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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丝厂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doc

1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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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环江双宫丝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环江县双宫丝厂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1总则1 总则1.1任务由来种桑养蚕、缫丝织绸,在我国历史悠久,点多面广改革开放以来由于江苏、浙江、广东等桑蚕老产区的经济快速发展,工业化、城市化程度日益提高,种桑养蚕空间受限,使得桑蚕企业逐步向经济相对落后、地域广阔、劳动力密集的西部地区转移,形成“东桑西移”的趋势蚕丝是世界唯一消费量最大的蛋白质纤维,素有“纤维皇后”、“人的第二肌肤”美称,其舒适性和保健功能是其他纤维无法比拟的,近年来人们越来越崇尚自然,而蚕丝作为“绿色”、“环保”的产品代表之一环江县种桑养蚕业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到2010年时,全县桑园面积达14.1万亩,养蚕39.5万张,产鲜茧4.2万吨,是河池市桑蚕生产的基地之一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实施及“东桑西移”的发展机遇,近年来,环江县委、县政府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以全面提高农业水平和效益,实现农村生产力跨越性发展为目的,立足于本县实际,把发展养蚕业作为全面推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工作之一来抓,使该县的桑蚕业得到迅速发展2006年全县种桑面积5.4万亩,到2008年为8.6万亩,而2010年已达14.1万亩。

      随着桑园面积不断扩大,蚕茧的产量也不断增加,为缫丝生产企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环江双宫丝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环江双宫丝工艺品厂,建于环江县思恩镇福龙村坡甫队原民爆公司炸药库旧址,于2009年投产,占地面积为4000m2,总投资700万元,以环江县境内缫丝厂选出来下车茧(双宫茧、黄斑茧)为原料生产双宫丝,生产规模为180t/a因原双宫丝工艺品厂设备、设施陈旧、场地狭小、厂区结构布局不合理及环保配套设施不能满足达标排放要求,为了改善生产环境,充分利用环江县的资源优势,扩大生产规模,满足达标排放要求,提升企业的环保形象2011年12月企业将双宫丝工艺品厂整体搬迁至河池·环江工业园区—城西工业园进行技改扩建原双宫丝工艺品厂已于2010年5月停产,原厂址则作为鲜茧的收购点根据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环江双宫丝工艺品有限责公司为补办环保审批手续于2012年8月23日委托贺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环江县双宫丝厂搬迁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接受委托后,贺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邀请河池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作为协作单位,成立环评课题组,深入现场勘察、调查,实地了解项目概况,收集相关资料,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技术规范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

      1.2 评价目的通过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掌握厂区周围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查清现有污染源,污染物种类及排放情况,弄清项目废水、废气、废渣、噪声等污染源的排放方式,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预测分析拟建项目投产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对工程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评估,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为有关部门和该厂进行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1.3 编制依据1.3.1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2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6)《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2修正;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0.12修订;(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8修正;(10)《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4修正;(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8修订; (1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8.1。

      1.3.2法规依据(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3号),1998.11;(2)《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10.9;(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2008.10;(4)国务院令257号《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1;(5)《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12;(6)《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2011.12;(7)《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2012.7;(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发改委令第1号),2008.8;(9)《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环发[2001]4号),2001.1;(10)《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国家发改委第21号令),2013.5;(1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2006.3;(12)《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2005.12;(1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七号),2008.4;(1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号),2009.1;(15) GB18080-2000《缫丝厂卫生防护距离》,2001.1;(16)《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2012.8。

      1.3.3环评技术规范依据(1)HJ2.1-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2)HJ2.2-2008《环境影响评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3)HJ/T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4)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5)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6)HJ610-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7)HJ19-201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1.3.4主要的监测技术规范及方法(1)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2)HJ/T92-2002《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3) HJ/T194-2005《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4) HJ/T55-2000《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5) HJ/T164-200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6)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放标准》;(7)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1.3.5项目依据1、环江双宫丝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环江县双宫丝厂搬迁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1.10;2、南宁市西泉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环江双宫丝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缫丝废水治理方案》,2012.2;3、环江双宫丝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环评工作“委托书”,2012.8;4、环江县环境保护局环环函[2013]01号《关于环江县双宫丝厂搬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标准的复函》,2013.1;5、环江毛南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环发改登字 [2011]41号登记备案证,2011.12;6、河池·环江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关于环江双宫丝工艺品有限公司申请项目迁扩建建设用地的批复》,2010.8;7、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2011.6;8、河池市环境保护局以河环管字[2009]31号《关于环江双宫丝工艺品厂年产180吨双宫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09.4。

      1.4 评价技术方法  本评价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相关文献的要求,采用以下技术和方法:  1、环境现状评价  主要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调查、现场监测、数理统计等技术方法  2、工程分析和清洁生产分析工程分析主要采用物料衡算、类比分析、查阅参考资料、工艺全过程分析及产污排污系数等技术方法;清洁生产分析采用比标法  3、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主要采用数学模型及类比调查分析等技术方法  4、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采用因子比较法,进行定量和半定量分析  5、公众参与采用项目环境信息公开、问卷调查等公众参与方式1.5 评价程序评价工作程序见框图1.5-1 图1.5-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1.6 评价工作等级及评价重点1.6.1评价工作等级根据项目行业的特征,结合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及所在地区域的环境特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2.1-9011、HJ2.2-2008、HJ/T2.3-93、HJ2.4-2009、HJ610-2011、HJ19-2011、HJ/T169-2004)关于评价等级的划分方法,确定大气环境、地面水环境、声环境、地下水环境、生态环境及环境风险评价的工作等级。

      1)大气环境项目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烘茧炉燃烧废弃木材产生的烟尘、氮氧化物,锅炉、烘茧炉各设有1根排气筒,两个排放相同污染物,经采用估算模式分别对项目的两个排放源进行预测,得出项目烟尘、氮氧化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7.40%,评价区域(直径为5km的圆形区域)内所有计算点占标率均低于10%,即D10%=0,评价等级为三级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筛选方案计算成果见图1.6-1图1.6-1 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筛选方案计算成果图(2)地面水环境项目废水排放量为598.2m3/d,水质复杂程度为简单,纳污水体三乐溪为小河,地面水质要求为Ⅲ类,根据地面水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判据,确定项目地面水评价等级为三级3)声环境项目处在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规定的3类地区;项目建设前后评价范围内敏感目标噪声级增高量在3dB(A)以下(不含3dB(A)),且受影响人口数量变化不大根据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基本原则,确定项目声环境评价等级为三级4)地下水环境1)建设项目分类本项目生产用水量为633m3/d,从场址北面的三乐溪抽取,不采取地下水,不会引起地下水流场或地下水水位变化;项目营运后,主要污水为制丝废水、打蛹废水及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外排,对地下水的影响主要为生产废水的渗漏对地下水水质的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1)中建设项目的分类原则,结合建设项目对地下水环境影响的特征,确定本项目属于Ⅰ类建设项目2)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①建设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根据河池市基础工程公司2012年9月编制的《环江县双宫丝工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项目场地岩(土)层单层厚度Mb≤1.0m,渗透系数为3.47×10-4cm/s,参照(HJ610-2011)中包气带防污性能分级原则,项目场地的包气带防污性能为弱②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项目位置地下水类型为孔隙裂隙水,场地基岩为粘土岩,岩体较完整,连通性较差,地下水的赋存和运移条件差,含水层之间及与地表水的联系不紧密根据(HJ610-2011)中建设项目场地的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分级原则,项目场地含水层易污染特征分级为不易污染③建设项目场地的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建设项目场地不在生活供水水源地,也不在生活水源地准保护区以外的补给径流区根据(HJ610-2011)中地下水环境敏感程度分级原则,项目场地的地下水敏感程度为不敏感④建设项目污水排放强度项目污水排放量为598.2 m3/d,小于1000 m3/d,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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