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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动火作业制度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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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动火作业制度篇 书目 化工动火作业平安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平安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制度、职责要求及《动火平安作业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单位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本制度不适用于公司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作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全部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制度,然而,激励依据本制度达成协议的各方探讨是否可运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aq3028-2023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平安规范 aq3025-2023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平安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纳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动火作业 hot work 能干脆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特别规作业,如运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炙热表面的特别规作业。

      3.2、 易燃易爆场所 inflammable and e*plosive area 本制度是指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50016中火灾危急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4、 动火作业分级 动火作业分为特别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级 4.1、 特别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别危急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别动火作业管理 4.2、 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别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4.3、 二级动火作业 4.3.1、 除特别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 4.3.2、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实行平安隔离措施后,可依据其火灾、爆炸危急性大小,经厂平安(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4.4、 遇节日、假日或其它特别状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 动火作业平安防火要求 5.1、 动火作业平安防火基本要求 5.1.1 、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平安作业证》(以下简称《动火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aq 3028-2023 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平安规范和aq3025-2023 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平安规范的规定。

      5.1.2、 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四周的易燃物品,或实行其它有效的平安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5.1.3、 凡在盛有或盛过危急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5.2规定执行 5.1.4、 凡处于gb 50016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 m以内的,应实行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四周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实行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5.1.5、 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平安防火措施 5.1.6 、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须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1.7、 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实行防火隔绝措施 5.1.8、 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5.1.9、 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平安程度,保证平安牢靠 5.1.10、 运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5.1.11、 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加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 5.2、 特别动火作业的平安防火要求 特别动火作业在符合5.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5.2.1、 在生产不稳定的状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5.2.2、 应事先制定平安施工方案,落实平安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5.2.3、 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分厂)应通知平安(防火)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样状况下能刚好实行相应的应急措施 5.2.4、 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5.2.5 、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6 、动火分析及合格制度 6.1、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平安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

      6.2、 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实行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 6.3、 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别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6.4、 运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它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制度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6.5、 动火分析合格判定 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5%(体积百分数);当被测气体或蒸气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不大于0.2%(体积百分数) 7 、职责要求 7.1、动火单位 负责与生产车间共同制定、落实动火平安措施,严格根据动火作业许可证,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平安状况,发觉违章或不具备平安作业条件时,有责任刚好终止动火作业 7.2 、动火作业负责人 7.2.1 、负责办理《动火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7.2.2 、应在动火作业前具体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四周状况,参加动火平安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平安留意事项。

      7.3、 动火人 7.3.1、 应参加风险危害因素辨识和平安措施的制定 7.3.2 、应逐项确认相关平安措施的落实状况 7.3.3、 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7.3.4、若发觉不具备平安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7.3.5、应随身携带《动火证》 7.4、 监火人 7.4.1、 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觉异样状况应马上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刚好联系有关人员实行措施 7.4.2、 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 7.4.3、 当发觉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应马上制止 7.4.4、 在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7.5、 动火部位负责人 7.5.1、 对所属生产系统在动火过程中的平安负责参加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平安措施,负责生产与动火作业的连接 7.5.2、 检查、确认《动火证》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证》应刚好制止动火作业 7.5.3、 在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样状况,应马上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7.6、 动火分析人 动火分析人对动火分析方法和分析结果负责应依据动火点所在车间的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在《动火证》上填写取样时间和分析数据并签字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 7.7、动火作业的审批人 动火作业的审批人是动火作业平安措施落实状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 7.7.1、 审查《动火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7.7.2、 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四周状况,检查、完善防火平安措施 8、 《动火平安作业证》的管理 8.1、 《动火证》的区分 特别动火、一级动火、二级动火的《动火证》应以明显标记加以区分 8.2 《动火证》的办理和运用要求 8.2.1、 办证人须按《动火证》的项目逐项填写,不得空项;依据动火等级,按8.3条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办理 8.2.2、 办理好《动火证》后,动火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平安措施落实状况,确认平安措施牢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代平安留意事项后,方可批准起先作业 8.2.3、 《动火证》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动火作业管理 8.2.4、 《动火证》不得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得异地运用或扩大运用范围。

      8.2.5 、《动火证》一式三联,二级动火由审批人、动火人和动火点所在车间操作岗位各持一份存查;一级和特别动火《动火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负责人、动火人和平安(防火)部门各持一份存查;《动火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8.3、 《动火证》的审批 8.3.1、 特别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和平安(防火)部门审批 8.3.2、 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由主管平安(防火)部门审批 8.3.3、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由动火点所在车间主管负责人审批 8.4、 《动火证》的有效期限 8.4.1、 特别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超过8 h 8.4.2 、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 8.4.3、 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限,应重新办理《动火证》 抛光车间动火作业平安管理制度 1、 为了实行电焊、气割、切割等产生明火和加热的动火作业中的平安动火,防止发生粉尘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 在抛光车间实行动火作业前,应留意以下几点: ① 必需停止抛光作业; ② 必将现场的粉尘清扫干净; ③ 假如涉及除尘装置或收尘设施的动火作业,除将动火的部位全部清扫干净,还必需加插盲板动火部位与系统隔开,或将动火部位拆开移到平安地带再进行动火作业; ④ 将现场的其他可燃物清理出车间; ⑤ 现场配置干粉灭火器; ⑥ 设专人监护。

      3、 实行以上防范措施后,由平安管理员签发动火证后方可动火 4、 动火结束,将现场焊渣清扫干净,并移到平安地带 5、 动火作业必需严格贯彻执行防止违章动火六大禁令 ① 没有批准动火证,任何状况下严格禁止动火; ② 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格禁止动火; ③ 不进行清先,置换合格,严格禁止动火; ④ 不把四周易燃物清除,严格禁止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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