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道组成件连接结构选用要求.docx
2页管道组成件连接结构选用要求1.1 焊接接头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焊缝坡口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管道元件 公称尺寸的定义和选用》GB/T 1047、《管道元件 公称压力的定义和选用》GB/T 1048和《钢制对焊无缝管件》GB/T 12459的规定;2 承插焊连接接头的选用:1)公称直径不宜大于DN50,连接结构应符合本规范附录H第H.1节的规定;2)可能产生缝隙腐蚀或严重冲蚀、要求焊接部位及管道内壁光滑过渡的场合,不得选用承插焊连接;3)大于DN40的管径不应用于剧烈循环条件下3 对焊接头的选用:1)在钢管道中除有维修拆卸要求外,应使用对焊接头;2)当材料强度相同而不同厚度的管道组成件组对对接,而厚度较厚一端内壁或外壁形成错边量大于2mm或超过设计规定的数值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H第H.2节的规定4 平焊(滑套)法兰的焊接应符合本规范附录H第H.1.4条的规定1.2 螺纹连接(螺纹密封)接头的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不宜用于可能发生应力腐蚀、缝隙腐蚀、冲蚀或由于振动、压力脉动及温度变化等可能产生交变荷载的部位;2 需密封焊的螺纹连接的接头,不得使用密封材料;3 不应用于扭矩大的或有振动的管道上。
在热膨胀可能使螺纹松动时,应采取预防措施;4 除温度计套管外,不应用于极毒、高毒介质和剧烈循环条件的管道;5 圆锥外螺纹与圆柱内螺纹的配合(R/RP),仅适用于D类流体管道;6 除现行国家标准《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标准中规定的普通和加厚两种厚度的钢管可用于外螺纹连接外,其他外螺纹的钢管及管件的厚度(最小值)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表D.0.2的规定;8 类流体的管道用锥管螺纹连接时,公称直径不宜大于DN20,当有严格防泄漏的要求时,应使用密封焊;9 锥管螺纹密封的接头,设计温度不宜大于200℃,对于C类流体管道,当公称直径为DN32~DN50时,设计压力不应大于4MPa;公称直径为DN25时,设计压力不应大于8MPa;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DN20时,设计压力不应大于10MPa高于上述压力应使用密封焊1.3 其他型式连接接头的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1 填函接头仅适用于温度不大于93℃的D类流体管道,且应采取防止填函接头松动、管道形变和能承受由于支管连接等原因引起的横向作用力的措施;2钎焊接头不应使用在剧烈循环条件下,且仅限用于D类流体管道;3 粘接接头不应使用于金属的压力管道中;4 除管端用透镜垫密封外,管端作为密封面伸出螺纹法兰面以压紧垫片的结构(图1.3-1)仅限用于D类流体管道;5 用端面的垫片密封而不是用螺纹密封的直螺纹接头(图1.3-2)与主管焊接时,应防止密封面发生变形。
图1.3-2(a)的结构不得用于B类流体图1.3-1 管端作为密封面伸出螺纹法兰面的结构图1.3-2 典型的直螺纹接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