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QC电池检验指导书.doc
7页电池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QC-QW-****-2012/A编制: 审核: 批准: 深圳市雄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小二) 2012年*月*日发布 2012年*月*日实施(四号)文 件 修 订 记 录(小三)版本号生成日期作者修订内容2012/A/02012-04-191.0目的为确保公司所购材料的质量,以及规范品检员的作业,特制定本检验规范2.0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常用电池CR2032、CR2430(锂-二氧化锰扣式电池);R03、R6型锌-锰干电池;LR03、LR6型碱性锌-锰干电池的进货及库存检验3.0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括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 GB/T8897—1996 原电池总则(国家技术监督局1996-12-13批准 1997-11-01实施) GB/T7112—1998 R03、R1、R6、R14、R20型锌-锰干电池LR03、LR1、LR6、LR14、LR20型碱性锌-锰干电池(国家技术监督局1998-12-17批准 1999-06-01实施) GB/T2389—1998 锂-二氧化锰扣式电池(国家轻工业局1998-08-17批准 1999-05-01实施) GB 2828—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4.0缺陷定义及检验项目、检验工具、检查水平IL、合格质量水平AQL4.1缺陷定义4.1.1严重缺陷——有危害产品使用者或依赖者的生命或安全的缺陷,100%不允许,用CR表示。
4.1.2重要缺陷——严重缺陷以外的缺陷,其结果可能导致依赖者(物)的功能及自身性能无法实现或者不能顺利实现,或对产品的市场销售形象造成影响接收标准按AQL值,用MA表示4.2 检验项目、工具、检查水平IL、合格质量水平AQL序号检验项目测量设备抽样方法AQL缺陷判定本标准条款1外形尺寸卡尺正常检验Ⅱ级1MA5.1.12外观和极端目测正常检验Ⅱ级1MA5.1.23开路电压电压表(万用表)正常检验Ⅱ级1MA5.24放电容量测试工装抽选9只电池MA/爆炸CR5.35耐漏液性能测试工装抽选9只电池MA/爆炸CR5.4★6碱性锌-锰干电池的短路电流电流表(万用表)正常检验Ⅱ级1MA5.5 表一:检验项目的检查水平Ⅱ、合格质量水平AQL5.0规范要求5.1外形外观5.1.1 外形尺寸: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测量时应防止电池短路型号项目MaxMinCR2032直径 Ф20.0mm19.7mm扣式锂电池高度 H3.2mm2.9mmCR2430直径 Ф24.5mm24.2mm扣式锂电池高度 H3.0mm2.7mmR03P直径 Ф10.5mm9.5mm七号普通电池高度 H44.3mm43.3mmR6P直径 Ф14.5mm13.5mm五号普通电池高度 H50.5mm49.2mmLR03直径 Ф10.5mm9.5mm七号碱性电池高度 H44.3mm43.3mmLR6直径 Ф14.5mm13.5mm五号碱性电池高度 H50.5mm49.2mm 表二:电池外形尺寸5.1.2电池外观和极端5.1.2.1电池外观和极端应保持清洁、完整、正极端居中,包装无显著破损,文字图案清晰、无影响使用的锈蚀、污垢、变形和漏液,安装在电池上的极端应始终能形成并保持良好的电接触。
5.1.2.2贮存期(视不同厂家的要求,一般认为12个月)内,电池不应发生气胀、正负极锈蚀、表面不得有影响使用的电解质结晶物5.2开路电压5.2.1开路电压及负荷电压,用数字电压表测量时,以数字稳定时的读数为准;用磁性电压表测量时,以电压表指针到达最大值的读数为准5.2.2测量仪表的精度应该不大于0.25%,内阻应不小于1MΩ型号开路电压误差值CR20323V+0.7VCR24303V+0.7VR03P1.5V+0.225VR6P1.5V+0.225VLR031.5V+0.15VLR61.5V+0.15V 表三:电池开路电压5.3放电容量5.3.1电池放电阶段5.3.1.1初始期5.3.1.1.1制造厂标明的生产日期之后60天内放电时间应符合表四的规定5.3.1.2贮存期5.3.1.2.1锂-二氧化锰扣式电池在电池贮存12个月后,以最小平均放电时间计,应不低于初始期规定放电容量的98%5.3.1.2.2锌-锰干电池、碱性锌-锰干电池在贮存12个月后,以最小平均放电时间计,锌-锰干电池应不低于初始期规定放电容量80%,碱性锌-锰干电池应不低于初始期规定放电容量90%5.3.2放电条件:开始放电前,电池应在标准温度(202)℃,标准相对湿度45%…5%的条件下放置12h以上。
5.3.3放电:按表四的规定放电,直至电池放电终止,放电容量用放电时间来表示5.3.4放电容量计算5.3.4.1放电容量为电池开始放电至电池的负荷电压降至终止电压的累计放电时间5.3.4.2在放电到达终止电压前后时,一次测得的电压值高于终止电压,而另一次又低于终止电压,则放电容量t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Vn-1 ——— 到达终止电压前所测得的电压值,V;Vn ——— 终止电压值,V; Vn+1 ——— 到达终止电压后所测得的电压值,V; t1 ———开始放电至Vn-1时的累累计放电时间,min或h; t2 ———到达Vn+1的时间减去到达Vn-1的时间,min或h5.3.5负荷电阻:包括外电路所有部分的阻值,精度不低于0.5%5.3.6测试方法:电池型号放电条件最小平均放电时间(初始期)负荷电阻每天放电时间终止电压CR203215 KΩ24 h2.0 V920 hCR243015 KΩ24 h2.0 V1300 hR03P10 Ω1 h0.9 V1.4 hR6P10 Ω1 h0.9 V4.0 hLR0310 Ω1 h0.9 V5.0 hLR610 Ω1 h0.9 V12 h 表四:电池放电测试方法A、 检测9只电池。
B、 不排除任何结果计算放电时间的平均值C、 如果平均值等于或大于最小平均放电时间的规定值,而且放电时间小于规定值之80%的电池数不大于1,则认为电池的放电容量符合要求D、 如果平均值小于规定值和(或)放电时间小于规定值之80%的电池数大于1,则另取9只电池再作检验,并计算平均值E、 如果第二次检验的平均值等于或大于规定值,并且放电时间小于规定值之80%的电池数不大于1,则认为电池的放电容量符合要求F、 如果第二次检验的平均值小于规定值和(或)放电时间小于规定值之80%的电池数大于1,则认为电池的放电容量不符合要求,并且不允许再进行检验G、 在放电检验中,当电池在负荷电压未低于终止电压时发生漏液,则中止漏液电池的放电检验,不计算放电容量平均值,并且不再进行检验5.4耐漏液性能5.4.1在要求条件下进行耐漏液性能检验时,电池的任何外表面应无电解质、密封剂或其他内部组分5.4.1测试方法:电池型号试验条件温度相对湿度放电方式负荷电阻或要求 CR203245℃2℃75%以下放置30天在5倍放大镜下目视检验CR243045℃2℃75%以下放置30天在5倍放大镜下目视检验R03P45℃2℃45%~75%连续放电至0.6V3.9 Ω R6P20℃2℃45%~75%连续放电至0.35V3.9 Ω LR0320℃2℃45%~75%连续放电48小时20 Ω LR620℃2℃45%~75%连续放电48小时10 Ω 表五:电池耐漏液试验方法5.5碱性锌-锰干电池的短路电流测试电池型号温度初始期电流贮存期电池LR0320℃2℃4.0 A3.0 A碱性3号电池 LR620℃2℃5.0 A4.0 A碱性5号电池 表六:碱性锌-锰干电池的短路电流6.0其它要求注译6.1电池爆炸定义:电池内任何部分固态物质瞬间排出,被推至离电池25CM以上的距离,称为爆炸。
6.2检验时间:供应新品牌电池时、新供应商首批送货时、电池在生产期/库存期在一年以上、或对电池质量有异议时应进行容量及耐漏液检验;日常进货需对外形外观、开路电压、短路电流等进行检验6.3电池包装基本要求6.3.1在来料的时候应向供应商索要电池的生产日期6.4电池保管的基本要求6.4.1 贮存电池场所应清洁、干燥、通风凉爽,力求温度不高于35℃,相对湿度不大于85%6.4.2仓库在填写物料卡的时候填上电池的生产日期,并注意保管日期6.4.3仓库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发放电池,防止久存降低质量6.5常用碳性电池与碱性电池的标识电池名称IEC型号(国标)美国型号日本型号中国传统叫法直径(mm)高度(mm)备注普通锌锰干电池(碳性电池)R20PDUM-11号电池34.261.5数字含意:R、F之后为序列号,之前为串联单体数R14PCUM-22号电池26.250R6PAAUM-35号电池14.550.5R03PAAAUM-47号电池10.544.56F22 9伏叠层电池 碱性锌锰干电池(碱性电池)LR20DAM-11号碱性电池34.261.5数字含意:LR之后为序列号,之前为串联单体数LR14CAM-22号碱性电池26.250LR6AAAM-35号碱性电池14.550.5LR03AAAAM-47号碱性电池10.544.56LR61 9伏碱性电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