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修文扎佐镇医药工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docx
22页精品学习资源第一章 总 就 第一条 为适应贵阳市经济社会进展需要,推动贵阳市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在工业经济进展面临的严肃形势下,切实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以科学进展观为指 导,推动我市医药制造产业更好进展,促进修文县扎佐镇医药工业园用地健康有序地进行 开发建设,为城市规划建设和规划治理供应依据,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贵阳 市城市总体规划( 2021-2021 年),制定本规划;其次条 规划的主要任务 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连接,综合相关专项规划的要求,对具体地块的土地使用和建设提出掌握指标,作为城乡规划主管部 门作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具体规划的编制;凡在本规划用地范畴内 进行各项土地使用和建设活动,均应符合本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听从规划治理; 第三条 规划的主要内容 (一)确定规划范畴内不同性质用地的界线,确定各类用地内适建,不适建或者有条件地答应建设的建筑类型;(二)确定各地块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掌握指标;确定公共设施配套要求、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等要求;(三)提出各地块的建筑体量、体型、颜色等城市设计指导原就; (四)依据交通需求分析,确定地块出入口位置、停车泊位、公共交通场站用地范畴和站点位置、步行交通以及其它交通设施;规定各级道路的红线、断面、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掌握点坐标和标 高; (五)依据规划建设容量,确定市政工程管线位置、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进行管线综合,确定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具体要求; (六)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治理规定; 第四条 本规划确定的各地块的主要用途、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规定应当作为强制性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划确定的铁路、大路、道路、绿地、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通信设 施、广播电视设施、管道设施、河道、水库、消防通道、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以及其他需要依法爱护的用地,禁止擅自转变用途; 第五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组成;图件由图纸和图就两部分组成,规划说明、基础资料和讨论报告收入附件;其中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规划经贵阳市人民政府批准后,自批准之日起严格执行;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治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如需作出修改或调整,必需按法定程序进行; 第七条 本规划具体内容 由贵阳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说明; 其次章 规划功能定位及目标 第八条 总体定位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将扎佐医药工业园区建设成为基础设施完备、具有肯定竞争力、以医药产业为主导产业的示范性园区; 第九条 建设进展目标 依据市委市政府对全市工业园区的总体建设部署和要求,扎佐医药工业园的建设应达到二类工业园区的建设标准,实现园区“六通一平”(供水、排水、供电、大路、通讯、供气、场地平整); 第三章 规划用地布局和功能结构 第十条 规划范畴和用地规模 扎佐医药工业园位于贵阳市扎佐镇区南部,西临210 国道、北接扎佐镇中心区,西邻川黔铁路、贵遵高速大路,南邻贵阳高尔夫;规划总用地 468.10 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 348.82 公顷;第十一条 用地功能和用地结构 扎佐医药工业园用地以医药产业用地为主,兼有行政治理用地、科研孵化用地、商业用地、居住用地等为园区生产配套服务的其它建设用地; 园区分为中成药制造、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生物制药、保健食品等四类产业分区;两个综合服务区;一个科研孵化区;一个仓储物流区;第十二条 产业用地规划 园区规划各类医药制造产业用地 217.25 公顷,其中:中成药产业用地 103.01 公顷,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产业用地 65.02 公顷,生物制药产业用地 15.75 公顷,保健食品产业用地 33.47 公顷;第十三条 居住用地规划 1 、村民安置用地规划规划在园区西北部、与扎佐镇区接近的居住用地中进行村民安置,用地面积为 1.70 公顷;2、职工住宿用地规划规划园区西北部的居住用地作为职工住宿用地;3、保留园区内的万江机械厂家属区的居住用地 6.32 公顷;第十四条 科研孵化用地规划 园区中部规划科研孵化用地 15.61 公顷; 第十五条 公共设施用地规划园区公共设施用地包括:行政办公用地 12.45 公顷;商业服务用地 9.83 公顷;文化消遣用地 0.33 公顷;训练科研用地 25.81 公顷;第四章 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治理规定 第一节 各地块使用性质的划分和适建要求 第十六条 地块划分 园区分为 5 个大地块, 52 个小地块,采纳大地块—小地块两级划分形式,如 01-01 ;01 地块:位于园区北部,主要为园区管委会行政办公用地、 110KV 易街变电站用地、居住用地、入口景观绿地、园区商业金融用地、生物制药产业用地及部分园区科研用地;02 地块:位于园区中北部,主要为贵州林校用地、扎佐林场办公用地、中成药制造产业用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地及部分园区科研用地;03 地块:位于园区中西部,主要为中成药制造产业用地;04 地块:位于园区西南部,主要为保健食品产业用地及部分中成药制造产业用地;05 地块:位于园区东南部,主要为行政办公用地、园区商业金融用地、中成药制造产业用地、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产业用地;其次节 工业企业总平面布置 第十七条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必需贯彻执行非常珍爱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因地制宜,合理布置,节省用地,并符合国家现行的防火、安全、卫生、交通运输和环境爱护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十八条 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建筑设计规范,工业工程建设应采纳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约使用土地;园区内厂房建设以多层标准厂房为主,对适合多层标准厂房生产的工业工程,应全部进入多层标准厂房,以实现土地经济合理集约化利用,充分表达园区风貌特色; 第十九条 工业企业厂区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形状宜规整,厂区内建筑群体的平面布置应与空间景观相和谐,并应结合产业区规划及厂区绿化,提高环境质量,制造良好的生产条件和干净的工作环境; 其次十条 工业企业总平面布置,应结合当地气象条件, 使建筑物具有良好的朝向、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高温、热加工、有特别要求和人员较多的建筑物,应防止西晒; 其次十一条 工厂、仓库应设置消防车道;一座甲、乙、丙类 厂房的占地面积超过 3000 ㎡或一座乙、丙类库房的占地面积超过 1500 ㎡时,宜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如有困难,可沿其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或设置可供消防车通行的且宽度不小于 6m的平整空地; 第三节 建筑物间距的规定 其次十二条 建筑间距必需符合消防、卫生、环保、绿化、安全、工程管线埋设、建筑设计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其次十三条 工业建筑的间距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依据生产的火灾危急性分类、工业建筑耐火等级等,确定厂房及仓库的(防火)间距;单、多层厂房、库房之间的间距最小一般不应小于 10M,高层厂房、库房之间及其与其他厂房之间的间距,最小一般不应小于 13M,并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16— 87( 2001修订版)》的有关规定; 其次十四条 非工业建筑间距按《贵阳市城市规划治理技术规 定》执行; 其次十五条 挡墙、护坡与建筑的最小间距,在无地质灾难影响下,应满意 住宅日照、通风、防护、消防的需要;高度大于 2M小于 6M的挡墙和护坡的上缘与建筑的净距离不得小于 5M,下缘与建筑的净距离不得小于 3M;高度大于 6M的挡墙应作退台处理,退台宽度不得小于 1.5M; 第四节 建筑退让距离 其次十六条 建筑物沿城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市道路、大路、河渠、排水干线、人防设施、电力爱护区及用地边界修建时,必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的规定;特别工艺工业厂房及未涉及退让距离的构筑物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具体情形确定; 其次十七条 建筑物沿用地边界修建,应按规定的建筑间距的一半或按相邻建筑的间距需求退让,不开窗的山墙沿用地边界布置时,应按 5M和满意与相邻建筑的间距要求退让; 其次十八条 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指建筑物最外缘部分至道路红线的最近距离,按《贵阳市城市规划治理技术规定》执行; 其次十九条 沿高压走廊两侧修建建筑物、构筑物,应在高压走廊爱护范畴以外;爱护范畴规定见空间管制规划; 第三十条 地下建筑应按用地边界退让 3M以上修建;地下建筑临城市道路应参照高度 24M以下地面建筑临城市道路的要求退让; 第五节 工业用地集约使用 第三十一条 凡新建的建设工程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应按图就《规划掌握指标一览表》的规定采纳,并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第三十二条 为促进园区工业工程集约合理用地,提高集约利用土地程度,从严掌握供地,确定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等 5 项掌握指标,为单一否定性标准,工业工程建设用地必需同时符合这 5 项用地指标; 1 、投资强度:园区工业工程用地投资强度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 <工业工程建设用地掌握指标 >的通知》 〔 国土资发 [2021]24 号〕 确定,依据工业产业门类、修文县的城市划分等级,医药制造产业一般不得低于 1175 万元 / 公顷;2、容积率和建筑密度: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不得低于 30%;容积率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 <工业工程建设用地掌握指标 >的通知》 〔 国土资发 [2021]24 号〕 确定,依据工业产业门类、考虑提高园区土地的利用价值、以及园区用地供应相对紧急的现状实际医药产业下限一般不得低于 0.8 ;3、各工业工程用地中集中建设的行政治理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比例不得超过工业工程总用地面积的 7%;严禁在工业工程用地范畴内建设经营性工程,严禁在工业工程用地中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款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4 、绿地率:严格掌握工业工程厂区绿地率,工业企业内部原就上不得支配绿地,不得圈占土地搞“花园式”工厂;工业工程用地绿地率最高不得超过 20%; 第三十三条 园区内工业工程应集中建设,采纳先进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缩短工艺流程,节省使用土地;对适合多层厂房生产的工业工程,应建设或进入多层标准厂房,提高工业工程用地的使用强度和使用效率;工业建筑物层精湛过 8M的,在运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运算; 第三十四条 工业建设工程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的规划掌握容积率、建筑密度为下限掌握指标要求,上限不限;绿地率为上限掌握指标要求,下限不限;依据工业工程建设需要,可以局部超出建筑限高,以勉励工业用地集约使用,勉励建设多、高层厂房; 第五章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 第三十五条 道路系统规划园区道路分为以下四个等级:园区城市主干道:镇区环线,红线宽度 20M;园区主干道: 210 国道,红线宽度 20M;药业大道,红线宽度 30M;万江路南段,红线宽度20M;药兴路,红线宽度 20M;期望路,红线宽度 24M;展望路,红线宽度 20M;园区次干道:振兴路,红线宽度 18M;振药路,红线宽度 18M;展望路,红线宽度 16M;园区支路:红线宽度 12-16M;第六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三十六条 行政办公设施规划规划在园区设置园区管委会,用地面积 1.79 公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