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口产品反倾销会计存在问题与应对策略.docx
8页出口产品反倾销会计存在问题与应对策略 孙栋梁 翟 坤(山东财经大学,济南 250014)【Reference】2009 年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第一大产品出口国,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也越来越重要但是随之而来的是我国对外贸易面临的贸易摩擦增加,对我国出口产品反倾销诉讼也急剧上升本文首先介绍出口产品反倾销相关的基本概念,其次以会计角度分析反倾销中出现的问题,最后重点提出会计方面的应对策略Keys】出口产品 反倾销 会计策略 应对截止2011 年,我国已经连续16 年成为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如何有效规避、应对出口产品反倾销是我国企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出口产品反倾销问题研究是一个综合性的问题,涉及的因素非常多目前,大多数学者是从经济学和法学的角度进行研究,但是出口产品反倾销本身也涉及多方面的会计内容,会计信息在反倾销的标准、调查等环节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有必要从会计视角对该问题进行分析从企业反倾销实际情况看,我国会计信息存在质量不高、成本核算体系不健全等问题,导致我国出口产品处于被动地位如何用会计手段规避和解决反倾销应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出口产品反倾销会计相关概念界定随着国际贸易间的合作加强,出口产品的范围越来越大,既包括有形的实物商品,也包括无形的技术或服务,当国际贸易在一国的经济地位增加,那么围绕出口产品产生的贸易摩擦日益增加,并且出口产品的倾销与反倾销是有关贸易摩擦的主要部分之一一)倾销及反倾销1. 倾销关税及贸易总协定(GATT)对倾销的界定是:一国产品以低于该产品的正常价值进入缔约国一方,并对缔约方领土内已建立的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威胁,或阻碍了该国产业的新建,则认为构成倾销;WTO 取代国际贸易总协定后对倾销的定义为:如一产品自一国出口至另一国的出口价格低于在正常交易中出口国内同类产品的可比价格,即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进入另一国的商业,则该商品被认为倾销从上诉两款法律的角度,倾销定义的出发点更多的是强调公平性,判断的依据是低于正常价值的损害程度出口产品与正常价值间的孰高孰低是判断是否构成倾销的重要依据在贸易过程中,如果出口价格高于正常价值则不构成倾销;反之则构成倾销并且两者之间的差额为倾销幅度进口国将根据倾销幅度征收反倾销税,以提高价格保护国内相同产品的生产2. 反倾销与倾销相对应的概念是反倾销,但是国际上没有明确的反倾销的具体概念。
一般体现为进口国主管机关以一定的法律程序对倾销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处理的行为反倾销已经是经济实体国控制进口的重要手段,是被WTO 及相关法律所允许的合法手段二)出口产品反倾销会计在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例诉讼中,我国企业经常出现应诉率低及胜诉率更低的双重不利局面,这与我国缺乏有效的出口产品反倾销会计系统有直接联系出口产品反倾销调查和出口产品反倾销举证都需要有相应的事实依据,相关的会计信息也体现在出口产品反倾销预警、出口产品反倾销调查、出口产品反倾销陈述和抗辩等环节因此,应该重视会计在出口产品反倾销的重要作用,这对我国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提供新的思路,也为出口产品反倾销应对提供有力的会计分析工具二、出口产品反倾销会计存在的问题(一)出口产品反倾销会计预警体系不完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企业提前做好相应的预案是企业降低反倾销调查损失的最好手段如果企业能够预知将会受到反倾销调查进行相应的会计准备或通过营销手段规避,这无疑是最好结果1. 缺少对国际市场行情和同行业企业财务成本等信息出口价格和出口数量是出口产品反倾销诉讼的两个关键指标,应该建立起相应的关键统计指标的信息调查机制,根据这两个指标变动情况调整出口政策,规避出口产品反倾销诉讼。
另外企业应关注国际市场价格信息及政策动向,了解产品的整体状况,有效调整企业的出口计划加强对同行业的了解,吸取相关的经验教训,最大限度地避免损失我国出口企业几乎都没有出口产品反倾销预警系统,甚至有的企业没有关注出口价格与出口数量存在的潜在风险,企业一味注重扩大出口规模,必然导致出口产品反倾销诉讼案件频繁发生2. 缺少出口产品反倾销信息系统反倾销涉及浩瀚的资料和信息,只是进行资料的简单收集并不能发挥反倾销会计的作用,必须对相关信息加工、整理,提取有效信息出口产品涉及会计信息以及对手企业和进口国的有关法律规定,而我国大多数企业“ 临时抱佛脚”,在确定要进行反倾销调查时,才匆匆开始收集资料,对相关法律文件了解不是很透彻的情况下,我国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胜率低也就不难理解3. 缺少替代国相关的信息收集平台我国出口产品绝大多数流向欧盟和美国,但是他们并不承认我国的[来自wwW.lw5u.CoM]市场经济地位,这就决定了我国面对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过程中必须了解申诉方选择的第三方国家的有关信息掌握替代国的销售价格和成本构成资料,建立有效的信息平台,以便能在反倾销诉讼中进行合理抗辩,增加获胜机率但是历年经历的反倾销案例考察,我国在会计信息平台建设中还没有迈出第一步。
二)反倾销会计资料准备不足出口产品应诉过程非常复杂和繁琐,几乎每个阶段都涉及相应的会计资料,应诉企业必须提供大量、详实的会计信息并且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的时间很短,在短时间内收集如此全面的资料,如果没有平时资料的累积,很难做到这一点缺少实实在在的证据和资料,就不能进行有效的出口反倾销举证及有力的抗辩因为会计资料准备不足,我国不少企业在应诉中缺乏底气,导致了胜诉率低,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三)我国企业提供的会计资料公信力不足我国企业会计系统水平参差不齐,会计账目不完整、记账方法不符合国际惯例等,这些基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使得企业核算信息不完整,提供的抗辩资料说服力不强,并且很多企业并没有完全执行新的会计准则,这使得我国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国际通用性及可信度都比较低欧美国家既不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地位,也对我国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持怀疑的态度我国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报告的公信力也受到反倾销调查机构的质疑,认为其不符合国际公认会计准则要求,不能作为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的资料来使用四)出口产品反倾销会计专业人才匮乏出口产品反倾销会计人才匮乏是我国多数出口企业面临的现实问题,很多企业在面临应诉中采取外聘专家的形式,但是这些专家往往并不真正了解企业。
并且反倾销应诉的每个环节都有着严格的时间要求,超过时效就不能进行申请,没有会计人才的储备很难做好这项工作我国出口产品反倾销会计专业人才不仅数量比较少而且整体的素质比较低,主要表现在:一是国际反倾销法律知识不精通;二是国际贸易知识匮乏;三是国际会计知识欠缺三、企业出口产品反倾销应对的会计策略(一)出口产品反倾销的会计规避策略1. 构建出口产品反倾销会计预警系统出口产品反倾销预警系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第一,建立有效的信息渠道,高质量、高水平的会计信息也是反倾销预警系统发挥作用的保障;第二,建立有效的出口产品反倾销法律体系;第三,实时的会计信息分析处理系统,以便能准确预报,真正发挥“预警功能”;第四,建立出口产品反倾销的会计指标体系2. 培养出口产品反倾销会计人才提高我国反倾销应诉水平、降低应诉成本的根本是培养出口产品反倾销会计人才该类型会计人才的实际应辩能力的培养需要在实际环境中完成由于多数企业内部并没有配备反倾销会计部,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是我国反倾销应诉中的重要部门鉴于该类人才培养的特殊性,由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联合培养是个不错的选择3. 检查日常会计信息系统的完整性包括:第一,出口企业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第二,账务处理办法是否符合国际准则;第三,会计核算是否严格;第四,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
二)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中的会计策略在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出口产品反倾销是不可能完全规避的,企业要及时做好相应的应对工作,在收到反倾销指控时能从容应对,拿出有力的证据,提高反倾销胜诉率1.构建出口产品反倾销举证会计信息平台本文涉及到的出口产品反倾销会计举证信息平台包括对内平台和对外平台其中对内平台包括建立成本会计信息平台和产品价格信息平台,要通过对比出口价格与进口国国内企业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比较并结合成本信息获得;对外平台包括建立竞争对手信息平台和建立替代国信息平台,分析和搜集竞争对手的主要经济活动信息,并考虑到欧美国家不承认我国的市场经济国家地位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第三方国家反倾销应诉就会有不同的结果2.我国企业应对非市场经济地位的会计策略我国业要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第一,严格执行会计国际准则,随着我国企业会计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认可,说明影响出口产品反倾销会计信息质量不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而是很多企业未严格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第二,构建出口产品反倾销导向的成本核算体系,使之能体现出口产品反倾销导向,应从细化企业成本会计核算、注重海关税则号的记录、合理的成本费用分摊及建立出口产品反倾销成本分析机制等入手。
3. 加强会计举证的理论依据我国出口企业主动申请“市场经济地位”时必须按照调查局的要求进行会计举证,填写规定的市场经济调查问卷尽管各国对市场经济的标准不同,问卷内容也有区别,但最主要的要求还是相通的在争取市场经济地位的申请时,确保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并达到市场经济地位的会计要求,会计资料要着重注意:第一,列示公司的资本或股本构成;第二,阐述被调查产品在原材料购买、销售定价及利润方面与政府的关系;第三,公司财务处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不受政府控制4. 应对“替代国”制度除了需要系统研究替代国在生产同类产品与我国的差别,还要顾及到该国的法律是否允许对该国厂商进行调查及相应厂商是否愿意合作等问题另外在抗辩不合理“替代国”选择时,要发挥竞争对手会计信息的举证作用三)出口产品反倾销仲裁后的会计对策1. 利用反倾销法关于出口产品反倾销复审的相关规定出口产品反倾销仲裁并不意味着出口产品反倾销的结束,出口企业仍然可进行抗辩,同时,出口产品反倾销调查期满后也要进行反倾销复审,以决定是否进行出口产品反倾销处罚做好这方面的工作有利于最大限度降低后续损失此项工作就需要充分了解与出口产品反倾销仲裁有关的法律规定。
2. 我国出口企业申请复审的会计策略我国企业在遭受出口产品反倾销仲裁后,仍可以继续整理相关资料和证据,通过会计举证避免反倾销处罚或为自己争取有利的裁定可以从以下两种情况下进行准备:第一,“日落复审”的会计策略,即我国企业不能坐等反倾销调查期满而是要在仲裁后继续收集进口国市场上的产品价格、完善会计账目等等以提供有力证据期待情况发生实质性改变第二,“年度复审”的会计策略,除了关注反倾销国的市场变动信息,还要选择恰当的价格和会计举证孙栋梁系讲师、硕士;翟坤硕士研究生在读)Reference[1] 孙凤英. 出口产品反倾销应诉中会计举证问题研究[J]. 北京:会计研究,2002(2):22-24.[2] 周友梅. 出口产品反倾销案件实地核查的会计内容与对策[J].北京:对外经贸财会,2003(8):3-6.[3] 陶艳娟. 中外会计准则差异的出口产品反倾销透视[J]. 北京:对外经贸财会,2009(7):52-59.[4] 冯巧根,解媚霞. 反倾销应诉的会计对策构想[J]. 合肥:华东经济管理, 2004(5). -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