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营里乡卫生院食物中毒应急预案.doc
3页营里乡卫生院食物中毒应急预案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营里辖区内可能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保证人民群众身体 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物卫生法》、《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结 合我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适用范围1、 本方案适用于营里乡辖区内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和控制2、 本方案指的食物中毒,是指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物或者 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物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3、 上款规定的食源性疾患已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管理的,按 照该法执行二、 组织机构和职责1、 营里乡辖区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营里乡辖区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的 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工作2、 营里乡卫生院防保科为食物中毒应急处理负责科室负责食物中毒应急处理 的指导和信息报送工作,对各项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事件调查 的结果分析和判断工作3、 成立营里乡食物中毒应急领导工作小组如遇人员工作变动,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必要时可再从其他科室或单位抽调 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应急处理工作工作小组主要负责对食物中毒事件或疑似事 件的现场控制、处理和调查分析工作4、 收治营里乡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患者的呕吐物、腹泻物的采样工作由营 里乡卫生院负责。
5、 食物中毒事件送检样晶的检验工作由营里乡卫生院监督6、 营里乡辖区内的食物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委任一名食物中毒事故报告人,负责 木单位在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或疑似事件时及时向营里乡卫生院报告情况,并协助采 取相应措施7、 办公室负责对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取证和行政处罚工作三、 应急用晶的配备和保管办公室负责配备和保管食物中毒应急处理箱,包括有关食物中毒现场调查处理 用品及卫生监督文书等物品,以备应急处理时使用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和补充相 关物品灭菌的采样用品每月更换一次1、 现场调查处理用品:(1) 一次性注射器、肛拭子、消毒纱布、消毒棉签、温度计、剪刀、勺子、蹑 子、吸管、酒精灯、75%酒精、记号笔等;(2) 采样容器:灭菌塑料袋、广口瓶、灭菌试管、灭菌粪便盒等;(3) 防护用品:白大衣或隔离衣、帽、口罩、手套等2、 卫生监督文书:《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食物中毒事故个案调查登记 表》、《食物中毒事故调查报告表》、《现场卫生监督笔录》、询问笔录、《采(送)样 单》、《卫生监督意见书》、封条等3、取证工具:录音机、数码照相机、摄像机等四、应急处理程序1、 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报告后,接报人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报 告。
立即启动《平山县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并实施本细则2、 接到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件的报告时,接报人对事件的发生情况应 进行详细登记,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通知报告人保护现场、留存 病人粪便、呕吐物、可疑中毒食物及盛装可疑中毒食物的容器3、 及时向营里乡卫生院办公室报告,立即联系平山县卫生监督所等部门协助做 好现场采样及病人救治工作4、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应马上派出人员,携带食物中毒应急处理箱及时 赶赴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处理,病人己送医院治疗的应派人到医院进行跟踪调查5、 到达现场后,应尽快了解事情经过,并采取以下措施控制现场,防止事态扩 大:(1) 立即停止事故发生单位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物,并 将中毒患者送医院救治,做好病人的交接和追踪;(2) 保护现场,封存可疑中毒食物、原料;停止销售或经营并追回己售出的可 疑中毒食物;(3) 封存可能被污染的食物用工具及用具;(4) 责令事故发生单位消毒、清洗中毒场所和相关设施、消除可疑污染因素;(5) 必要时对共同进餐未发病者进行预防性服药五、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和报告1、 食物中毒事件的分级:根据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程度,划分为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和一般食物中毒事件。
重大食物中毒事件为中毒人数10人以上(含10人)或有人员中毒死亡; 一般食物中毒事件为中毒人数少于10人2、 中毒事件报告营里乡辖区内如有食物生产经营单位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必须及 时以最快的方式向办公室工作人员报告办公室人员接到食物中毒事件报告后,及 时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梁爱军,副组长:李费枢报告对重大食物中毒事件,必须1小时内报告县卫生局对一般食物中毒事件,必须6小时内报告县卫生局六、釆样所采样品应尽量在2小时内送达平山县监督所如有特殊情况,应保存于冷藏 条件下,4小时内送达县卫生监督所七、保障措施1、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工作小组人员应加强对食物中毒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熟 悉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理方法和操作程序等2、 食物中毒应急处理用品的配备,以及事件调查期间所需经费和其他物质条件,平山县营里乡卫生院二0—二年三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