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1.doc
2页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1 总则 2 术语 3 危险等级和计算药量 3.1 危险品的危险等级 3.2 建筑物的危险等级级 3.3 计算药量 4 企业规划和外部距离 4.1 企业规划 4.2 危险品生产区外部距离 4.3 危险品总仓库区外部距离 5 总平面布置和内部最小允许距离 5.1 总平面布置 5.2 危险品生产区内最小允许距离 5.3 危险品总仓库区内最小允许距离 5.4 防护屏障 6 工艺与布置 7 危险品贮存和运输 7.1 危险品贮存 7.2 危险品运输 8 建筑与结构 8.1 一般规定 8.2 危险性建筑物的结构选型 8.3 危险性建筑物的结构构造 8.4 抗爆间室和抗爆屏院 8.5 安全疏散 8.6 危险性建筑物的建筑构造 8.7 嵌入式建筑物 8.8 通廊和隧道 8.9 危险品仓库的建筑构造 9 消防给水 10 废水处理 11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 11.1 一般规定 11.2 采暖 11.3 通风和空气调节 12 电气 12.1 电气危险场所分类 12.2 电气设备 12.3 室内电气线路 12.4 照明 12.5 l0kV及以下变(配)电所和配电室 12.6 室外电气线路 12.7 防雷和接地 12.8 防静电 12.9 通讯 13 危险品性能试验场和销毁场 13.1 危险品性能试验场 13.2 危险品销毁场 14 混装炸药车地面辅助设施 14.1 固定式辅助设施 14.2 移动式辅助设施 15 自动控制 15.1 一般规定 15.2 检测、控制和联锁装置 15.3 仪表设备及线路 15.4 控制室 15.5 安全防范系统 15.6 火灾报警系统 15.7 工业电雷管射频辐射安全防护 附录A 有关地形利用的条件及增减值 附录B 计算药量与R1.1值 附录C 常用火药、炸药的梯恩梯当量系数 附录D 防护土堤的防护范围 附录E 危险品生产工序的卫生特征分级 附录F 火药、炸药危险场所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的分组划分 本规范用词说明 附:条文说明 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用技术手段,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制定本规范。
2 本规范适用于民爆行业生产、流通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3.2.2 生产、加工、研制危险品的建筑物危险等级应符合表3.2.2-1的规定,贮存危险品的建筑物危险等级应符合表3.2.2-2的规定表3.2.2-1 生产、加工、研制危险品的建筑物危险等级序号危险品名称危险等级生产加工工序技术要求或说明工业炸药1铵梯(油)类炸药1.1梯恩梯粉碎、梯恩梯称量、混药、筛药、凉药、装药、包装—1.4硝酸铵粉碎、干燥—1.4废水处理—2粉状铵油炸药、铵送蜡炸药、铵沥蜡炸药1.1混药、筛药、凉药、装药、包装—1.1﹡混药、筛药、凉药、装药、包装无雷管感度炸药,且厂房内计算药量不应大于5t1.4硝酸铵粉碎、干燥—3多空粒状铵油炸药1.1﹡混药、包装无雷管感度炸药,且厂房内计算药量不应大于5t4膨化硝铵炸药1.1﹡膨化厂房内计算药量不应大于1.5t1.1混药、凉药、装药、包装—5粒状粘性炸药1.1﹡混药、包装—1.4硝酸铵粉碎、干燥—6水胶炸药1.1硝酸钾铵制造和浓缩、混药、凉药、装药、包装—1.4硝酸铵粉碎、筛选—7浆状炸药1.1梯恩梯粉碎、炸药熔药、混药、凉药、包装—1.4硝酸铵粉碎—8胶状、粉碎乳化炸药1.1乳化、乳胶基质冷却、乳胶基质贮存、敏化(制粉)、敏化后的保温(凉药)、贮存、装药、包装—1.4硝酸铵粉碎、硝酸钠粉碎—9黑梯药柱(注装)1.1熔药、装药、凉药、检验、包装—10梯恩梯药柱(压制)1.1﹡压制—检验、包装—11太乳炸药1.1制片、干燥、检验、包装—工业雷管12火雷管、电雷管、导爆管雷管、继爆管1.1黑索今或太安的造粒、干燥、筛选、包装—火雷管干燥、烘干—1.1﹡继爆管的装配、包装—1.2二硝基重氮酚制造(中和、还原、重氮、过滤)二硝基重氮酚应为湿药二硝基重氮酚的干燥、凉药、筛选、黑索今或太安的造粒、干燥、筛选应在抗爆间室内进行火雷管装药、压药应在抗爆间室内进行电雷管、导爆管雷管装配、雷管编码应在钢板防护下进行雷管检验、包装、装箱检验应在钢板防护下进行雷管试验站—引火药头用和延期药用的引火药剂制造—1.4引火元件制造—延期药混合、造粒、干燥、筛选、装药按工艺要求可设抗爆间室或钢板防护延期元件制造—二硝基重氮酚废水处理—工业索类火工品13导火索1.1黑火药三成分混药、干燥、凉药、筛选、包装—导火索制造中的黑火药准备1.4导火索制造、盘索、烘干、普检、包装—硝酸钾干燥、粉碎—14导爆索1.1炸药的筛选、混合、干燥—导爆索包塑、涂索、烘索、盘索、普检、组批、包装当包塑等在抗暴间室内进行,可按1.1﹡级处理1.1﹡炸药的筛选、混合、干燥应在抗爆间室内进行导爆索制索应在抗爆间室内进行1.2导爆索性能测试—15塑料导爆管1.2炸药的粉碎、干燥、筛选、混合应在抗爆间室内或钢板防护下进行1.4塑料导爆管制造按工艺要求,导爆管挤出处可设防护16爆裂管1.1爆裂管的切索、包装—1.2爆裂管炸药应在抗爆间室内进行续表 3.2.2-1序号危险品名称危险等级生产加工工序技术要求或说明油气井用起爆器材17射孔弹、穿孔弹1.1炸药准备(筛选、烘干等)—1.2炸药暂存、保温、压药应在抗爆间室内进行装配、包装宜在钢板防护下进行试验室可用试验塔地震勘探用起爆器材18震源药柱高爆速1.1炸药准备、熔混药、装药、压药、凉药、装配、检验、装箱—中爆速1.1炸药准备、震源药柱检验、装箱—装药、压药—钻孔—装传爆药柱—低爆速1.1炸药准备、装药、装传爆药柱、检验、装箱—19黑火药、炸药、起爆药1.4理化试验室单间计算药量不宜超过600g—理化试验室药量不大于300g,单间计算药量不超过20g时,可为防火甲级注:雷管制造中所用药剂(单组分或多组分药剂),其作用和起爆药类似者,此类药剂的危险等级应按表内二硝基重氮酚确定。
表 3.2.2-2 贮存危险品的建筑物危险等级序号危险品名称危险等级中转库总仓库1黑索今、太安、奥克托金、梯恩梯、苦味酸、黑梯药柱(注装)、梯恩梯套住(压制)、太乳炸药铵梯(油)类炸药、粉状铵油炸药、铵送蜡炸药、铵沥蜡炸药、多孔粒状铵油炸药、膨化硝铵炸药、粒状黏性炸药、水胶炸药、浆状炸药、胶状和粉状乳化炸药、黑火药1.11.12起爆药1.1—3雷管(火雷管、电雷管、导爆管雷管、继爆管)1.11.14爆裂管1.11.15导爆索、射孔(穿孔)弹、震源药柱1.11.16延期药1.4—7导火索1.41.48硝酸铵、硝酸钠、硝酸钾、高氯酸钾1.41.43.2.3 同一建筑物内存在不同的危险晶或生产工序时,该建筑物的危险等级应按其中最高的危险等级确定3.3.1 建筑物内的成品、半成品、在制品等及生产设备、运输器具或设备里,能引起同时爆炸或燃烧的危险品最大药量为该建筑物 内的计算药量3.3.2 包装、装车时,位于防护屏障内车辆中的药量应计入厂房的计算药量;位于防护屏障外车辆中的药量与厂房内的存药有同时爆炸可能时,其药量亦应计入厂房的计算药量3.3.3 当1.1级危险品与1.2级危险品同时存在时,应将1.1级危险品的计算药量与1.2级危险品中属于1.1级危险品的计算药量合并计算。
3.3.6 当炸药生产厂房内的硝酸铵与炸药在同一工作间内存放时,应将硝酸铵存量的一半计入该厂房的计算药量当硝酸铵为水溶液时,可不计入该厂房的计算药量,该工位应有实心砌体隔墙当炸药生产厂房内的硝酸铵与炸药不在同一工作间内存放,且有符合表3.3.6间隔距离和隔墙厚度的要求时,可不将硝酸铵存量计入该厂房的计算药量表3.3.6炸药生产厂房内硝酸铵存放间与炸药的间隔及隔墙厚度厂房内存放的炸药总量(kg)硝酸铵存放间与炸药的间隔距离(m)硝酸铵存放间与炸药工作间的隔墙厚度(m)≤500≥2≥0.37>500≤1000≥2.5≥0.37>1000≤2000≥3≥0.37>2000≤3000≥3.5≥0.37>3000≤4000≥4≥0.49>4000≤5000≥4.5≥0.49注:1 表中硝酸铵存放间与炸药的间隔距离为硝酸铵存放间的隔墙至炸药工作间内最近的炸药存放点的距离 2 表中隔墙为实心砌体墙 3 硝酸铵存放间与炸药工作间之间不宜有门相通当生产必需有门相通时,不应在门相通处存放硝酸铵或炸药4.2.2 危险品生产区内,1.1级或1.1﹡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表4.2.2的规定。
表4.2.2危险品生产区1.1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m) 注: 1 计算药量为中间值时,外部距离采用线性插入法确定 2 表中二级以上公路系指年平均双向昼夜行车量大子等于2000辆者;三级公路系指年平均双向昼夜行车量小于2000辆且大于等于200辆者 3 新建危险品工厂的外部距离应满足表中序号1-8的规定现有工厂如在市区或城镇计划范围内,其外部距离应满足表中除序号5、6外的规定 4 表中外部距离适用于平坦地形,遇有利地形可适当折减,遇不利地形宜适当增加有关地形利用的条件增减值见本规范附录A4.2.3 危险品生产区内,1.2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表 4.2.2的规定4.2.4 危险品生产区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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