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手机管理实施.docx
9页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加强管理核心目标是保护学生视力,让学生在学校专心学习,防止沉迷网络和游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第二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3号)、山东省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章有限带入校园第三条实施学生带入校园申请制度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带入校园第四条学生确有将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将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第五条禁止带入课堂第三章细化管理措施第六条学校将管理纳入学校日常管理,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第七条应通过设立校内公共、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家长便捷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第八条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不得用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完成作业第四章加强教育引导第九条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要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第五章做好家校沟通第十条学校要将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
第十一条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第六章强化督导检查第十二条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细化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第十三条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确保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到位,促进学生健康成长设立监督()和举报平台(),畅通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对经查实的违规学校,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处理第十四条本细则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作业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扭转一些学校作业数量过多、质量不高、功能异化等突出问题,通过科学合理布置作业,坚持作业设置质量高、数量适当、时长合规三个标准,从优化作业设置、实施分层作业、教师全批全改三个方面入手,帮助学生科学减负,全面提高育人质量第二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3号)、山东省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章把握育人功能第三条作业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必要补充。
第四条作业要遵循基本教育规律,体现作业的基础性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坚持小学一年级零起点教学,确保作业难度不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第五条作业要坚持因人因材施教,提高作业的针对性,帮助教师检测教学效果、精准分析学情、改进教学方法第六条作业要发挥作业育人功能,体现作业的发展性在课堂教学提质增效基础上,布置科学合理有效作业,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形成能力、培养习惯第三章严控作业总量第七条区别不同学段和年级,明确具体时间要求,解决作业数量过多问题学校要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可在校内安排适当巩固练习;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第八条作业时间过晚可以即时实施“熔断机制”,切实保障学生睡眠时间第九条鼓励实行每周一天“无作业日”第十条周末、寒暑假、法定节假日也要控制书面作业时间总量,并指导学生合理安排完成作业的进度第四章创新作业类型方式第十一条学校要根据学段、学科特点及学生实际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书面作业、科学探究、体育锻炼、艺术欣赏、社会与劳动实践等不同类型作业,充分体现“五育并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第十二条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加强对作业的规划设计和分层实施,建立“以年级统筹为主线、学科协调为辅线”的双线作业管理机制,合理确定每天各学科作业比例,系统编制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分层作业。
第十三条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切实避免机械、无效训练,严禁布置重复性、惩罚性作业第五章提高作业设计质量第十四条学校要将作业设计作为校本教研重点,加强对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系统化选编、改编、创编符合学习规律、体现素质教育导向的基础性作业第十五条教师要提高自主设计作业能力,将作业纳入备课环节,针对学生不同情况,精准设计作业,根据实际学情,精选作业内容,合理确定作业数量,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第十六条经常性组织开展作业设计与实施的教师培训与教研活动,定期组织开展优秀作业评选与展示交流活动,加强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第十七条教育研究机构要加强对学校作业设计与实施的研究与指导第六章加强作业指导第十八条教师要充分利用课堂教学时间和课后服务时间加强学生作业指导,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时间管理能力,指导小学生基本在校内完成书面作业,初中学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第七章认真批改反馈第十九条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强化作业批改与反馈的育人功能第二十条作业批改要正确规范、评语恰当第二十一条通过作业精准分析学情,采取集体讲评、个别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及时反馈。
特别要强化对学习有困难学生的帮扶,切实解决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第二十二条鼓励科学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作业分析诊断第八章不给家长布置作业第二十三条严禁给家长布置或变相布置作业,严禁要求家长检查、批改作业第二十四条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积极与孩子沟通,关注孩子心理情绪,营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围,合理安排孩子课余生活,帮助其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与学校形成协同育人合力;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动完成学校布置的作业,引导孩子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激励孩子坚持进行感兴趣的体育锻炼和社会实践第二十五条作业要当堂布置,不得用布置作业或要求学生利用完成作业,不得要求学生接龙或打卡来汇报作业完成现象第九章严禁校外培训作业第二十六条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坚决防止校外培训机构给中小学生留作业;引导家长不额外给孩子布置家庭作业,切实避免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第十章健全作业管理机制第二十七条学校要切实履行作业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作业管理长效机制第二十八条完善作业管理细则,落实作业问卷调查制度,加强作业全过程管理。
每学期初要对学生作业作出规划,加强年级组、学科组作业统筹协调,合理确定各学科作业比例结构建立作业总量审核监管和质量定期评价制度,形成学科组研究设计作业、级部调控作业总量、学校常态化监督纠偏、教育行政部门随机督查的作业负担控制机制第十一章纳入督导考核评价第二十九条学校要把作业设计、批改和反馈情况纳入对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实绩的考核评价第三十条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作业管理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教育督导部门将作业管理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第三十一条用好全国监测平台,加强对学校实时监控,及时进行工作调度和跟进推动第三十二条通过“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专项督导”等方式,对违规线索核实、督查整改、实际成效等情况进行随查随访,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定期通报,并纳入办学底线管理第三十三条设立监督()和举报平台(),畅通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对经查实的违规学校,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处理第三十四条本细则自2021年4月25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