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装饰装修合同范文
家庭装饰装修合同范文 合同编号: _ 甲方(发包方 ):_ 单位名称: _ 住址:_ _ 号码: _ 通讯地址: _ 邮政编码: _ 电话:_ 传真:_ 帐号:_ 电子信箱: _ 乙方(承包方 ):_ 资质证书号: 法定住址: _ 法定代表人: _ 职务:_ _ 号码: _ 通讯地址: _ 邮政编码: _ 联系人: _ 电话:_ 传真:_ 帐号:_ 电子信箱: _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 _市_区( 县)_路 _号_楼_室。 1.2 住房结构: _房型_房_厅 _套,施工面积 _平方米。 1.3 工程造价: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价格,根据市场竞争、优质 优价的原则,约定如下:总价款:_元,大写 ( 人民币 ): _。其中:材料费: _,人工费: _,管理 费:_,设计费: _,垃圾清运费: _,税 金:_,其他费用: _。(详见附表三:家庭居室装 饰装修工程报价单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 款按实另计。 1.4 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 明细表 )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 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附件五: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 料明细表 )。 1.5 工程期限 _天; 开工日期 _年_月 _日,竣工日期 _年_月_日 1.6 工程内容及做法 ( 见附表一: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确认表、 附表二:装饰装修工程内容和做法一览表)。 第二条 施工单位资格 2.1 凡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承包范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 书。 2.2 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 近一次企业年检, 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 装修工程的资质, 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 格或相应资质的, 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 付的费用,并赔偿损失。 2.3 对于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应 当持所在地乡镇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务工证明、本人 _、暂时居住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的 机构登记备案,实行“登记、培训考核、技能鉴定、持证上岗”的制 度。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订。 2.4 凡没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放 的个体装饰装修从业者上岗证书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承接家庭居室装 饰装修工程。 第三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 或乙方 )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 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 _及监理工程师的 职责等通知乙方 (或甲方) 。 第四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种方式提供: 4.1 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交图时间为_年 _月_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施工队各执 一份。 (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4.2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乙方、 施工队各执一份 (见附件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设计费由 甲方支付 (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 4.3 施工图纸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开工前_天,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 全部腾空或 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 对只能部份腾空的房屋中所 滞留的家具、陈设应采取保护措施,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乙方施工 人员对甲方施工现场的牲口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并且双方签订 “物品 清单” ; 5.2 开工前将原有的电话设备拆除; 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 5.3 负责协调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5.4 禁止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建筑的承重、非承重结 构或迁改厨、 卫位置及设备管线, 应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 手续; 5.5 参与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及对材料进场、工程竣工 的验收 ; 5.6 工程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所收施工押金及各项物业管理费用, 由甲方交纳 (出入证除外 ) ,乙方协助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5.7 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 方案,甲方不得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5.8 甲方无权要求乙方移动或改造暖气、燃气管线; 5.9 房屋装饰装修所产生的废弃物不得乱倒乱放,甲方应当按照 物业管理单位、房屋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者单位房屋管理部门规定的 地点、方式、时间堆放,并按有关规定清运; 5.10 甲方不得拒绝和阻碍物业管理单位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监督检查; 5.11 甲方进行装修不得损坏房屋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5.12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随意在承重墙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门 窗的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 不得随意增加楼地面静 荷载,在室内砌墙或者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及吊扇; 不得任意 刨凿顶板,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者改线; 5.13 未经批准,甲方不得损坏给排水、供电、供气、消防、通讯 等公共设施,不得损坏他人的房屋及物品。 5.14 因进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而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 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应由甲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如属乙方的 责任,由甲方找被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施工中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保证 工程质量,按期完成工程; 6.2 安承接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必要 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和相邻居民的安全; 6.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管道的 畅通; 6.4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所形成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 指定的位置、 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严禁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 圾道、下水道抛弃因装饰装修居室而产生的废弃物及其他物品; 6.5 乙方设计师负责对甲方提供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 合同签订后, 乙方执行工程施工的代表人为乙方派出的项目经理。甲 方关于工程的相关事宜均应与乙方项目经理联系,以确保工程中的统 一指挥和管理 ; 6.6 乙方自行采购或者向甲方推荐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装饰装 修材料,造成空气污染超标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7 乙方采用的装饰材料不得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6.8 乙方施工应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不得偷工减料、粗制滥造; 6.9 乙方不得野蛮施工,危及建筑物自身的安全; 6.10 乙方不得欺行霸市、强迫交易; 6.11 乙方不得冒用其他企业名称和商标; 6.12 乙方不得损害居民和其他经营者权益; 6.13 在居民居住的地域, 十二时三十分至十四时三十分、十九时 至次日七时之间,乙方不得从事产生噪声的房屋装饰装修活动。 第七条 工程变更 7.1 为确保甲方工程质量、工期及保修服务,合同签订后如有工 程项目或施工方式的变更, 须由双方协商后签署书面协议 装饰装修 工程变更单 ( 见附件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变更单) ,同时调整相关 工程费用及工期,口头承诺或口头协议均视为无效; 凡甲方直接与乙 方现场工作人员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 担; 7.2 合同签订后,甲方工程减项超过总工程款5% 以上时,须向乙 方支付减项总额 8% 的变更费。若甲方减项所用的材料乙方已定购或 运到现场,甲方需另外支付材料来回托运、损耗及退货费用; 若甲方 要求减少的施工项目已施工, 甲方需支付乙方该项目的施工费、材料 费、管理费及拆除费 ; 7.3 甲方第二次支付工程款后增加的施工,乙方需在收到甲方该 增加项目 100% 的工程款后方予以施工。 第八条 材料的提供 8.1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其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见 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甲方应按时将材料、设备 运到施工现场并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若甲方未 按时提供材料或材料的规格、 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 由此而延误工期 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 8.2 由乙方提供的材料、 设备的 (见附件五: 乙方提供装饰装修材 料明细表 ), 乙方应在材料、设备运到施工现场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 双方共同验收 ;若乙方所供材料的品牌、规格、质量与报价单不符, 甲方有权拒绝使用, 由此而延误工期或影响工程质量,责任由乙方承 提; 8.3 甲方确定材料品牌、规格、型号或价位标准,由乙方负责为 甲方代购的 (见附件四:甲方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应备注乙方 代购),在材料运至施工现场并经甲方验收认定后方可使用。乙方收 取甲方的材料代购费为材料采管费(材料款的 _%)+ 材料运输 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 若施工过程中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 换货,以及因此延误工期,均由甲方承担任; 8.4 除合同注明外, 五金(门锁、拉手、水龙头等 )、石材、瓷砖、 设备、洁具、灯具等,均由甲方购买并按时运到现场; 若需要乙方代 购,加收所购材料款 _% 的采购费及运输费。 第九条 工期延误 9.1 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 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 (2)不可抗力 ; (3)甲方未按时参加阶段验收而造成的停工; (4)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9.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 延; 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 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9.3 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9.4 因乙方供材或施工等原因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 ; 因乙 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 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工期不顺延。 第十条 质量标准 10.1 工程质量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 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 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优良率达到 _。 (3)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 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 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由于甲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甲方 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