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docx
12页一、总 说 明 (一)调查目的 事业单位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服务业部分行业中,事业单位在数量上和规模上都占多数,为健全服务业统计制度,全面反映服务业行业整体发展状况,同时也为了满足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统计监测工作的需求,湖南省统计局决定开展部分行业事业单位统计调查,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范围 辖区内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且年总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教育行业、社会工作行业事业单位;以及辖区内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且年总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卫生行业事业单位 (三)调查内容 调查单位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从业人员及劳动报酬等主要指标有单位详细名称、单位所在地及区划、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 (四)统计原则 辖区内事业法人单位按照所在地原则进行统计调查单位不得“打捆”和重复上报统计数据 (五)调查频率、报送时间 调查频率为月报调查单位报送时间为月后20日前,市级统计机构月后23日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和查询(1月免报) (六)上报要求 采取联网直报方式上报数据调查单位按统计部门的统一要求,通过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按时填报基层表、审核和上报数据、接受数据查询。
各级统计局负责对调查单位网上直报数据进行审核、验收和查询 (七)数据公布和使用 本制度取得的统计资料,仅用于统计系统和相关部门内部使用,暂不对外公布 二、调查表式 部分行业事业单位基本情况 表 号 X583 表 制定机关湖南省统计局 文 号湘统〔20xx〕55号 20 年 月有效期至2022年1月 10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 □□□□□□□□—□102单位详细名称 103行业类别 主要业务活动 1 2 3 行业代码(统计机构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填写) □□□□ 105单位所在地区划及详细地址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地、州、盟) 县(市、区、旗) 乡(镇、街道办事处) 村(居)委会 街(路)、门牌号 区划代码(统计机构填写)□□□□□□□□□□□□ 20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202成立时间 年 月 203联系方式 长途区号 □□□□□ 联系(含区号和分机) □□□□□□□□-□□□□□□ 邮政编码 □□□□□□ 207隶属关系 □□ 10 中央 11 地方 90 其他 208运营状态□ 1正常运营 2 停业(歇业) 3 筹建 4 当年关闭 9 其他 211机构类型 □□ 20 事业单位 30 机关 40 社会团体 51 民办非企业单位 52 基金会 55 农民专业合作社 56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90 其他组织机构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 报出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统计范围辖区内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且年总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教育行业、社会工作行业事业单位;以及辖区内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且年总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卫生行业事业单位。
从20xx年开始,首次填报由调查单位填报,此后由国家统计局或省级统计机构在报告期开网前将数据统一导入数据采集处理软件中,生成报表数据,调查单位免报若因特殊原因出现变化,调查单位可进行调整 部分行业事业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表 号 X584 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定机关湖南省统 计 局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文 号湘统〔20xx〕55号 单位详细名称 20 年 月有效期至2022年1月 二、主要经济指标 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1-本月上年同期 甲乙丙12 一、资产负债 资产总计 负债合计 二、收入和费用 收入合计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费用合计 其中业务活动费用 单位管理费用 经营费用 三、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 四、期末用工人数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人 101 102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301 302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联系 日期20 年 月 日 说明统计范围辖区内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且年总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教育行业、社会工作行业事业单位;以及辖区内不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且年总收入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卫生行业事业单位。
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于每月月后20日18:00前独立自行网上填报,1月免报 审核关系 (1)收入合计(201)≥财政拨款收入(202)+事业收入(203)+经营收入(204) (2)费用合计(205)≥业务活动费用(206)+单位管理费用(207)+经营费用(208) 三、指标解释 (一)单位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指按照《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33号)规定,由赋码主管部门给每一个法人单位和其他组织颁发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终身不变的法定身份识别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18位的阿拉伯数字或大写英文字母(不使用I、O、Z、S、V)组成,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9-17位为组织机构代码、第18位为校验码 第1位登记管理部门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分为1机构编制;2外交;3司法行政;4文化;5民政;6旅游;7宗教;8工会;9工商;A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N农业;Y其他 第2位机构类别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分为 1机构编制1机关,2事业单位,3中央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9其他; 2外交1外国常住新闻机构,9其他; 3司法行政1律师执业机构,2公证处,3基层法律服务所,4司法鉴定机构,5仲裁委员会,9其他; 4文化1外国在华文化中心,9其他; 5民政1社会团体,2民办非企业单位,3基金会,9其他; 6旅游1外国旅游部门常驻代表机构,2港澳台地区旅游部门常驻内地(大陆)代表机构,9其他; 7宗教1宗教活动场所,2宗教院校,9其他; 8工会1基层工会,9其他; 9工商1企业,2个体工商户,3农民专业合作社; A中央军委改革和编制办公室1军队事业单位,9其他; N农业1组级集体经济组织,2村级集体经济组织,3乡镇级集体经济组织,9其他; Y其他不再具体划分机构类别,统一用1表示。
第3-8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使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xx〕) 第9-17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参照《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 第18位校验码,使用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表示 已经领取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必须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填写时,要按照《营业执照》(证书)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未领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照的,免填本项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单位,如有原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可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上的代码;没有证书的,由统计部门赋予统计用临时代码,其中本部产业活动单位,可使用法人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9-16位,加“B”组成,或使用法人单位原组织机构代码号第1-8位,加“B”组成 单位详细名称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单位全称 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其他单位按相关部门登记、批准的名称填写。
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不得使用简称、缩写等 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名称 主要业务活动 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主要业务活动名称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活动性质填写主要业务活动名称 行业代码 填报单位免填由所在地统计机构根据各单位填写的主要业务活动,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的活动性质填写行业小类代码 单位所在地区划及详细地址 指单位主要经营地所处的详细地址及区划代码等本栏分两部分填写 第一部分区划代码,指单位主要经营地所在地区的区划代码按20xx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 第二部分单位主要经营地所处的详细地址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要求写明单位主要经营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以及具体街(路)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成立时间 指单位登记注册成立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具体年月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解放前成立的单位填写最早开工或成立的年月;解放后成立的单位填写批准成立或登记注册成立的时间,如实际开业时间早于注册成立时间,填写最早开业年月 机关、事业单位的成立时间分三种情况①新设立的单位成立时间填新设立时间;②恢复设立的单位(指中间因某种原因停顿,后又恢复的单位)成立时间填以前设立的时间;③机构改革中,因合并或分立新设的单位,其成立时间填新设立时间,继续存在的单位,填原成立时间,改革后有些单位虽然名称有变化,但其基本职能未变,成立时间要填写最早成立时间 隶属关系 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分为中央、地方和其他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中央属或地方属 运营状态 指单位的经济活动状态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 正常运营指正常运转的单位,全年正常开业的单位和季节性生产开工三个月以上的单位包括部分投产的新建单位,临时性停产和季节性停产的单位 停业(歇业)指由于某种原因已处于停止经营或活动的状态,待条件改变后将恢复经营或活动的单位 筹建指已经在行政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正在进行经营或活动前筹建工作的单位。
如研究和论证建设、投产或经营方案,办理征地拆迁,订购设备材料,进行基建等有些行业的企业,由于行业管理或其他政策性管理的需要必须经过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