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换一换
首页 金锄头文库 > 资源分类 > DOC文档下载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微博 分享到QQ空间

北京高院关于执行异议之诉的规定

  • 资源ID:475812388       资源大小:21.50KB        全文页数:3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10金贝
快捷下载 游客一键下载
账号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开放平台登录   支付宝登录   QQ登录  
二维码
微信扫一扫登录
下载资源需要10金贝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1、金锄头文库是“C2C”交易模式,即卖家上传的文档直接由买家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全部归上传人(卖家)所有,作为网络服务商,若您的权利被侵害请及时联系右侧客服;
2、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jinchutou.com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部份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jinchutou.com水印标识,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3、所有的PPT和DOC文档都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
4、文档大部份都是可以预览的,金锄头文库作为内容存储提供商,无法对各卖家所售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以及专业性等问题提供审核和保证,请慎重购买;
5、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
6、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清楚的或需要我们协助,可以点击右侧栏的客服。
下载须知 | 常见问题汇总

北京高院关于执行异议之诉的规定

(京高法发2011254号)二O一年七月二十八日为规范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的审理,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统一审判标准和 裁判尺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 释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民事审判实践,制订本意见。第一条 执行过程中, 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 四条规定向法院提起的下列诉讼,应当作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受理,具体包括:(一)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案外人对驳回其异议的执行裁定不服, 请求对 执行标的物停止执行, 而提起的与原判决、 裁定、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无关的 诉讼;(二)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申请执行人对法院依案外人异议作出的中 止对执行标的物执行的裁定不服,请求对该标的物许可执行而提起的诉讼。第二条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由执行法院管辖; 本市提级执行、 指定执行、 委 托执行的案件, 涉及执行异议之诉的, 由最终执行的法院管辖; 商事案件就级别 管辖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院受理前款案件后, 由作出原生效裁判、 调解书的民商事审判庭依照诉讼 程序审理; 执行依据为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或执行法院并非作出原生效裁判、 调解 书的一审法院的,应当根据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所依据的基础法律关系的性质, 由各归口民商事审判庭进行审理。第三条 法院针对执行标的物的强制执行过程中, 案外人以被执行人为被告 就执行标的物另行提起确权之诉的, 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 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并告知其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主张权利。案外人以被执行人为被告另行提起给付之诉,要求转移执行标的物所有权, 该标的物已处于强制执行状态的, 法院应当向案外人释明, 告知其可以变更诉讼 请求主张损害赔偿, 经释明其仍坚持不变更的, 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并在 判决理由中写明案外人可待执行标的物解除强制执行状态后再行主张。违反前两款规定作出的判决书、调解书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依法撤销。 第四条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应当以申请执行人为被告; 被执行人反对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所主张的实体权利的, 应当以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 被告。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应当以案外人为被告; 被执行人反对申请执行 人请求的,应当以案外人和被执行人为共同被告。前两款中, 被执行人不反对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请求, 案外人或者申请执 行人也未将其列为第三人的, 法院一般应当将被执行人追加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 人。被执行人下落不明, 无法对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的请求表明意见的, 应将 其列为共同被告。第五条 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对处理案外人异议的执行裁定不服, 应当自 执行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逾期起诉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 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案外人在执行法院针对执行标的物的强制执行程序终结后提起执行异议之 诉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第六条 案外人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起诉讼的, 须主张 其对执行标的物享有足以阻止其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具体包括:(1)所有权,包括单独所有权和共有权;(2)用益物权,但执行不妨害案外人占有使用的除外;(3)租赁权,但执行不妨害案外人占有使用的除外;(4)股权;(5)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其他实体权利。 案外人有多个异议事由的,应当一并主张。第七条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 诉讼请求应当表述为请求对执行标的 物停止执行。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 诉讼请求应当表述为请求对执行标的物许 可执行。当事人诉讼请求不明确的, 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诉讼请求可以根据案件具体 情况予以细化。第八条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 案外人同时请求确认其对执行标的物 享有实体权利或要求对其主张所依据的相关实体法律关系进行裁判的, 一般应当 合并处理, 被执行人应当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案外人未同时请求确认其对执 行标的物享有实体权利的, 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经释明其仍坚持不增加的, 法院 不在判决主文中予以宣告,但应当在判决的事实和理由中予以阐明。第九条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中, 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物享有所有 权或者其它足以阻止执行标的物转让、 交付的实体权利所依据的事实承担举证责 任。被执行人对案外人的权利主张表示承认的,不能免除案外人的举证责任。第十条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中, 审判庭认为案外人的诉讼请求确 有理由, 有必要对执行标的物停止执行, 或者案外人提供充分、 有效的担保请求 停止执行的, 应当依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执行程序部分及其司法解释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试行) 第二十九条的 规定处理。第十一条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经审理,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理由不成立 的,应当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理由成立的, 应当根据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的 诉讼请求作出相应的判决。法院审理执行异议之诉案件, 对于处理案外人异议的执行裁定不予审查, 在 判决主文及理由中也不予表述。第十二条 当事人对执行法院实施的轮候查封行为有异议提起执行异议之 诉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 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并告知其应当针对法院的正 式查封行为主张权利。第十三条 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四条规定提 起诉讼,经审查当事人系对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存在争议的, 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其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主张权利。第十四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认为其对作为执行依据的生效判决、裁定、 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享有足以阻止其转让、 交付的实体权利, 并提出执行异 议,执行部门原则上应当裁定驳回案外人的执行异议, 案外人不服提起执行异议 之诉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其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第十五条 法院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权过程中, 针对特定房屋 实施强制执行, 购买该房屋的案外人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 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要求停止对该房屋执行,经 审查案外人已经支付全部房屋价款并实际占有该房屋, 且对未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手续没有过错的,对其诉讼请求,应予支持;案外人同时要求确认该房屋归其所 有的,不予支持,申请执行人要求对该房屋许可执行的,不予支持。第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圭寸、 扣押、冻结财产 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在适用上应作如下理解:(一)案外人(第三人)应当在法院针对执行标的物的强制执行程序开始前, 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标的物。 法院在处理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交的买 卖合同、付款发票、付款收据、物业服务合同、物业费缴费发票等证据予以综合 判断。(二)“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是指案外人(第三人)未办理产权过户登 记手续是由于被执行人不予协助、 办理登记存在客观障碍、登记机关原因等案外 人意志以外的原因造成的。案外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逃避债务,故意 将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应当认定其具有过错。(三)在适用该规定时对案外人与被执行人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买卖关系、案外人是否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居住等事实应当严格审查; 在判断案外人是 否存在过错时不宜过于严苛;在利益冲突的权衡时,应当在依法的前提下,兼顾 购房业主(案外人)的生存利益与银行、企业(申请执行人)之间的经营利益。第十七条 法院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权过程中, 针对特定标的 物实施强制执行,案外人依据另案确权判决或形成判决对该执行标的物享有所有 权,其据此要求对该标的物停止执行的, 一般应予支持;申请执行人要求对该标 的物许可执行的,一般不予支持。但案外人依据的另案确权判决属于本意见第三 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按照该条第三款的规定处理。申请执行人对作为案外人权利依据的另案确权判决或形成判决申请再审的, 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中止诉讼,等待再审的处理结果。第十八条 法院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权过程中, 针对特定标的 物实施强制执行,另案给付判决或调解书确认被执行人向案外人转移该执行标的 物的所有权,案外人或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当事人可以通过执行程序或审判监督程序解决。第十九条法院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权过程中,对登记在被执 行人名下的特定房屋实施强制执行,案外人以其与被执行人之间存在借名买房关 系,其是房屋实际所有权人为由,要求对该房屋停止执行的,一般不予支持;申 请执行人要求对该房屋许可执行的,一般应予支持。第二十条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审理中,作为执行依据的原判决、裁定、调解 书被依法提起再审的,可以裁定中止本案诉讼,等待再审案件的处理结果。第二十一条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本意见的具体规定与新颁布的法律、 法规和司法解释不一致的,本意见的相 关规定不予执行。本意见施行后尚未审结的一、 二审案件,适用本意见;本意见施行前已经终 审,当事人申请再审或者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不适用本意见。

注意事项

本文(北京高院关于执行异议之诉的规定)为本站会员(ni****g)主动上传,金锄头文库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阅读金锄头文库的“版权提示”【网址:https://www.jinchutou.com/h-59.html】,按提示上传提交保证函及证明材料,经审查核实后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不扣分。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