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法- 权益法- 成本法
成本法 权益法 成本法二、 5%+20% 成本法-权益法 2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导致持股比例上升,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是实施共同控制的,在自成本法转为权益法时区分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新增长期股权投资两部分分别处理: (1)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与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确定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 (2)对于新取得的股权部分,应比较追加投资的成本与取得该部分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前者大于后者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前者小于后者的,根据其差额分别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和当期的营业外收入。(3)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追加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在此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应享有份额的,一方面应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对于原取得投资时至追加投资当期期初按照原持股比例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应调整留存收益,对于追加投资当期期初至追加投资交易日之间应享有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应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追加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属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中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4)进行对投资成本的调整时,应当综合考虑与原持有投资和追加投资相关商誉或计入损益金额。三、 5%+50% ( 30%+50%)多次交易形成企业合并 3 6同一控制:个别报表: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取得股权最终形成企业合并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个别报表:1.购买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保持其账面价值不变: 购买日之前所持股权用成本法核算的,为成本法核算下至购买日应有的账面价值; 购买日之前所持股权用权益法核算的,为权益法核算下至购买日应有的账面价值;购买日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金融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量的,为至购买日的账面价值。 2.追加投资按购买日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应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3.购买方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待购买方出售该股权时才可转入投资收益;4.多次交易完成非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时,按照非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的相关原则处理即可。 合并财务报表: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购买方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合并成本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合并成本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 2.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3.比较购买日合并成本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确定购买日应予确认的商誉,或者应计入发生当期损益的金额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四、 30%-15% 权益法-成本法 41.结转确认出售部分的成本与损益2.剩余部分的成本为成本法核算的成本25%+5% 增加的 5%按增加处理五、30%-5% 减少的 5%终止确认、结转损益,剩余部分还是权益法核算六、 30%+50% 同三 6七、 60%-30% 成本法 权益法 7因处置投资等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能力由控制转为具有重大影响或是与其他投资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个别报表:(1)首先应按处置或收回投资的比例结转应终止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2)应当比较剩余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与按照剩余持股比例 计算原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属于投资作价中体现的 商誉 部分,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同时,应调整留存收益(3)对于原取得投资后至转变为权益法核算之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中按照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一方面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属于原取得投资时至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中享有的份额,调整留存收益,属于处置投资当期期初至处置投资之日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享有的份额,调整当期损益;对于被投资单位在此期间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享有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应当记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分录同前。合并报表:(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投资)1.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存在对该子公司的商誉的,在计算确定处置子公司损益时,应当扣除该项商誉的金额。2.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3.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八、 90%-80% 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子公司投资 8(一)个别财务报表1.对于处置的股权,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贷: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2.对于剩余股权,作如下处理:(1)剩余股权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后续核算;(2)剩余股权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3)剩余股权按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此时应作成本法转权益法的追溯调整。(二)合并财务报表1.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存在对该子公司的商誉的,在计算确定处置子公司损益时,应当扣除该项商誉的金额。2.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3.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九、 90%-10%/+5%a.-10%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处置部分对子公司投资(一)个别报表从母公司个别报表角度,应作为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确认处置损益。 (二)合并财务报表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应当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如果不够冲的,应冲减留存收益。b.+5%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一)个别财务报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自子公司少数股东处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第四条的规定,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即按照实际支付价款或公允价值确认长期股权投资。(二)合并财务报表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子公司的资产、负债应以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金额反映。母公司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