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2011-7-7)[精选].doc
6页)2011-7-7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准则(2013-08-14日期:号)16〕2011(证监会公告〔 为了规范基金行业人员离任审计及审查报告内容,根据基金监管相关规定,制定本准则第一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相关人员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制度第二条第三条投资经理及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负责人离任的,应当接受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在离任审计或者离任审查期间不得到其他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或者基金销售机构任职基金管总经理离任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退伙的,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董事长、基金管理公司、第四条理公司、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立即聘请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离任审计,个工作日内将离任审计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企业经营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30并自离任之日起派出机构,同时存档备查总经理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的离任审计报告,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董事长、基金管理公司、第五条应当至少包括其任职期间的以下内容:(一)审计工作实施情况,包括审计时间、范围、内容、审计方法等;(二)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基本职责以及实际履行职责的情况;(三)企业内部对审计对象的年度考核情况;(四)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资产管理规模或者基金销售规模的变化情况、业务拓展情况、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情况及原因;(五)企业内部控制建设和风险管理 情况,包括企业制度、管理模式等方面的调整情况及效果;(六)企业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等,审计对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况;(七)审计对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的情况以及违反企业制度受到企业处分的情况;(八)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九)审计结论。
基金经理或者投资经理离任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立即对督察长、基金管理公司的副总经理、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公司经营所在地第六条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报告30并自离任之日起其进行离任审查,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同时存档备查,基金经理、投资经理的离任审查报告还应当同时报送行业协会第应当参照本准则第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督察长的离任审查报告,基金管理公司副总经理、第七条六项至第九项有关内容,副总经理的离任审查报告还应当包括其任期内分管业务的经营状况、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等,督察长的离任审查报告还应当包括其任期内基金管理公司合法合规、风险控制及监察稽核工作情况等基金经理、投资经理的离任审查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其任职期间的以下内容:第八条(一)审查(二)所工作实施情况,包括审查时间、范围、内容、审查方法等;管理基金或者投资组合的基本情况;(三)所管理基金或者投资组合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对比情况;(四)所管理基金或者投资组合的投资合规情况,是否发现有利益输送、利用非公开信息牟利及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等情况;(五)遵守投资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情况;(六)基金管理公司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 管措施等,审查对象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况;(七)审查对象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受到行业自律组织纪律处分的情况 以及违反基金管理公司制度受到基金管理公司处分的情况;(八)审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九)审查结论。
基金托管银行应当立即对其进行离任副总经理离任的,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的总经理、第九条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同时存档备查 30审查,并自离任之日起副总经理的离任审查报告应当参照本准则第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基金托管银行基金托管部门总经理、第六项至第九项有关内容,并应当包括其任期内主管或者分管业务的经营状况、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等第十条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相关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立即对其进行离任审查,其他基金销售机构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负责人离任的,同时存档备查个工作日内将离任审查报告报送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及相关派出机构,30并自离任之日起上述人员的离任审查报告,应当参照本准则第五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第六项至第九项有关内容,并应当包括其任期内分管业务的经营状况、内控建设和风险管理情况等完整地向出具离任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准确、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应当真实、基金管理公司、材料第十一条务所提供相关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勤勉尽责,对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客观、公正地出具离任审计报告。
离任审计、审查报告的内容应当全面、客观、公正地反映审计、审查对象任 职期间履行职责第十二条 情况及合规情况 审计、审查对象应当配合离任审计、审查工作 第十三条离任审计、审查报告应当附审计、审查对象的书面意见,审计、审查对象拒绝对审计、审查报告发表意见的,应当注明审审查对象已经出具离任审计、上级主管机关或者其他监管机构要求对审计、根据本企业、 第十四条查报告的,如果审计、审查内容涵盖本准则规定的相关内容的,可以不进行重复审计或者审查具离任审计、审查报告的机构应当妥善保管离任审计、审查报告五条中国证监会在审核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申请,行业协会出第十在对基金经理、投资经理进行注册登记时,参考相关离任审计、审查报告离任审计报告内验证,出具离任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未按本准则规定进行必要的核查、 第十六条容不符合本准则要求或者出具的报告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的,中国证监会可以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重新出具离任审计报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银行、基金销售机构未按规定建立离任审计、审查制度,出具的离第十七条任审查报告有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者不符合本准则要求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负有主要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重新出具离任审查报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审查工作的,审查对象没有正当理由不配合离任审计、离任审计、第十八条 可以对其采取相应行政监管措施日起施行1月 10年2011本准则自第十九条 屋出租合同样本出租方:承租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__年零 __月,出租方从__年 __月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年__月__日收回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个月的租房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的规定执行 (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
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第六条违约责任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元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元元 ;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第七条免责条件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范本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范本其他约定事项第十合同范本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甲方):XXX,男 /女, 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承租方(乙方):XXX,男 /女, XXXX年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位于XX市XX街道 XX小区 X号楼XXXX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计 X个月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XX元,按月 /季度 /年结算每月月初/每季季初 /每年年初X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全月 /季 /年租金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四、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装修或改造,需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承担装修改造费用。
租赁结束时,乙方须将房屋设施恢复原状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XX个月向甲方提出,甲方收到乙方要求后X天内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的权利六、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XX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若一方强行中止合同,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元七、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八、本合同连一式X份,甲、乙双方各执X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