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NJ181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doc
5页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试行)(GNJ1-81)颁布机关】公安部【颁布日期】1981年03月日【实施日期】1981年10月01日【时效性】有效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78)建发设字第562双通知的要求, 公安部第七局委托沈阳市公安局会同东北建筑设计院编制的《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已经国家城建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会审,现批准《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GNJ1-81为部设计标准,自一九八一年十月一日起试行本标准由公安部第七局负责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一九八一年三月 编制说明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建委〔78〕建发设字第562号通知,由公安部第七局委托沈阳市公安局会同东北建筑设计院编制的在编制过程中,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进行了调查研究,总结了消防站建设的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了各地区和有关部门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门、单位会审定稿公安部第七局一九八一年一月目录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总平面设计 第三章 房间设计 第四章 建筑构造 第五章 建筑设备及其它设施 第六章 训练塔 本标准用词说明 第一章 总则第1.0.1条 为了使公安消防站的建筑设计有利于执勤战备、业务训练、队伍管理,提高队伍灭火战斗力,以适应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 安全的需要,本着适用、经济的原则,特制定本标准。
第1.0.2条 本标准适用于市、县新建、扩建的公安消防站的建筑设计改建的公安消防站和企业、事业单位的消防站,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第1.0.3条 消防站的布局,应纳入城镇规划其布局要求、人员编制、装备设置应按有关的专门规定执行第1.0.4条 消防站的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标准外, 并应符合现行的其它有关建筑设计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 总平面设计第2.0.1条 消防站应设在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地点,其边界距医院、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影剧院、集市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和场所不应小于50米 注:老城区执行上述规定确有困难时,其距离可适当减小第2.0.2条 消防站车库正门,距城镇规划道路红线不宜小于10米,门前地面应用混凝土或沥青等材料铺筑,并向 道路边线做l-2%的坡度第2. 0. 3条 消防站内应设置车库、值勤宿舍、训练塔、油库以及其它必要的建、构筑物,并合理布局第2.0.4条 消防站内应设置训练场地,其面积应符合表2.0.4的规定训练场地面积表 ┌──────┬──┬──┬──┐ │车辆数(辆)│2~3│4~5│6~7│ ├──────┼──┼──┼──┤ │面积(米^2)│1500│2000│2500│ └──────┴──┴──┴──┘ 注:①训练场地内宜设置长度为100米的跑道。
②在有条件的地区,应设置能够进行全套基本功训练的宽度不于15米、长度 宜为150米的训练场地 ③在执行表2.0.4的规定确有困难时,其面积可适当减小,但不得小于 1000平方米并应根据需要在若干此类消防站的适中地点设置宽度不小于15米、 长度宜为150米训练场地的消防站 第三章 房间设计第3.0.1条 消防站车库应布置在建筑物正面一层便于车辆迅速出动的部位车库的基本尺寸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车库内消防车外缘之间的净距不小于2.0米; 二、消防车外缘至边墙、柱子表面的距离不小于1.0米 三、消防车外缘至后墙表面的距离不小于2.5米; 四、消防车外缘至前门垛的距离不小于1.0米; 五、车库的净高(地面至顶板突出部分)不小于车高加0.6米第3.0.2条 消防车库应设置修理间和检修坑,其位置不宜靠近通讯室超过三辆消防车的车库,应设置一个有前后门的隔间,并在其车位下面设置上述检 修坑 2~3辆的消防站车库应设一个备用车位第3.0.3条 消防车库每个车位都应设有独立的大门并直设自动开启装置,门的宽度应不小于车宽加1.0米,高度应不小于车高加0.3米靠近通讯室的车 库大门上,应设置一个供人通行的小门。
第3.0.4条 通讯室应设在靠近车库出口的一侧,通讯室与车库之间的墙上应设有传递窗第3.0.5条 蓄电池室应与通讯室、车库毗连其出入口处宜设有套间或门斗,门均应向外开蓄电池室应设有酸类或碱类的贮存间第3.0.6条 队长办公室(兼值勤宿舍)应布置在建筑物一层并宜与通讯室相邻指导员办公室, 可布置在建筑物二层(值勤宿舍宜与队长合用)第3.0.7条 战斗员值勤宿舍应每班一个房间, 宜布置在建筑物一层并靠近车库如必须布置在车库后侧时,应在车库与宿舍之间设置2.0 米宽的走廊战斗员值勤宿舍布置在二层时,必须设置直通车库直径宜为7~8厘米的滑杆, 杆的数量宜接一个值勤战斗班设一根,在滑杆的底部应设置直径不小于0.8米的 弹性垫,楼板上人孔直径宜为0.9-1米,其周围应设置防护设施第3.0.8条 消防站应设个人用固定衣柜,其位置, 尺寸可按其使用情况决定第3.0.9条 在寒冷和多雨地区,可设置训练室,其使用面积不宜小于50平方米第3.0.10条 消防站应设置器材库,并宜布置在车库附近第3.0.11条 消防站应设置家属探亲用房,并宜布置在不影响执勤备战和业务训练的部位第3.0.12条 消防站应设置晾水带架(可附设在训练塔上)。
在寒冷或多雨地区,应设置烘干室,并应与清洗室布置在一起第3.0.13条 在采暖地区的消防站应设置锅炉房消防站应根据需要设置燃料贮存间第3.0.14条 消防站应设置的房间及其面积定额,应符合表3.0.14的规定 消防站使用面积定额 表3.0.14┌─┬──────────┬─────┬─────┬────┬────────────┐ │序│房间\面积\车辆数│2~3 │4~5 │6~7 │ 备注 │ │号│名称\米^2 \(辆)│ │ │ │ │ ├─┼──────────┼─────┴─────┴────┼────────────┤ │1 │车库 │按车型确定 │ │ ├─┼──────────┼────────────────┼────────────┤ │2 │通讯室 │ 15~20 │ │ ├─┼──────────┼────────────────┼────────────┤ │3 │干部办公室兼值勤宿舍│每人10 │ │ ├─┼──────────┼────────────────┼────────────┤ │4 │司务长室兼值勤宿舍 │10 │ │ ├─┼──────────┼────────────────┼────────────┤ │5 │战斗员值勤宿舍 │每人6 │包括每人物品贮藏面积0.3 │ ├─┼──────────┼─────┬─────┬────┼────────────┤ │6 │教室兼阅览室、会议室│ 40 │ 55 │ 70 │ │ ├─┼──────────┼─────┴─────┴────┼────────────┤ │7 │警卫、传达室 │ 10 │ │ ├─┼──────────┼────────────────┼────────────┤ │8 │卫生室 │ 12~15 │ │ ├─┼──────────┼────────────────┼────────────┤ │9 │图书室 │ 10~15 │ │ ├─┼──────────┼────────────────┼────────────┤ │10│厨房 │50人以下按50,每增加1人增加0.55 │包括贮藏面积 │ ├─┼──────────┼────────────────┼────────────┤ │11│餐室 │ 每人0.9 │ │ ├─┼──────────┼────────────────┼────────────┤ │12│烧水房 │5 │ │ ├─┼──────────┼─────┬─────┬────┼────────────┤ │13│家属探亲用房 │ 40 │ 55 │ 70 │ │ ├─┼──────────┼─────┴─────┴────┼────────────┤ │14│蓄电池室 │10 │ │ ├─┼──────────┼─────┬─────┬────┼────────────┤ │15│修理间 │12 │15 │20 │包括零件贮藏面积 │ ├─┼──────────┼─────┼─────┼────┼────────────┤ │16│清洗室 │8 │10 │12 │ │ ├─┼──────────┼─────┼─────┼────┼────────────┤ │17│烘干室 │10 │15 │20 │ │ ├─┼──────────┼─────┼─────┼────┼────────────┤ │18│器材库 │25 │30 │35 │ │ ├─┼──────────┼─────┼─────┼────┼────────────┤ │19│被服库 │12 │15 │20 │ │ ├─┼──────────┼─────┴─────┴────┼────────────┤ │20│枪支贮存室 │10~15 │ │ ├─┼──────────┼─────┬─────┬────┼────────────┤ │21│杂具间 │12 │15 │20 │ │ ├─┼──────────┼─────┴─────┴────┼────────────┤ │22│油库 │ │ │ ├─┼──────────┼─────┬─────┬────┼────────────┤ │23│浴室、更衣室 │40 │50 │60 │ │ ├─┼──────────┼─────┴─────┴────┼────────────┤ │24│盥洗室、厕所 │ 每人0.6 │不小于4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