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内支线班轮“五定”运作规程(暂定)
1 长江长江内内支线支线班轮“五定”班轮“五定”运作规运作规程(暂定)程(暂定) 为进一步促进长江水路运输市场的发展,鼓励长江内支线承运人 之间共用舱位、 合作经营, 发挥长江水路运输体系的综合优势, 同时, 也为进一步提升上海港内支线作业的服务水平和操作效率,上港集团 生产业务部就长江内支线班轮“五定”运作制定如下操作规程。 一、一、长江内支线长江内支线班轮班轮“五定“五定”定义:”定义: 定航线:支线班轮经营人应与上港集团生产业务部集装箱管理室 (以下简称,集箱管理室)商定运营船舶在长江各港口的挂靠顺序及 在上海港所挂靠的码头。船舶一旦投入航线运营,班轮经营人不得随 意更改支线挂港; 定船名 (船型) : 支线班轮经营人一旦确定支线运营的船型与船名, 并经集箱管理室审核批准后,不得随意更替运营船舶; 定班期:支线班轮经营人应与集箱管理室商定支线船舶在上海港 每周的挂靠时间和每月班次密度, 并按照商定的标准, 运作支线班轮; 定码头:支线班轮经营人与集箱管理室商定支线船舶在上海港所 需挂靠的码头后,支线船舶将不再安排挂靠其他码头; 定人员:支线班轮经审核批准后,支线班轮经营人、支线代理人 和支线班轮挂靠码头应明确专人负责支线班轮具体操作事宜,并由支 线代理人统一向集箱管理室备案。 二二、长江、长江内内支线支线班轮班轮“五定五定”运作基本要求运作基本要求 (一) 提供落驳电子预配船图: 1、支线班轮船舶须具备无线网卡等电子发送设备,以确保船 2 方及时进行落驳电子预配船图的配载及发送。 2、支线班轮经营人必须在计划指泊前确定进出口作业箱量, 由船方对干线进口箱进行配载并提供落驳电子预配船图。 (二)预报要求: 支线班轮经营人必须以“周报表”或“月报表”的形式提前一周 (或一月)预报次周(或次月)的支线班轮船名航次、作业码头及相 应班期(抵港时间) 。 (三)指泊要求: 支线班轮经营人必须在支线班轮抵港前一天的 09:00 时进行抵港 时间确报,由支线代理向集团申请指泊计划,并报备作业码头。 (四)一次靠泊原则: 支线班轮在上海港挂靠固定码头,并且一次靠泊完成在港装卸作 业。 (五)班期保障原则: 支线班轮经营人确保支线班轮按计划抵港,支线班轮作业码头和 支线代理确保支线班轮按计划完成作业离港。 (六)一次配载原则: 支线班轮经营人(船方)必须在支线班轮靠泊前向支线代理提供 落驳电子预配船图,并由支线代理发送码头,经码头配载后,不再接 受临时或计划外加载。 (七)拖箱原则: 1、支线班轮经营人应避免发生港区外拖箱:若需港区外拖箱 须提前 24 小时向支线代理申请并承担拖箱费用。 2、支线班轮经营人应控制港区内拖箱数量,具体要求如下: 1) 外港地区支线班轮单航次不得超过 30 标箱的内拖量。 2) 洋山地区支线班轮单航次不得超过 50 标箱的内拖量。 3) 支线班轮超出规定范围的拖箱量将不予受理班轮计划。 3 4) 航次作业拖箱数量超过长江内支线班轮“五定”运 作的审核管理办法规定免费拖运标准的支线班轮,所发生的 跨码头拖箱费用不予减免,并由支线班轮经营人全额承担。 (八)提前截关原则: 支线代理应在支线班轮船舶靠泊前一天 16 点前完成进口箱报关 工作。 三三、长江内支班轮“五定”运作的责任范围长江内支班轮“五定”运作的责任范围和相关要求和相关要求 (一) 集团生产业务部 1、负责掌握和分析支线班轮化运作动态。 2、负责指导、督促和协调各参与单位根据试点方案做好相关 工作。 3、负责总结阶段性试点情况并完善试点方案。 4、负责支线班轮化运作的宣传和推广。 (二) 支线班轮经营人 1、负责向支线代理人和码头提供支线班轮班期表。 2、负责向支线代理人预报船舶到港动态。 3、负责向支线代理人提供支线班轮起、落驳集装箱信息资料。 4、负责 GPS 监控设备的正常使用。 5、负责向上海港内支线调度中心提供落驳进口电子预配船 图。 6、负责支线班轮按时到、离港。 7、负责协助码头做好支线班轮靠、离泊和装、卸作业。 4 (三) 支线代理人 1、负责掌握支线班轮到港动态。 2、负责向码头及时申请指泊。 3、负责起、落驳中转箱优先报关、放关工作。 4、负责向码头提供起、落驳集装箱装、卸计划。 5、负责协助码头做好支线班轮靠、离泊和装、卸作业。 6、负责记录支线班轮运作的相关情况。 7、负责提供 GPS 查询网站。 8、负责定期对支线班轮的运作情况进行网站公布。 9、负责向集箱管理室按月提交所代理长江内支线“五定”班 轮的运营质量分析报告。 (四) 支线班轮作业码头 1、负责安排支线班轮计划指泊。 2、负责接受进口电子预配船图并与船方确认。 3、负责安排作业机械和人员。 4、负责支线班轮靠、离泊及卸、装作业。 5、负责向集箱管理室按月提交长江内支线“五定”班轮的作 业分析报告。 (五) 理货公司 1、负责支线班轮卸、装船的理货工作。 2、负责出具实装船图发送给支线代理人和支线班轮经营人。 3、负责向船方出具理货报告。 5 四四、长江内支线班轮“五定”运作长江内支线班轮“五定”运作的的操作流程操作流程: (一) 为对支线班轮进行统一管理,要求支线班轮卸装航次均以 “B”字母开头,航次编号不超过 6 位。 (二) 支线班轮按班期抵港前一天上午 09:00, 支线船公司将班轮 抵港相关资料信息向支线代理预报。 (三) 支线代理人根据支线班轮经营人提供的信息, 向作业码头提 出计划指泊申请。码头计划根据支线代理人提供的信息,确定船舶靠 离泊时间、安排泊位、靠泊尺码和机械,并向集团生产业务部 24 小时 计划调度中心汇报计划安排情况。 (四) 支线代理人根据干线船公司及支线班轮经营人提供的进口 舱单信息,实施进口中转报关操作。支线班轮抵港前一天 16:00 前, 支线代理人完成落驳集装箱报关工作,17:00 前完成放关工作。 (五) 支线班轮经营人 (船方) 根据支线代理人进口箱报关情况提 供落驳电子预配船图。 (六) 支线班轮在靠泊前 1 小时, 码头根据支线代理人的指令提前 做好泊位的清档工作,并在支线代理现场人员的协调下安排支线班轮 的靠泊。 (七) 支线班轮靠泊后,作业码头根据支线班轮经营人(船方)提 供的落驳电子预配船图进行配载,并与船方确认。 (八) 理货公司根据起驳集装箱清单和进口实装船图, 完成支线班 轮理货工作并向支线代理人和支线班轮经营人发送理货报告。 (九) 航次完工后, 支线代理人、 支线班轮作业码头分别做好航次 作业小结。 6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业务部 2012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