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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考研指导03行政法核心知识点表格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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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考研指导03行政法核心知识点表格导图

专题一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 子原则 内涵 法律优先 (有法必依)实施行政管理,应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进行 合法行政 法律保留 (无法不为)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作出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或者增加相对人义务的决定 公正公平 行政机关中立,不偏私,平等对待相对人,不歧视 考虑相关 因素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只应考虑与法律目的相关的各种因素,不得考虑与法律目的不相关的因素 适当性 手段必须能够达到行政目的或者至少有助于目的的达成,并且是正确的手段 必要性 在有多种同样可达成行政目的之手段可供选择时,应选择对相对人权益侵害最小的手段 合理行政 比例原则 衡量性 手段不能给相对人权益带来超过行政目的之价值的侵害 行政公开 行政机关有义务公开自己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公众参与 行政机关做出重要规定或者决定,应当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 程序正当 回避 对行政权行使存在不利影响时,应当回避 诚实 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内容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诚实守信 信赖保护 授益行为(既有可能是合法的授益行为,也有可能是违法的授益行为) ; 基于正当信赖(当事人没有过错) ; 不得随意改变或废止(存续保护) ; 如果不改变或废止,公共利益的损失大于信赖利益的损失,可以改变或废止,但须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进行补偿(财产保护) 高效 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 高效便民 便民 应当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行政效能 行政机关履行行政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 权责统一 行政责任 作为法律后果和行政职责,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 专题二 行政组织法概述 一、行政组织与行政主体 (一)行政组织:从事行政活动、行使行政权力的组织。包括:行政机关、行政内部机构、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即行政机关和非政府公共组织。 (二)行政主体:享有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行使行政职权,并独立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政组织。 权 自己享有并实际行使行政职权,区别于民事主体 名 能以自己名义开展行政活动,以发布的法律文书上签名盖章来体现 责 必须能够独立承担因行政活动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复议被申请人、诉讼被告、赔偿义务机关)(三)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行政机关的关系 1行政组织包含行政主体,行政主体只是行政组织中的一部分。 (行政组织是机构、行政主体是资格) 2行政机关不是在任何场合下都是行政主体(还可能是民事主体、刑事侦查主体等) , 不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是行政主体(不具有对外管理职权的排除) 。 二、行政组织的分类(行政机关和非行政机关) (一)中央行政机关 国务组成部门 (工作部门) 部、委(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人口计生委;民族发展可超生)行、(人民银行)署(审计署)是组成部门,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直属机构 凡是带“总”字的都是直属机构,但直属机构中也有部分不带“总”字的局(宗教、林业、旅游、知识产权、统计:和尚树林来旅游,知识产要统计),对外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但:参事室、机关事务局、预防腐败局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直属特设机构 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部委管理的 国家局 不带“总”字的局(除宗教、林业、旅游、知识产权、统计、机关事务局、预防腐败局外)为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一般对外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办事机构 侨办、港澳办、法制办、国研室(4 个) :港澳侨研究法制 办公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没有行政主体资格 议事协调机构 跨部门设立的会议协调性机构,没有独立的编制和人员,须记忆:学位委员会、 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救灾发学位),这三个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院 直属事业单位 直属事业单位不是行政机关,经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主体资格,需要记忆台办、新闻办、 地震局、气象局、证监委、银监会、保监会 后五个有行政主体资格)。 (二)地方行政机关 1地方政府(省、市、县、乡四级) 、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局、厅) 、派出机关 同级政府领导 业务指导关系 上级部门指导、监督 上下级工作部门关系 垂直领导关系 上级部门领导 n 中央垂直:海关、人民银行、国税、外汇。省以下垂直:地税、国土、国家安全。 n 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的上一级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政府工作部门。 全国范围内垂直管理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是上级政府工作部门 2政府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省政府) 、区公所(县政府) 、街道办(市区政府)是行政主体。 (三)行政内部机构(中央和地方都有)专题三详解 1 (县级以上工作部门的)派出机构: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 n 派出机关代表一级政府,属于行政主体;派出机构只有在法律、法规授权情况下才取得行政主体资格。 2内设机构:司、处、科、交警大队、税务稽查队等。 n 行政内部机构是行政机关的内部机构,一般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使用所属行政机关的行政主体资格;经法律、法规、规章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时自己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主要被授权的行政机构: 设立机关 被授予的主要权限 派出所 县级公安机关 警告、500 元以下罚款 工商所 县级工商机关 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处罚;对集中贸易中违法行为的处罚;前两项不包括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税务所 县级税务机关 2000 元以下罚款 3临时组建的机构:行政机关为履行职权需要临时组建的执法机构。 (四)行政授权组织(法律、法规、规章授权) 1、法律、法规方可授权实施许可、处罚,法律、行政法规才能授权实施强制措施。 2、法律、法规、规章的“委托”视为授权,规章以下规范的“授权”视为委托。 3、法定授权组织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力时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五)行政委托的组织 1、一般没有委托对象限制,但行政许可权委托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权委托事业单位。 2、行政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决定和执行,行政强制(代履行除外)也不可委托。 3、 受委托的组织以委托行使权力的行政机关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力, 法律责任由委托机关承担, 因此不享有行政主体资格。以委托者的名义、责任归于委托者(类似代理) 。 行政授权 行政委托 依据 必须法律、法规、规章的授予 行政机关的决定 权力 以授权组织名义 受委托组织以委托机关的名义 后果 授权组织承担 委托机关承担 行诉解释第二十一条 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的情况下,授权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者其他组织行使行政职权的,应当视为委托。当事人不服提起诉讼的,应当以该行政机关为被告。 n 国税局为中央垂直领导:上级只有上级国税局 n 地税局为省以下垂直领导:县、市级地税局上级只有上级地税局,但省级地税局是双重领导。复议时与普通双重领导的机关没有区别(不管垂直与否), 复议机关为同级政府或上级地税局。 n 公安、教育都是双重领导体制,既归上级公安、教育领导,也归同级政府领导。 专题三 行政机构的编制管理 行政机构构成国家行政机关的内部各单位, 它是为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服务的, 对外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发布决定和命令,其行为的一切法律后果皆归属于其所属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是联结各行政机构的综合体。 在国家行政机关、行政组织和行政机构这组概念中,只有行政机关具有行政主体的资格,可以成为行政法律关系中的一方特定主体。 行政机构一般可作为行政相对方而成为行政法律关系的一方主体,只有在法定授权的情况下,才能成为行政主体。 1.国务院机构设置程序表 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国务院总理提请全国人大或者常委会决定 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务院办事机构 议事协调机构 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 国务院决定 (含机构职能的调整和增减编制)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 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 国务院批准 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 国务院行政机构决定 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项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承担跨国务院行政机构的重要业务工作的组织协调任务。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议定的事项,经国务院同意,由有关的行政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办理。在特殊或者紧急的情况下,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可以规定临时性的行政管理措施。 第十三条 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在职能分解的基础上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管理的国家行政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司、处两级内设机构,也可以只设立处级内设机构。 第十九条 国务院行政机构增加或者减少编制,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2地方各级政府机构设置 部门 程序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立、撤销、合并、变更) 由本级人民政府提出方案,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乡政府:没有工作部门,内部机构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上一级政府批准,不需备案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内设机构 由该行政机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协商一致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行政机构之间对职责划分有异议 协商不一致的,应当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协调意见,由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履行管理职责,并对下级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 依照国家规定的程序设置的机构和核定的编制,是录用、聘用、调配工作人员、配备领导成员和核拨经费的依据。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制约的机制,在设置机构、核定编制时,应当充分考虑财政的供养能力。机构实有人员不得突破规定的编制。禁止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对擅自设置机构和增加编制的,不得核拨财政资金或者挪用其他资金安排其经费。 第七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不得干预下级人民政府行政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管理工作,不得要求下级人民政府设立与其业务对口的行政机构。 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调整职责的需要,可以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但是,在同一个行政区域不同层级之间调配使用行政编制的,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批。 第二十九条 地方的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拟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布。事业编制的全国性标准由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总结 类别管理 行政机构使用行政编制,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 总额管理 地方各级政府的行政编制总额,由省级政府提出,经中编办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 专项管理 中编办报经国务院批准,可在地方行政编制总额内对特定行政机构的行政编制实行专项管理 同级调整 地方各级政府根据调整职责的需要,可在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本级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编制 跨级调配 在同一个行政区域不同层级之间调配使用行政编制的,应当由省级编办报中编办审批 地方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管理办法,由省级编办拟定,报中编办审核后,由省级政府发布 3派出机关 派出机关 设立机关 批准机关 备注 地区行政公署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务院 相当于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区公所 县、自治县人民政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在必要的时候设立 街道办事处 市辖区、县级市人民政府 上一级人民政府 相当于乡镇人民政府 总结: n 全国人大批省部:其他部门县市署,批准都找国务院;司长较少总理批,处长遍地自主定,定完编委备个案。乡镇公所由省批;工作部门街道办,光杆乡镇需内设,批准一律找上级。地方部门需内设,同级编委就搞定。 n 地方管制管理制度: (1)中央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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