诊 会 诊 制 度门 诊 会 诊 制 度1.凡遇疑难病例,应及时申请会诊。2.患者病情较为复杂,但不属于急诊者,经本科室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检查认为需其他科室会诊的,先由本科室做必要的检查处理,并在门诊诊疗手册上写明拟请会诊的科室及会诊目的。3.患者病情复杂属于急诊者,被邀的人员必须在15分钟内到位,对涉及多科会诊,由门诊部统一安排。4.持有其他医疗单位要求会诊介绍信者,门诊医师接诊后,应认真检查,在转诊单上详细写明诊断意见和治疗建议。5.对于复诊三次仍不能确诊者,接诊医师必须请上级医师会诊,否则,延误病情、引起纠纷追究接诊医师责任。会 诊 制 度1.凡遇疑难病例,不能及时确诊和准确治疗处理者,应及时申请会诊。2.科内会诊:由经治医师或主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召集有关医务人员参加。3.科间会诊:由经治医师提出,科主任同意,填写会诊单、写明会诊目的、科主任签字后送出;应邀会诊科室医师要在当天完成会诊,并书写会诊记录。如需专科会诊的轻病员,可到专科检查。4.急诊会诊:被邀人员必须随请随到,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延误会诊。5.院内会诊:对危重或疑难病例、重大手术等需进行院内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确定会诊时间,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一般由申请科室科主任主持,医务科派人参加。6.院外会诊:本院不能解决的疑难病例,需邀请院外会诊,由科主任提出,经医务科同意并与有关单位联系,确定会诊时间,应邀医院指派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前往会诊。会诊由申请科室科主任主持,医务科长或主管院长参加,必要时可携带病历陪同病员到院外会诊,或将病历资料寄发有关单位进行书面会诊。7.凡集体会诊,经治医师要详细介绍病史,做好会诊前的准备和会诊记录。会诊中要全面检查,集思广益,明确提出会诊意见。主持人要进行小结,认真组织实施。8.会诊病人需转科治疗者,应及时安排转科。对复杂性多科性疑难病历,有关科室应协商配合,协同诊治处理。篇二:.一、 会诊对象1、 一般情况下,门诊病人就诊2个专科或在一个专科就诊2次以上尚未明确诊断者。2、 门诊病人所患疾病诊断较为明确,但病情涉及多学科、多系统、多器官需要多个专科协同诊疗者。二、 会诊申请1、 首诊科室接诊医师认为有必要进行会诊,在征得病人或其家属同意后,向门诊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会诊预约单,病人或其家属持预约单到门诊部办公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2、 门诊部办公室由专人负责疑难病例会诊工作,根据患者的病情及要求,负责确定会诊时间与会诊专家。三、 会诊要求1、 本着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医院具体情况,会诊专家即各科每月医疗派班表上确定的人选,因特殊情况该专家不能参加时,由专科门诊组长出面协调,安排其他专家代替;如病情特殊,门诊部办公室也可通过专科科室主任另外指定会诊专家人选。2、 参加会诊的专家数量不得少于2名,且职称要求在副主任医师以上。接到会诊通知后,专家必须在约定的时间准时参加会诊。3、 会诊病人必须携带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化验结果等全部资料如约提前抵达指定地点,等候会诊专家问诊与体查。四、 会诊程序1、 会诊由门诊部主任负责协调主持。2、 首诊专科医师报告病情与诊察经过,提出会诊目的。3、 请病人进入会诊室,如实表述病史,接受专家体格检查。4、 专家集中讨论,病人及其家属回避。5、 会诊完毕,主持人委托适当的专家将会诊意见转告病人,并热情解答病人提出的问题。如有保护性医疗方面的考虑,会诊意见或结论只向病人家属反馈。五、 会诊追踪1、 门诊部须对会诊后病人的去向、治疗效果进行追踪了解,对病人或其家属进行电话随访,收集病人或其家属对会诊工作的反馈意见。2、 门诊部须定期总结门诊疑难病例会诊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不断改进会诊工作,提高会诊质量。门诊办公室20XX年5月10日篇三:门诊疑难病会诊制度门诊疑难病会诊制度(试行)1设立门诊疑难病会诊办公室(门诊部主任办公室),在门诊分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门诊疑难病患者会诊工作;门诊疑难病会诊由门诊部主任主持,总结归纳。应力求统一会诊意见、统一明确诊治方案、所收住科室。2凡在本院门诊连续就诊两次以上(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诊断不明、疗效不佳者;诊治涉及多个专科(三个以上)者;外院转诊疑难病例,接诊医师应及时向门诊部主任提出申请会诊,组织准备相关资料,也可由病人提出要求组织会诊。3门诊部接到申请后,审查病例资料是否齐全,及时指派相关专科人员(副主任医师职称以上)会诊,一般在接到申请当日下午17点组织会诊(节假日除外)。4会诊时,首诊医师介绍病情,写好会诊记录。会诊专家应认真负责,提出诊治方案,并在门诊病历上记录会诊意见,会诊完毕由首诊医师向病人及家属详细解释病情。5.凡病情较重或行动不便者,应由门诊导医陪同前往就诊。6.门诊部建立“门诊疑难病例会诊登记本”,详细记录会诊内容,并记录有疑难病人去向,主管医师及追踪观察病人的健康状态,及时调整治疗方案,如仍未明确诊断者及时收住院。7.门诊部主任每月将门诊疑难病例会诊情况用文字材料汇总一次交医教部。8.对此制度落实不到位,处罚当事人100元,如科主任(门诊部及临床)组织落实不好,将按照关于实行中层以上干部问责制暂行规定处罚科主任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