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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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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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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1-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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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方案 〔一〕河道、分滞洪区堤防的管理范围从堤脚量起,堤防内5米至20米,堤防外10米至3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堤脚以外50米至100 米 有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包括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属于国家所有的滩 地、两岸堤防及堤防的管理范围;无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依据历史最高洪 水位或制定洪水位确定滏阳河在市区内无堤防段的管理范围为河道中心 线两侧各30米至40米 〔二〕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正常蓄水位或水库四周移民线或土地征购 线以下的面积;安全保护范围为校核洪水位线顺山坡向上延伸20米至100米 大坝管理范围为下游坝脚以外30米至300米,左右岸为开挖线以 外30米至30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100米至300米 泄水建筑物两侧及其他建筑物的管理范围为建筑物外缘线以外20米 至5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100米至200米 〔三〕有堤防渠道的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渠边、堤防及 护渠地;无堤防渠道的管理范围为水域、渠边及护渠地 护渠地的范围为,有堤防的从外堤脚向外量起,无堤防的从渠道上口 边缘向外量起,干渠2米至5米,支渠1米至2米;有交通要求的渠道,管理范围可适当放宽。

      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20米至50米 〔四〕输水隧洞的管理范围为进出口建筑物和竖井外缘线以外10米 至3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和洞顶两侧50米至100米 〔五〕闸涵、排灌站、水电站的管理范围为建筑物边缘以外10米至3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50米至100米 第七条 国家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及土地上的附着物 属全民所有的,使用权归工程管理单位;土地属集体所有的,使用时必需 服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统一管理;安全保护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使用 时不得危害水利工程安全 第八条 集体和个人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兴建的塘坝、水池、排灌 站、渠道、机井等小型水利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实际需要,划 定管理范围和安全保护范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侵占、毁坏 第九条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兴建各类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 须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水行政主管部门检察同意后,方可履行基建审批手 续,并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施工监督和验收在安全保护范围内不得兴 建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建筑物及设施 第十条 对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历史遗留下来的生产、生活设施及其 他建筑物,在险工险段或严重影响水利工程安全的,应限期拆掉;其他地 段的,应结合工程整治、城镇建设和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分期分批予以折 除。

      具体实施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一条 沿河城镇在编制和检察城镇建设发展规划时,应当事先征 求河道主管机关的看法河道岸线的利用,应当服从河道治理规划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河流 走势,不得填堵和占用旧河段 第十三条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应予以补偿 开采 矿藏或者兴建地下工程,对水利工程造成损失的,采矿单位或者建设单位 应当采纳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水库水面的开发和利用,应当服从水库安全管理的需要,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与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签定协议 第十五条 河道、堤防、闸坝、水库、灌区等水利工程的整治与建设 ,应当服从流域和市以上水利建设规划,按照水利工程分级管理权限,严 格执行审批、监督、验收程序 第十六条 县〔市〕、乡〔镇〕人民政府要强化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设施的管理,定期组织检查、修理和养护,确保农田灌溉和防洪排涝的需 要 第十七条 强化机井管理,逐步完善机井的保护设施国家和集体兴 建的机井,应当提取折旧费,用于机井的修理和更新,不得挪用 新建机井必需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打井施工单位必需持有“技术资 质证〞、“施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按照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 主管部门批准的取水许可定位施工。

      第十八条 供水管理按照统一调配,分级管理的原则,执行计划用水 ,科学用水,节约用水,有偿供水 供水工程管理单位遇水、旱灾害年份,应采纳应急工程措施和必要的 调控手段,确保城市生活和重点企业的基本用水量,所增加费用,经市政 府核定后,由受益单位负担 第十九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家防洪标准、流域规划和防洪 工程状况,制定防御洪水方案,防洪工程的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汛期调度运 用计划,分别报上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报上级人民政府防 汛指挥部门备案 水利工程及其他防洪工程的管理单位必需严格执行防御洪水方案和调 度运用计划,对各项防洪工程组织汛前检查,发现影响防洪安全的问题,限期处理,不得贻误防汛抗洪工作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的前提下,应利用蓄水工 程相机增加蓄水量 第二十条 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限期采纳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没收违法所得,根 据情节轻重,可并处100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理; 一、水利工程管理的内容 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水利工程的使用,水利工程的养护工作,水利工程的检测工作,水利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水利工程扩建和改建工作。

      1、水利工程的使用 水利工程与河川往流有着密切的关系,同河川往流一样其变化是随机的,具有多变性和复杂性,但往流在一定范围内有一定的变化规律,要依据其变化规律,对工程进行合理运用,确保工程的安全和发挥最大效益工程的合理运用主要是制定合理的工程防汛调度计划和工程管理运行方案等 2、水利工程的养护工作 由于各种主观原因和客观条件的限制,水工建筑物在规划、制定和施工过程中不免会存有薄弱环节,使其在运用过程中,出现这样或那样的缺陷和问题特别是水利工程长期处在水下工作,自然条件的变化和管理运用不当,将会使工程发生意外的变化 所以,要对工程进行长期的监护,发现问题及时修理,消除隐患,保持工程的完好状态和安全运行,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水利工程的检测工作 水利工程的检测工作也是水利工程的重要工作内容 要做到定期关于水利工程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的进行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源,尽快进行整改,以此来提升工程的运用条件从而不断提升科学技术管理水平 4、水利工程的防汛抢险工作 防汛抢险是水利工程的一项重点工作特别是关于那些大中型的病险工程,要注意日常的维护,以避免危情的发生。

      同时,防汛抢险工作要立足于大洪水,提前做好防护工作,确保水利工程的安全 5、水利工程扩建和改建工作 关于原有水工建筑物不能满足新技术、新设备、新的管理水平的要求时,在运用过程中发现建筑物有重大缺陷需要消除时,应对原有建筑物进行改建和扩建,从而提升工程的基础能力,满足工程的运行管理的发展和需求 二、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目前的水利工程虽然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是现象并不乐观,仍然存在一些特别的问题,亟需改善 1、施工人员素养不高 我国目前很多水利施工制定单位和施工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和综合素养不高,可以应付一些简单施工技术问题,但是面对一些技术含量高的复杂问题就束手无策,不能合理的利用各种资源发挥好水利工程的作用,或碰到突发事件不能有效解决,致使危害的损失扩大,造成严重的后果 2、水利施工管理人员统筹能力不强 在实际的水利工程施工过程中,一般施工管理人员只侧重工程的进度、安全和质量,而忽略了工程的资金核算,造成工程成本加大,给工程完工带来压力 3、水利施工缺乏完善的管理体制 施工管理体制会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工程的进度、安全和质量等问题。

      如果管理体制欠妥,就会延误工期,而后期为了赶工,就容易忽略工程的安全和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整个水利工程 4、管理理念和管理技术落后 在当前的水利工程施工中,相关管理人员往往是沿用传统的管理理念,当出现新问题时就不能提出一些有效的应对之策 并且大部分水利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很少用到高科技技术,这就导致不仅降低了管理效率,还使得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量相当繁重,增加了他们的压力 5、管理机制不健全 我国水利工程施工中缺乏一套科学完备的管理机制 水利施工独立性相当显然,几乎每一个水利工程在施工时都有自己的管理体制,而此体制容易变动,不便于长期管理同时激励机制欠完善,施工人员认为干好了也没有什么奖励,出现了干好干坏一个样的消极怠工的心理,不利于水利工程施工的实施 三、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革新策略 结合当前我国水利工程施工中出现的一些普遍性问题,结合当今社会发展的潮流,特此提出以下施工管理的革新措施: 1、管理人员素养提升革新策略 要有效应对我国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素养不高的问题,应该从提升准入门槛和强化培训、考核做起首先,水利工程所聘用的人员一定要熟悉相关的管理知识,并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其次,是对新聘人员进行严格全面的岗前培训,特别是人员职业道德素养的提升、技术能力的提升以及对工程施工热爱程度的提升等,并从各方面关怀人才的发展,使其了解并掌握相关的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工作流程和方法,在今后的工程项目管理中能全力以赴的认真工作最后,还可以聘请相关的专家到水利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指导,教授管理人员有效、科学的管理措施 2、提升水利工程管理科技含量 我们必需科学对待水利工程管理,不断提升水利工程管理的科技含量为此,我们要做到:第一,建成后的水利工程要及时交到相关部门进行管理,使得水利工程进入良性的运行轨道 第二,搞好水利工程的配套设施工作,以此来发挥最大功效第三,依据具体的状况,对相应的水利工程采纳更加具体的科学管理策略,增加管理的科技含量 3、信息技术管理革新 信息技术在管理中的应用大大提升了管理的效率,并且相应的降低的失误率在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要注重对最新技术的应用 引进先进的管理设备和管理技术例如运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建立相应的数据库,方便管理人员的管理 4、创 原公布者:lzxxg 《水利工程管理办法》〔一〕河道、分滞洪区堤防的管理范围从堤脚量起,堤防内5米至20米,堤防外10米至3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堤脚以外50米至100米。

      有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包括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属于国家所有的滩地、两岸堤防及堤防的管理范围;无堤防河道的管理范围依据历史最高洪水位或制定洪水位确定滏阳河在市区内无堤防段的管理范围为河道中心线两侧各30米至40米 〔二〕水库库区管理范围为正常蓄水位或水库四周移民线或土地征购线以下的面积;安全保护范围为校核洪水位线顺山坡向上延伸20米至100米 大坝管理范围为下游坝脚以外30米至300米,左右岸为开挖线以外30米至30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100米至300米 泄水建筑物两侧及其他建筑物的管理范围为建筑物外缘线以外20米至5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100米至200米 〔三〕有堤防渠道的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渠边、堤防及护渠地;无堤防渠道的管理范围为水域、渠边及护渠地 护渠地的范围为,有堤防的从外堤脚向外量起,无堤防的从渠道上口边缘向外量起,干渠2米至5米,支渠1米至2米;有交通要求的渠道,管理范围可适当放宽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20米至50米 〔四〕输水隧洞的管理范围为进出口建筑物和竖井外缘线以外10米至30米;安全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以外和洞顶两侧50米至100米。

      〔五〕闸涵、排灌站、水电站的管理范围为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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