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监督检.pdf
5页1 5 附件 1 勘察设计企业资质及市场行为 监督检查工作指引 一 抽查事项 一 勘察设计资质合法性的检查 二 违规承揽业务的检查 三 转包 违法分包的检查 四 勘察设计文件合法性检查 五 质量责任的检查 六 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 二 检查内容和方法 一 检查内容 1 勘察设计资质合法性的检查 检查勘察设计企业是否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资质 或以欺骗 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查看资 质证书是否有效 查看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等是否发生变 更 是否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查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合同 近 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原件 注册执业人员的注册证书 执业印章以及非注册 执业人员毕业证 职称证书 检查技术负责人 主要专业技术人员 技术装备 等是否达到相应的资质等级标准 资质证书 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 执业印章 有效期可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官网 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进行核实 2 违规承揽业务的检查 2 5 检查勘察设计企业是否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业务 是否以其他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是否允许其他单位 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根据 工程设计资质标 准 2007年修订本 工程勘察资质标准 建市 2013 9 号 中 各行 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工程勘察项目规模划分表 确定项目的勘察设计 规模 按照甲级资质承揽业务规模不受限制 乙级可承揽乙级 中小型 项 目 丙级可承揽丙级 小型 项目的规定 判断企业是否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 围内承揽业务 3 转包 违法分包的检查 检查勘察设计企业是否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转包 赴勘察设计企业或工程项目现场 查看勘察设计项目招投标文件 合同协 议书 勘察设计文件 竣工报告等工程资料 检查勘察设计文件是否加盖工程 勘察设计专用章和相应的执业印章 通过现场验证项目主要技术人员的身份 证 问询相关技术人员项目规模 主要技术参数 项目完成时间 专业技术要 求等 比对勘察设计文件中的签名笔迹 检查勘察设计文件的项目负责人 审 核人 校核人 设计人等与实际完成人是否一致 判断是否存在转包 违法分 包行为 4 勘察设计文件合法性检查 检查勘察设计文件 图纸 是否依据项目批准文件 城乡规划及专业规 划 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深度要求编制 检 2 查施工图图纸是否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5 质量责任的检查 检查勘察设计企业是否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 检查设计 企业是否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工程设计 检查设计企业是否指定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的生产厂 供应商 6 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 3 5 检查勘察设计企业遵守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 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等相关法律法规情况 是否 有其他违反法律 法规 规章的行为 二 检查方法 采取 双随机 抽查机制实施监督检查 检查对象包括勘察设计企业及其承 揽的工程项目 抽查方式包括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网络监测等 三 检查依据 一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293 号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交通 水利等有关部门应 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 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 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 设工程勘察 设计业务 禁止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 范围或者以其他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业 务 禁止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 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业务 3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单位不得将所承揽的建设工程勘察 设 计转包 第二十五条 编制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文件 应当以下列规定为依据 一 项目批准文件 二 城乡规划 三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四 国家规定的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深度要求 铁路 交通 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 还应当以专业规划的要求为依据 4 5 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 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二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687 号 第十九条 勘 察 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 设计 并对其勘察 设 计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一条 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第二十二条 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 备 应当注明规格 型号 性能等技术指标 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 标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 专用设备 工艺生产线等外 设计单位不得指 定生产厂 供应商 三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部令第160 号 4 第十三条 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 地址 注册资本 法定代表人 等发生变更的 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30 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 续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 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资质实施监督管理 四 安徽省省级政府权责清单目录 2019年本 皖政 2019 71 号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第 10 项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及施 工单位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处罚 第 12 项 建设 勘察 设计 施工 t 程监理 展包单位违反建设工程质 量管理条例有关行为的处罚 5 5 第 14 项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监理单位 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民用 建筑节能条例有关行为的处罚 第 18 项 建设工程勘察 设计单位违反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行为的 处罚 第 27 项 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和以欺骗 贿赂等不正 当手段取得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 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处罚 五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 年度调整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 通知 建法函 2019 1592 号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