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电力经理人行为准则
华润电力经理人行为准则(24条)作者:公司政工部 发表时间:2008-5-22 16:12:08 阅读次数: 738应该做到的:1. 忠诚于公司。 2. 守法经营,按章纳税。 3. 谋求股东价值最大化,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股东。 4. 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员工,创造均等工作和发展机会。 5. 遵守商业规则,公平、公正、策略地对待所有客户。 6. 严格遵守制度和流程,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科学决策。 7. 诚实信用,言必行、行必果。 8. 分级授权,人、事相宜,责、权、利对等。 9. 完整、准确、真实、及时地披露和报告资讯,不得瞒报、谎报、漏报。 10. 严守公司机密。经过批准后允许做的:11. 未经批准,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捐助性、救济性、公益性支出活动。 12. 未经批准,不得购置非生产性固定资产。 13. 未经批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职务或领取任何报酬。 14. 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15. 未经批准,直系亲属不得在同一公司工作,其他亲属不得安排在关键岗位。严格禁止做的:16. 严禁直接或间接给自己家人和直系亲属(三代血缘关系以内)发生任何关联交易或提供商业机会。 17. 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友谋取私利。 18. 严禁以私人账户持有公司资金,或账外存放资产。 19. 严禁伪造合同单据, 作假账谎报业绩。 20. 严禁擅自开设账户、低息或高息存款。 21. 严禁违规对外拆借资金。 22. 严禁违规经营股票、期货、基金、房地产、外汇、黄金及相关衍生品等高风险业务。 23. 严禁擅自对外投资。 24. 严禁违规经营公司定位以外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