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学学校消防安全及用火用电管理制度.doc
6页中学学校消防安全及用火用电管理制度一、中学学校消防安全制度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做到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识和安全逃生技能2.保障校内各种灭火设施良好定期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完好,并做好检查记录3.各楼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4.学生聚集场所不得用耐火等级低的材料装修5.易燃、易爆的危险实验用品必须专门存放,由化学实验员两人同时加锁负责保管,在室内必须有沙池、灭火器等在进行易燃、易爆化学药品做实验时,教师必须在做实验前向学生讲清楚注意事项,必须严格指导学生正确使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6.图书馆、化学实验室、物理实验室、木工房、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7.全体师生要爱护好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禁止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8.加强用电安全检查,电工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9.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点燃蜡烛、蚊香、吸烟等,禁止使用电磁炉、电热棒、大功率电吹风等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0.校内居住的教职工,必须以身作则,并且教育家属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11.校内住户使用煤气,要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12.食堂必须使用合格的压力容器、锅炉,每年要检测,要定时检查,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液化气罐与灶头应有1.5米的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13.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二、中学学校用火用电制度1.未经批准,任何教师和个人都不许在校园内使用明火2.在办公教学区与学生宿舍等公共聚集场所,严禁使用石油液化气炉,煤气炉,酒精炉,蜡烛等危害其安全的燃器3.在实验室上实验课时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师在场边向学生讲清楚怎样用火和注意防火4.学校食堂使用明火时,柴油要远离火源,做菜时油锅温度不要过高,引起火灾,灭火器要放在灶房明显位置,以备急需5.没有电工合格证的任何人不得进行用电维修,安装,改造等工程6.除实验室进行教学科研活动的正当需要外,严禁在校园内随意拉设电线,严禁在办公室,学生宿舍,库房,实验室使用电磁炉、烤火炉、电饭锅、电热棒等电器,严禁超负荷用电7.电气线路、教学仪器设备的安装应由校内持证电工负责。
8.各办公室、教室专职活动是下班后,节假日按规定该关的电源一律予以关闭9.未经学校允许,任何人不得在校内使用电磁炉、烤火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罚10.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严禁带故障运行或使用11.电气线路和设备安装,使用必须符合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12.树立节约用水、用电、用气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灯灭,人走关水、关气发现水、电、气设施出现故障及时报告总务处及维修人员13.学校电路由专业人员管理,严禁任何人拉闸断电如需停电,先报告学校有关领导由专业人员实施拉闸、断电、送电三、中学学校消防安全、培训制度1.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定期对教职工、学生进行教育培训2.消防知识纳入学生教育内容,使学生了解应知应会的消防知识3.每年对教职员工,学生开展不低于1次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新教职员工上岗前和新生入学后应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4.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应包括: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防火措施、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逃生自救知识技能、疏散知识技能等5.教职员工经培训后应懂得预防火灾措施,懂得扑救方法和逃生方法,懂得使用灭火器材,懂得救初起火灾,懂得组织人员疏散。
6.进入实验室的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技能和操作规程培训7.每学期举办不低于1次的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并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8.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师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对教师每年至少进行1次及以上的消防安全培训9.做好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并存入消防档案四、中学学校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加强对消火栓的维护保养,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发现损坏应当及时修理,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器材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或拆除消火栓2.灭火器固定于箱内,放置在明显位置,以方便使用3.各部门负责人为本区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责任人,保卫和后勤部门将定期对各使用地点消防器材进行检查,发现丢失、损坏等由责任人承担经济赔偿4.学校水电暖消防小组负责全校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应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标志等设施的使用状态的巡查,及时发现并协助相关责任部门及时维修或更换5.师生不得随意损毁灭火器材,故意损毁消防器材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分、赔偿损失、以及追究相应法律责任五、中学学校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平时巡查由校保卫人员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报告2.各处室的消防安全检查由本处室的义务消防队员或处室负责人负责。
3.办公室、实验室在下班前由本室人员进行巡查,关好门、窗和水、电源4.班级教室在放学前由本班班主任进行巡查,关好门、窗和水、电源5.学校每月消防巡查由主要领导带队,教务处、总务处负责人参加,对本校进行消防安全检查6.节假日和寒暑假前由分管校领导带队,各处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全校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7.校内大型活动开始前必须对活动场所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对用电负荷等进行核实,应急照明是否完好,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是否齐备,必须指定专人打开疏散门,防止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