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机磷杀虫药中毒教学文案.ppt
44页第十篇 理化因素所致疾病 第二章 第二节有机磷杀虫药中毒钟强学时数:2学时n掌握中毒机制、临床表现和治疗n掌握阿托品、长托宁和胆碱酯酶复活剂的作用原理,阿托品化的表现讲授目的和要求讲授主要内容概述病因中毒机制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诊断与鉴别诊断治疗 理化性质 有机磷杀虫剂大都呈油状或结晶状,常用的剂型有乳剂、油剂和粉剂等色泽由淡黄至棕色,稍有挥发性,且有蒜味除敌百虫外,一般难溶于水,不易溶于多种有机溶剂,遇碱性物质能迅速分解破坏较易通过皮肤和黏膜、呼吸道及消化道吸收常见的有机磷杀虫剂n剧毒类 LD5010mg/kg,如甲拌磷(3911)、内吸磷(1059)、对硫磷(1605,一扫光)、毒鼠磷等n高毒类 LD50 在10100mg/kg,如甲基对硫磷、甲胺磷、敌敌畏、稻瘟净(EBP)、保棉丰(亚砜)等n中度毒类 LD50 在1001000mg/kg,如乐果、敌百虫、乙酰甲胺磷、杀蝗松等n低毒类 LD50 在10005000mg/kg,如马拉硫磷(4049)、录硫磷、辛硫磷、毒死蜱(乐斯本)、扑杀磷(速扑杀)、嘧啶磷、甲基嘧啶磷等病 因n生产性中毒:主要是在杀虫药精制、出料和包装过程中或由于生产设备密闭不严致化学物跑、冒、滴漏或在事故抢修过程中,药液污染皮肤、手或湿透衣服经皮肤吸收或吸入呼吸道引起中毒。
n使用性中毒:使用过程中,药液污染皮肤或湿透衣服经皮肤吸收或吸入或直接接触药液以及经空气吸入引起中毒n生活性中毒:误服,自服(自杀),或饮用被杀虫药污染的水源或食用被污染的食物 也有用有机磷杀虫剂治疗皮肤病或驱虫而中毒者中毒机制 有机磷杀虫剂是不可逆性胆碱酯酶抑制剂,其中毒机制主要是与胆碱脂酶(ChE)结合成磷酰化胆碱脂酶,使胆碱脂酶丧失正常水解乙酰胆碱的功能,导致胆碱能神经递质-乙酰胆碱的大量积聚,后者作用于有关器官的乙酰胆碱受体,产生胆碱能神经先兴奋后抑制的一系列临床表现,严重者可以昏迷以至呼吸衰竭而死亡乙酰胆碱酯酶磷酰化胆碱酯酶有机磷杀虫药毒物的体内代谢 主要在肝内代谢进行生物转化一般转化后毒性增强,后经水解后毒性降低如对硫磷氧化为对氧磷,后者对胆碱酯酶的抑制作用增强300倍;内吸磷氧化形成亚砜,敌百虫转化为DDV等毒性均增强毒物吸收后612h达高峰,24h内通过肾脏由尿排泄,48h后完全排出体外临床表现n胆碱能危象的表现:M样症状、N样症状和中枢神经症状n毒蕈碱(M)样症状:主要是副交感神经兴奋致平滑肌痉挛和腺体分泌增加患者先有恶心、呕吐、腹痛、多汗、心跳减慢和瞳孔缩小、支气管痉挛以及分泌物增加致咳嗽、气喘、严重者出现肺水肿。
另外尚有流泪、流涕、流涎、腹泻、尿频、大小便失禁等n烟碱(N)样症状:主要是乙酰胆碱在横纹肌神经肌肉接头处过多蓄积和刺激,使面、眼、舌、四肢和全身横纹肌发生肌纤维颤动,甚至全身肌肉强直性痉挛全身紧缩和压迫感,而后发生肌力减退和瘫痪;或呼吸肌麻痹引起周围性呼吸衰竭 n交感神经节受乙酰胆碱刺激,其节后交感神经纤维末梢释放儿茶酚胺使血管收缩,引起血压升高、心跳加快和心律失常n中枢神经症状:主要有头晕、头痛、疲乏、共济失调、烦躁不安、谵妄、抽搐和昏迷胆碱脂酶活性测定 目的-协助中毒程度分级(1)胆碱酯酶活力的测定方法 常用全血胆碱酯酶活力的测定方法有羟胺比色法(羟肟酸铁比色法)、硫代胆碱硝基苯甲酸法(Ellman法)、DTNB比色法、检压法、pH法、BTB纸片法和全血胆碱酯酶快速测定盒比色法等国内多数单位采用Ellman法,正常参考值:男 38009600U/L,女36009200U/L实验室检查(2)胆碱酯酶活力的判断 检测方法不同,其数值的评价也应有区别,应参考本地区正常值 人体全血中乙酰ChE和丁酰ChE所占比例分别为60和40AOPP时丁酰ChE较乙酰ChE活力明显为低,并且对重活化剂相对不敏感。
乙酰ChE的抑制水平代表有机磷农药中毒的程度由于硫代胆碱a硝基苯甲酸法测定的ChE活力主要代表丁酰ChE活力,因此,以此数值作评价常常过高的估计了临床中毒程度,可造成使用抗毒药物过量的现象 不同种类的有机磷中毒后胆碱酯酶的抑制程度与恢复快慢有所不同轻度和中度中毒全血胆碱酯酶活力可分别在48h和96h内左右恢复,重度中毒全血胆碱酯酶活力恢复较慢全血酶活性抑制程度与临床表现常不完全平行,临床表现与神经组织ChE活性相一致诊断以临床表现为主要依据,参考血液胆碱脂酶活性下降程度诊断与鉴别诊断n毒物接触史:有口服或接触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史;呕吐或呼出气带有大蒜样特殊臭味n典型的症状、体征n实验室检查:全血胆碱酯酶活力测定尿中有机磷杀虫药分解产物测定n除外中暑、急性胃肠炎、脑炎;必须与拟除虫菊酯类中毒及杀虫脒中毒鉴别了解有无其它杀虫剂混合中毒中毒程度的判定 目的-决定解毒剂的首次剂量n轻度中毒 以M样症状为主:ChE活性70%50%n中度中毒 M样症状加重,出现N样症状;ChE活性50%30%n重度中毒 除上述症状外合并肺水肿,抽搐、昏迷,呼吸肌麻痹和脑水肿,CHE活性30%抢救一般措施n立即脱离中毒现场,脱除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水彻底清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或伤口,眼部如受污染应迅速用清水、生理盐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洗后滴入1%的后马托品。
n口服中毒 立即用清水、2%5%的碳酸氢钠或1:5000的高锰酸钾溶液反复洗胃必要时行剖腹“胃造瘘洗胃术”敌百虫中毒不能用碱性溶液,乐果、马拉硫磷中毒不能用高锰酸钾洗胃洗胃后导泻(硫酸镁或硫酸钠3060克) (参见总论) 治疗解毒治疗n 治疗原则 早期、联合、足量、重复用药n 治疗药物 分两大类 生理拮抗剂(即抗胆碱能药物)包括外周性抗胆碱能药:阿托品;中枢性抗胆碱能药:东莨菪碱、苯那辛、苯甲托品、开马君等;兼有中枢与外周作用抗胆碱能药:长托宁 中毒酶重活化剂(即复能剂):如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等;碘解磷定和氯磷定对内吸磷、对硫磷、甲胺磷、甲拌磷等中毒的疗效较好,对敌百虫、敌敌畏等中毒疗效较差,对乐果和马拉硫磷中毒疗效可疑双复磷对敌百虫、敌敌畏效果较碘解磷定为好 复方神经毒急救针:是将生理拮抗剂与中毒酶重活化剂混合组成的复方制剂国内有解磷注射液(每支含阿托品3mg,苯那辛3mg,氯磷定400mg)和苯克磷(每支含苯甲托品2mg,开马君8mg,双复磷300mg)解毒治疗方法根据中毒程度给予首次剂量(mg)n 轻度中毒 中度中毒 重度中毒n阿托品 24 410 1020n氯磷定 500750 7501500 15002500 n解磷注射液0.51支 12支 23支(加氯磷定)0500 5001000 1000150030-60分钟后根据病情,重复给予首次剂量的一半。
治疗中注意的几个问题n彻底清除未被吸收的毒物:包括消化道(反复洗胃)、皮肤、眼n根据中毒剂量、中毒途径、症状体征和ChE活性,正确判断中毒程度n正确判断胆碱酯酶活力n正确使用抗胆碱能药物和使用氯磷定n正确的使用抗胆碱药-阿托品中毒早期应与复能剂及中枢性抗胆碱药伍用根据病情首次给予足量-控制胆碱能危象,迅速控制支气管痉挛及分泌物过多n阿托品化的临床表现:口干、皮肤干燥、心率增快(100次/分)、瞳孔散大、肺部罗音减少或消失但瞳孔和意识状态不是必备指标正确的使用抗胆碱药-阿托品n注意:阿托品过量可阻断突触前膜M2R的负反馈调节,使神经末梢释放Ach增多,加重OP中毒,并与有机磷共同引起肺水肿、脑水肿、呼吸循环衰竭n病情好转后,阿托品应减量,以小剂量维持阿托品化 长时间重复使用大剂量阿托品引起阿托品中毒;突触和靶器官MR上调(MR数目增多)易导致阿托品依赖,停用阿托品后出现反跳及胆碱能危象长时间重复使用小剂量阿托品同样使MR上调,导致阿托品依赖,停用阿托品后易出现反跳正确使用氯磷定n根据中毒程度首次给予足量,静脉或肌肉注射氯磷定的有效血药浓度为4mg/L,最高作用浓度为17mg/L首次肌肉注射0.5g,血药浓度可达到4mg/L,1.52.0g可达到15 mg/L。
静脉滴注由于药物半衰期短、排泄快,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n根据血液胆碱酯酶活力重复给药(chE50%60%以上,停用氯磷定)解毒治疗小结 根据以上原则,治疗有机磷中毒的方法、步骤为:nA.根据中毒程度立即给予足量抗毒剂,给药前测定胆碱酯酶活性;洗胃、洗皮肤;对症综合治疗nB.30-60分钟后复查病人,如中毒症状基本消失、血液胆碱酯酶活性恢复至50%60%以上,可暂停药观察如症状未完全消失、血液胆碱酯酶活力低于50%,再次给予首次剂量的一半及对症治疗nC.首次给药1.52.0小时后,如中毒症状基本消失、血液胆碱酯酶活性恢复至50%60%以上,继续停药观察如症状重新出现,血液胆碱酯酶活力低于50%,再次给予首次剂量的一半及对症治疗,彻底洗胃及清洗皮肤nD.第二次给药后,如中毒症状基本消失、血液胆碱酯酶活性恢复至50%60%以上,停药观察如认为未达到上述指针,可第三次给药(首次剂量的一半),并考虑彻底洗胃及清洗皮肤nE.经治疗后症状基本缓解,但仍有部分中毒症状未消失,根据情况给予处理:仅有M样症状,给予肌肉注射阿托品12mg;如有肌颤或血液胆碱酯酶活力低于50%,肌肉注射氯磷定0.51.0mg症状消失,停药12小时以上,无再出现,胆碱酯酶活力在60%以上,可以出院。
对症治疗急性有机磷中毒的主要死因是肺水肿、呼吸肌麻痹和呼吸中枢衰竭休克、急性脑水肿、中毒性心肌炎、心脏骤停等是重要死因因此,救治时应保持呼吸道通畅,维持正常心肺功能肺水肿时用阿托品,休克时用升压药,脑水肿时用脱水剂和糖皮质激素治疗;抗心律失常及营养心肌治疗;输血疗法或血浆置换;正确氧疗,必要时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开应用人工呼吸机治疗盐酸戊乙奎醚(长托宁)的应用n为新型抗胆碱药,具有中枢抗MR和抗NR作用;选择性作用于M1、M3胆碱能受体而对M2无明显作用,因而对心脏或神经元突触前膜M2受体无明显作用;半衰期长等特点适与AOPP救治,优于阿托品n轻度中毒:12 mg imn中度中毒:24 mg + 氯解磷定 11.5g imn重度中毒:46 mg +氯解磷定 1.52 .5g im其他治疗n(1)血液净化的治疗作用 与ChE结合的农药不能被吸附或透析,所以,当有机磷农药中毒时,无论采用血液灌流,还是血液透析,排毒与解毒作用一般不明显相反,可清除血中的抗毒药n(2)输血和换血 当有机磷农药中毒时,主要由于进入体内的有机磷农药迅速和神经细胞突触前后膜的AChE(真性ChE)结合而引起一系列中毒症状,故换血亦无明显祛毒作用或直接抗毒作用。
输血和换血可补充血液ChE,但对神经细胞突触前后膜的AChE活力无明显影响或直接作用;因此,输血和换血均无明显抗毒作用或解毒作用,而只有治疗作用几种特殊表现及处理n中间综合征(IMS)发生在有机磷中毒后24天,个别为7天是指急性胆碱能危象消失后,迟发性神经病(OPIDN)之前出现的一组以肌无力为突出临床表现的一组症候群主要受累部位为肢体近端肌肉、屈颈肌、颅神和X运动之支配的肌肉,重症可因呼吸机麻痹而死亡 主要表现:睁眼或张口困难、咀嚼无力、额纹变浅、鼓腮漏气、伸舌吞咽困难和声嘶;转颈及耸肩力弱、抬头困难、屈颈肌无力;呼吸机麻痹表现:憋气、胸闷、窒息感,严重时发绀呼吸肌及呼吸辅助肌震颤、节律和频率紊乱,双肺呼吸音逐渐消失,患者由烦躁、紧张恐惧直至昏迷主要见于倍硫磷、乐果、氧化乐果、久效磷、敌敌畏等,症状可持续418天后恢复,一般脑神经最先恢复,继之呼吸困难减轻或肢体近短肌力恢复,屈颈肌恢复最晚其主要治疗是快速有效地建立呼吸通道,正压通气,大剂量复能剂的应用n反跳现象 少数急性有机磷中毒患者经抢救治疗症状明显好转后重新出现中毒症状致使病情急剧恶化甚至死亡这多发生在急性中毒后28天,反跳前多有先兆症状,如面色苍白、精神萎靡、皮肤湿冷、胸闷气短,轻咳、肺部罗音、血压升高、瞳孔缩小,心率减慢、流涎、肌束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