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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抽样取证要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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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卖家[上传人]:飞***
  • 文档编号:43152802
  • 上传时间:2018-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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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商部门抽样取证要领工商部门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职责以来,抽样取证时时都在进行,但是法 律法规对抽样取证的资格、如何抽样取证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很多工商执法人 员在抽样程序上存的问题,相当一部分案件被撤消或提起诉讼笔者结合工作实践, 把抽样取证的要领进行了归纳,以期对工商执法人员有所裨益一)抽(一)抽样样取取证证的概念与分的概念与分类类所谓抽样取证,是指办案人员根据案情需要,通过科学的方法从研究对象中抽取 一部分单位的物品,提请有关部门给予检验、鉴定以取得检验(鉴定)报告作为证据 的管理活动它是行政执法人员依法监督市场的重要手段按案件性质可分为非商品质量案件和商品质量案件抽样取证1、非商品质量案件的抽样取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2]21 号)第六十八 条,关于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可以直接认定的原则,对非商品质量问题, 可以采用现场随即抽样取证证明整体状况如,某校计算机机房在课余时间对外开 放,某工商局在学校机房随机抽查 100 余人中 10 余人的证件,证明该校的计算机机 房接纳非本校人员上网盈利这里的抽检人是工商行政管理人员2、商品质量案件抽样取证。

      一是执法过程中定点随机抽样取证二是流通领域商 品质量监测过程中的抽样取证前者往往是因举报、投诉或执法人员执法检查、调 查时,对涉嫌产品样品在市场上或者企业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当事人在场,由执 法人员和当事人当场封样、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开具物品清单,目的是为了固定违 法行为证据它是一种委托检验,具有偶发性和突发性后者虽然可以作为查处违 法行为的证据,但更多的是为了全面掌握了解市场上产品质量状况,为制定管理措 施和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承检单位抽样人员在市场上随机抽取,由承检单位抽 样人员、执法人员、被监测人当场封样、签字确认,它是一种监督检验,具有计划性 和针对性二)有关法律(二)有关法律规规定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 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 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 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 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被告向人民法院提供的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 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 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 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

      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第六十二条 “对被告在行政程序中采纳的鉴定结论,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一)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 (三)鉴定结论错误、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工商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抽样取证,应当有当事 人在场,并开具物品清单,有办案人员或者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抽样取证时遇当事人不在场的情 况如何办理问题的答复》(工商法字[1998]第 185 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查处违法 行为过程中,需抽样取证的,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并开具物品清单,由办事人员和当 事人签名或盖章当事人在场但拒绝签字盖章的,应当由办事人员在抽样清单上注 明情况经通知当事人不到场,或者无法找到当事人的,可以请质量检验机构派人 抽样,也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如:当事人上级主管部门、当事人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消费者协会、当事人所在的行业协会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作为见证人到场见证,并 在抽样清单上签名或盖章对于送检商品,质量检验机构对抽样有特别规定的,按 其规定执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办法》第十五条“监测所需样品由承检单位抽样人员会同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按照规定抽取。

      抽取的样品应当场封样,并由抽样人员、工 商行政管理执法人员、被监测人签字确认”;第十九条“组织实施监测的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检测结果后 5 个工作日内通知被监测人,并对不格商品依法采取 相应措施”;第二十条“被监测人或者标称生产企业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 到检测结果确认书之日起 15 日内,向组织实施监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 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承认检测结果被监测人私自拆封、调换或者毁 损备份样品的,视为放弃复检”三)抽(三)抽样样取取证证的程序的程序1、抽样的启动在接到举报、投诉、上级交办或者日常检查发现商品存在质量问 题的情形下,可以抽样取证,否则,不得随意进行2、制定抽样取证方案准备好抽样所需的材料和工具,准备好执法文书、证件、封 签、标签、无菌塑料袋(瓶)等工具,明确实施现场检查和抽样取证的人员分工,熟悉 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了解所抽样品的抽样步骤、抽样方法及样品运输、储藏的条 件相关知识(必要时与检验机构联系学习或邀请检验机构派人抽样),保证抽样的方 法、步骤、数量、工具须符合有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如“国标”中对抽样有具体规定的, 须符合该规定)3、履行告知义务。

      抽样前,应向当事人介绍抽样送检的目的和抽样方法、检验依 据等;告知当事人必须妥善保管留存样品,不得私自拆封、调换、毁损样品,告知当 事人可以在法定时间内行使复检申请权鉴定后,及时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并 告知当事人自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 15 日内有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的权利如果当事 人逾期未提出申请,则视为当事人承认检测结果经过复检申请 15 日后才能做出终 结调查,然后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最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4 、抽样的实施首先,查明相关物品的生产厂家、品种(品名)、规格、型号、货号 (批次)、进销存的数量等情况,从而进一步明确抽样的目标和所抽样品代表的货物 批次、数量其次,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对相关货物的现状以及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活 动、抽样活动(包括现场抽样的步骤、方法等)作如实记录第三,制作抽样笔录,精 确填写抽样时间、地点、物品、数量、抽样人,写清被抽物品的总体情况(包括生产厂 家、品种(品名)、规格、型号、货号(批次)、进销存的数量、单件重量、包装情况、标 识、合格证等情况),抽样详细过程和方法、样品加封情况以及样品数量等;注明同 一类的种类物品中抽取了多少件抽样过程中应当有当事人在场,如当事人不到场、拒绝到场或无法找到当事人,可邀请其他人作为证人到场见证,并在抽样取证记录 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

      抽取送检物品的抽样方法,一般遵循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 或者随机抽取的原则,样品是液态混合物的,一般应分层抽取,并搅拌混样,再分样; 所抽样品是粉末、颗粒状的,一般应分区、分层取样,并混样、分样;所抽样品为较小 的包装物或单件物品的,应该随机抽取样品通常不少于一式两份5、封样对于抽取物品作为其他案件物证的,一般使用专用封签当场封样,并由 承检单位抽样人员、工商执法人员、被检测人(当事人)签字盖章确认,抽样取证记 录和现场检查记录也应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并注明日期(下同)抽样取证的对象不 应仅仅局限于产品质量,也可以是产品标识、包装装潢、商标标识等,对于抽取物品 作为商标侵权案件物证的,应由当事人在物品的侵权行为有关的标识上及封签上签 章同时需要作标识真伪鉴别的,另取标识两份;对于抽取物品作为制售非法出版物、 违法广告、侵犯商业秘密案件物证的,一般应抽取原物,由当事人在样品原物或封 签上签章;被抽样品是多页的,应逐页或骑缝签章;对于抽取物品作为短少份量、以 假充真等案件物证的,应按照规定代表数量抽取原物,并对所抽样品进行实测,并 将实测结果记入笔录、封签,由当事人在笔录、封签、物品上签章6、备份。

      以备复检的样品,可以由承检单位带回,也可以封存于被检测人处保管7、送检送检可由承检单位办理,也可由工商执法人员、被检测人共同送检在送 检时,审查鉴定人、检验机构的检验资格(其相关商品的检验要经过检验室认证或省 以上计量认证);在送检过程中,运输、储藏的条件符合规定,不被暴晒、淋湿、污染 及丢失;制作抽样笔录、现场检查记录和委托鉴定书,并在委托书上载明委托鉴定事 项;对一些特殊商品还要考虑地区回避问题8、告知组织实施检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检测结果后 5 个工作日 内通知被检测人9、异议被检测人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检测结果确认书之日起 15 日内, 向组织实施检测的工商机关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承认检测结果10、复检组织实施检测的工商机关收到复检申请后,经审查,认为有必要复检的, 应及时通知承检单位和复检申请人11、费用承担 (1)样品费用检测所需检验用样品,按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 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按被检测人进货价格购买检测不进行破坏性测试且对样品质 量不造成实质影响的,经被检测人同意,可以由被检测人无偿提供 (2)检测费用经 检测(鉴定)合格的,检测费用由工商部门承担;不合格的,由被检测人承担。

      复检结 果与初次检测结果不一致的,复检费用由原承检单位承担12、样品处理无偿提供的样品,检测合格的,退回被检测人;检测不合格的,由组 织实施检测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四)有关物品(四)有关物品应应按有关技按有关技术规术规范抽取范抽取不同的物品,抽样要求不一样法律、法规、规章、质量标准对抽样程序、封样方 法和样品的数量等有规定1、根据 GB1499—1998 对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进行抽样检测;2、根据 GB 5524-85 对植物油脂进行抽样检测;3、根据《假冒伪劣卷烟鉴别检验规程》对假冒伪劣卷烟进行抽样检测;4、根据 SH/T0233—1992《液化石油气取样法》对液化石油气进行抽样检测;5、根据 GB/T4756—1998《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对包括石油产品和润滑剂及成品 油(汽油、柴油、煤油)进行抽样检测;6、根据 GB1605—1979《商品农药采样方法》和 GB/T1604—1995《商品农药验收规 则》对农药产品进行抽样检测;7、根据 GB/T4404.1—1996 对农作物种子禾谷类进行抽样检测;根据 GB/T4404.2—1996 对农作物种子豆类进行抽样检测;这里,种子抽样只能由省级以 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从事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工作的人员担任, 符合取抽样取证规定。

      8、对化肥进行的抽样检测:根据肥料的堆放情况,在各个堆放层采取样品,取样 点尽量分布均匀,并保证足够的袋数小指取样一般不少于 10 袋,批量大可按下式 计算:取样袋数=3×N 的三次方根,N 为肥料的总袋数用取样器从袋的一角或对角 线插入袋的四分之三处,采取均匀样品,所取样品总量不少于 2KG,分装在两个清 洁干燥的带塞的广口瓶中或塑料袋中9、对啤酒的抽样:50 箱以下,至少(下同)抽取样品数(箱)4 箱,抽取单位样品数 (瓶/箱)1 瓶;50—1458 箱,抽取样品数(箱)8 箱,抽取单位样品数(瓶/箱)1 瓶;1458 箱以上,抽取样品数(箱)13,抽取单位样品数(瓶/箱)1 瓶;10、婴幼儿食品的抽样:根据单个销售包装产品的重量,从同一批产品中随机抽 取 10 个或多个销售包装样品,再从每个包装中抽取适当样品,样品总量不少于 4KG;11、对茶叶的抽样:(1)大包装取样:1-5 件,取样一件;6-50 件,取样 2 件;50 件以 上,每增加 50 件,增取一件;500 件以上,每增加 100 件,增取一件;1000 件以上,每 增加 500 件(不足 500 件按 500 件计)增取一件。

      用取样铲在抽取的每件中取出有代 表性的样品 500G,混匀后用分样器或四分法逐步缩分至 500-1000G,一个样品不少 于 500G (2)小包装取样:在整批包装完成后的堆垛中,从不同位置随机抽取(按上述 标准)件数,从各件内不同位置取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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