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兴企业发展经验与启发.doc
5页新兴企业发展经验与启发新兴企业发展经验与启发预读:摘要:最新杂志:新疆财经学院学报新电子乡镇企业研究乡 镇企业科技现代商业•江苏现代会计西安金融武钢政工铜陵财经专科学校学铁道部郑州公安 管理天津市职工现代企业天津商学院学报新兴企业发展经验与启发范文高新技术企业是技 术创新的源头和科技成果转化的直接载体,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一国或地区经济发展具有较 强拉动作用,其发展程度是衡量该国或地区竞争力的关键因素之一.如何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 展是政府和学界关心的重要课题•本文对世界发达国家和国内先进地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 展经验和启示进行总结提炼,以期为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提供借鉴.1发达国家推进高新 技术企业发展的经验高新技术企业是发达国家经济发展和转型的重要支撑,发达国家非常重视高新技术企业的 发展,在法律、税收优惠、融资渠道等方面采取措施来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具体而言主要 表现在以下方面:(1) 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供法律保障.美国通过颁布相关法律,促进中小企业投资,尤其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的发展,从而缓解了 该阶段企业融资难题.比如1958年美国颁布了《中小企业投资法案》,该法案规定由美国小 企业管理局直接管辖小企业投资公司,并向从事高科技风险投资的企业提供政府软贷款.1980 年美国颁布了《小企业投资促进法》,该法将合伙企业的性质确定为商业公司,从而明确了合 伙企业的公司地位.1981年美国通过了《股票选择权促进法》,该法允许投资者通过股票期 权的方式获得报酬,从而激励了创业投资的发展.从日本来看,19世纪50年代以来,日本累计 颁布了 30多个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对促进中小企业及其投融资的发展产生了重要作 用;90年代,在国际竞争加剧,通过技术改良方式参与竞争面临较大挑战的情况下,丨丨本在 1995年颁布《科学技术基本法》,该法案中明确提出科技立国的发展战略,以提高日本的科 技创新能力,并在该法律之下制订了一系列的发展规划和研究开发制度,对高科技项目实施相 应的税收和融资优惠,推进了技术的产业化和商品化.这些法律的颁布对日本高新技术产业发 展起到了重要作用.(2) 对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税收优惠政策.各国都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投资于高新技术企业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美国政府曾 颁布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务计划,并从1962年起对高技术企业投资实行免税政策,允 许高技术企业对新设备的投资直接冲抵其应纳所得税额•美国政府还对科研费用实行税收优 惠,规定用于科学研究和实验设计的费用,企业可以作为日常生产费用,从应税所得中一次性 扣除,或者在若干年从全部所得中扣除.1978年美国长期资本收益税从49. 5%调整到28%, 这次税率下调促进了美国风险投资业的大发展.此外,美国对长期投资的资本利息所得税实行 差额税制,允许高新技术企业资本所得税与资本损失相冲抵.1981年美国颁布的《经济复兴 税法》,对高科技开发研究投资税收山49%降至25%; 1986年该法的修正案将投资税进一 步减至20%. II本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对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设备投资减税、亏损金返 还、试验研究费的折旧、个人投资者优惠税制等税收优惠政策•韩国则通过一系列减免税收、 加速折旧、准备金制度税收优惠等措施推动本国的技术创新.(3) 拓展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渠道.各国政府通过发展风险投资等直接融资和建立多层次的融资体系来拓宽中小高科技企业 的融资渠道•美英等政府通过扶持风险投资发展、建立创业板市场等举措鼓励民间资金投资 于早期阶段的高新技术企业,实现风险资本的良性循环•美国曾颁布200多条规范和鼓励风 险投资发展的法案,如《经济复兴税收法》规定投资于高科技企业的风险投资可以享受减免 税优惠,并且还拓宽了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鼓励养老基金、学校基金、保险基金以及家族资 金参与风险投资,使得风险投资的来源渠道实现了多元化,在此基础上发展中小高科技企业融 资市场,即纳斯达克市场,为风险投资等股权投资提供了顺畅的退出渠道,实现了资本的良性 循环,从而支撑了美国风险投资和创新经济的发展.与美国鼓励民间风险投资发展不同,英国 是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直接从事风险投资活动,并且也通过开创非正式的证券交易市场的方 式促进风险投资的退出和中小高技术企业的融资.日本通过发达的政策性银行体系为中小高 新技术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韩国则通过政府基金、政策性银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以及风 险投资机构等多种机构为中小高技术企业提供融资服务.(4) 加大对中小高技术企业的创新支持.为加大政府对中小高技术企业发展的扶持,各国政府大多成立了专门的中小企业管理部门, 并在资金扶持、政府采购和政策方面给予倾斜.在管理部门方面,美国成立了中小企业管理局, 专门负责中小企业的管理并为其提供融资服务.英国则设立了国家企业委员会来加大对中小 高科技企业的投资.在资金扶持方面,美国政府专门设立了小企业研究基金,并规定国家科研 基金的一定比例要用于支持小企业的技术研发.1982年美国政府推出“小企业创新研究计 划”,要求部分政府部门拿出一定数额的资金,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政府相关项目的研究与开发. 在政府采购方面,为扶持高科技企业发展,美国政府规定政府采购中的一定份额必须分配给中 小高科技企业,美国小企业管理局还通过合同招标的方式将部分项目交给小企业经营•英国政 府也规定,政府部门、实验室、国营企业必须从本国公司采购计算机、电子产品及通信器材;在 国际采购中,采购部门必须证明在采购活动中本国供应商得到了平等竞争的机会.在政策扶持 方面,日木政府采取了多方面协助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措施,包括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咨询 服务等技术开发辅助政策和措施.在技术开发方面,11本通过国家或公立机构专门研究开发面 向中小企业的技术,直接对中小企业自主进行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进行政策支持.2国内先进城市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经验北京、上海和深圳是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较为成功的3个城市.近些年来,这3个城市 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各具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政策,促进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其发展经 验主要表现在:(1) 对科技成果转化给予资金扶持和政策优惠.北京在2002年颁布《北京市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等税收政策实施办法》.上海于 1998年出台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18条”,并于1999年、2000年和2004年分别对 “18条”进行了修改补充,2006年颁布实施了《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扶持办法》,设立 专项资金对科技成果转化予以扶持.深圳市2002年修改了 1998年颁布的《深圳市高新技 术企业(项目)认定和考核办法》,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在这些政策中,各地均规定经 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或财政扶持,并成立了专门的服务机构.例如,北 京对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在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的地方收入部分给予 两免二减半的优惠.经认定的重大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上缴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 税地方收入部分,给予五免三减半的优惠;此外,上海还规定以近3年的税后利润投资于经认 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形成或增加企业资本金,且投资合同期超过5年的,在第二年 度内山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一定的扶持[1].(2) 注重创业投资对科技创新的引导推动作用.深圳、北京、上海等地政府在设立创投公司的基础上,出台了相应的扶持高科技产业的创业 投资政策,如深圳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创业投资条例》,北京出台了《中关村创业投资公 司管理办法》,上海出台了《上海创业投资暂行条例》.三个地区政府虽然都在引导本地创业 投资,但具体运作模式有较大差别,北京政府设立的创投公司参与创业投资的全过程,上海则 在借鉴西方有限合伙制经验的同时,形成了出资人和管理人分离的运作模式,并引入银行第三 方监管,形成了创投和专业管理公司之间的风险共担机制.从风险投资发展来看,各地均对风 险投资提供不同程度的稅收优惠.深圳市政府2008年规定创业投资机构投资于深圳本地企 业方可享受稅收优惠,但没有规定对高管和业务骨干以及出资人的个人所得稅优惠.2008年, 上海市出台了《关于本市股权投资企业工商登记等事项的通知》,规定以有限合伙形式设立 的企业不执彳丁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所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缴纳20%的个人所得 稅.2009年,北京市出台了《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意见》,规定合伙制股权基金中 的个人合伙人,无论是否执行合伙事务,从合伙取得的收益一律按照20%的税率征稅,完全突 破了《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及其相关文件关于适用“个体工商户的生 产经营所得”最高35%的税率规定,比上海更近一步[2].(3) 既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又重视平台建设.企业主体是明确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核心地位,引导和支持创新资源向企业进行聚集,使企 业成为研发投入、科技创新和成果应用的主体.深圳在促进高科技企业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 政策环境,实现了创新资源向企业的集聚,形成了 90%以上的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 上的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资金来源于企业,90%以上的职务发明专利出自 于企业的格局.“十一五”期间,深圳市政府科技投入保持了 40%的年增长率,深圳对企业和 大学、科研机构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作为公共服务平台的发展予以支持,目前深 圳市有51家公共技术服务平台、5家国家工程实验室、94家重点实验室、105个工程技 术研发中心,公共平台建设支持了企业研发活动,降低了企业创新成本.此外,深圳市还积极推 进技术交易体系建设,整合产权交易市场,成立了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成立科技型企业非公 开股权柜台交易市场为高科技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融资支持[3].从上海的企业技术中心来看, 上海市189家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在企业中,2007年其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支出总额超 过200亿元,占全市的49. 54%.此外,上海还规定建立和完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为科学技术 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提供科学技术资源信息查询、科学技术服务推介等服务,促 进科学技术资源的整合和有效利用,支持科学技术创新活动•同时制定科学技术资源的共享使 用制度,对科学技术研究基地、科学仪器设备、科技文献、科技资源等实行共享[4].各类平 台的建设,也为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提供了条件和支撑.(4) 采取多重措施推动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结合.北京市鼓励企业引入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建立企业技术研发机构.经认定的北京市 企业技术中心可优先获得自主创新专项资金资助.鼓励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兴办科 技企业孵化器,并对孵化基地和在孵企业提供相关的财政支持.北京先后设立了车辆技术、电 了信息、新材料、新医药技术等数十个技术转移中心,将在某一学科领域有优势的在京高校 联合起来,对应北京市的相关企业•上海一直在着力打造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技术创新体系, 上海企业技术中心与高校等单位合建开发机构193家,其中海外研发机构42家;经过多年 的产学研实践,上海产学研合作打破了所有制的界限,国有、民营、内资、外资之间都可以开 展合作.深圳市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加强产学研结合工作:首先,为探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新 模式,组建了产学研战略联盟,引导骨干企业和优势科研院所组建产学研战略联盟,曾先后组 建数字电视、下一代通讯、先进电池与材料等多家战略联盟,汇聚了大量的企业和科研院所, 实现成果转化近3 000项,产值超过8 000亿元,对重点产业的科技创新起到引领作用;其 次,深圳对虚拟大学园进行了成功的探索,虚拟大学园通过网络方式与大学连接,有效利用国 内外50多所知名院校的科研资源,形成了技术创新、成果转让和创业投资的“聚合效应”, 促成的校企合作项目达到1 036项;第二,深圳还通过高交会,搭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 构之间的桥梁,成为全国重要的科技成果交易中心[5].3来自高新技术企业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