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管理制度
10页1、团员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一.团干管理条例:1、团干的任职条件、选拔和培养。(1)担任团干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积极向上。热心为集体和同学服务,有自我牺牲的精神。有较强的思维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刻苦学习,成绩中等以上,没有补考科目。遵纪守法,能在同学中起到带头模范作用。人际关系良好,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2)选举产生、任命的团干一经确立,即以张榜公布,并造册登记存档。(3)因特殊情况需要,可在任期内调整团干。二.团干的奖惩:1凡担任团干的学生均按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综合测评有关规定在测评时给予加分。2每学年评选一次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给予奖励,颁发证书,并登记于个人档案。3对有不符合团干身份的言行、不履行干部职责的团干给予批评教育、免职、撤职处理。三.团干部、团员考核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团委对团干部和团员的监督和管理,组建优良、高效的团队,形成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同时提高团干部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全面准确掌握团员的情况,促进我院共青团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此制度。二、团干部考核制度第二条本制度考核监督的对象是我院各团支部的团干部。第三条院
2、团委每季度对团干部考核一次。第四条考核内容。(一)是否按时向院团委递交工作计划和总结。(二)是否按时参加例会,并汇报近期工作的开展情况。(三)是否按时召开或参加支委会和支部大会,并根据院团委的指示,从团支部的实际出发,研究、计划、组织团支部的工作。(四)是否主动承担工作,能否保质、保量、高效地完成任务。(五)是否开展具有创新意识的活动。(六)是否同各支委成员团结保持密切联系,帮助或相互督促做好分管的工作。(七)是否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和工作的情况,并听取他们的意见。第五条由院团委负责管理和考核,考核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类,院团委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第六条奖惩措施。(一)团委每年在“五四”青年节前后进行一次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活动,授予“院级优秀团干部”称号,并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团干部向上级团组织推荐授予更高荣誉。(二)入党、评优推荐时,在同等条件下优秀、称职团干部优先推荐,凡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且当年荣获优秀团干部的可适当降低条件优先推荐。(三)于不称职的团干部,团委将免除其团内一切职务,并在全院范围内通告。三、团员考核制度第七条本制度考核监督的对象是我院所有团员青年。第八条各团支部每半
3、年都要按照团员考核标准对团员进行考核,并报团委备案。第九条团员考核标准。(一)优秀团员1、以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思想道德。?2、在本职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3、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参加团的活动出勤率不少于90%。4、坚持学习,不断学习专业技术和新知识。?5、按期交纳团费。6严格遵守我院及院团委的各项规章制度。(二)合格团员?1、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参加团的活动出勤率不少于80%。2、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努力工作,得到领导和群众认可。3、能够认真学习,参加各种业余学习或时事政治学习等。4按期交纳团费。?5、遵守我院及院团委的各项规章制度。(三)基本合格团员?1、基本能够按照团员标准要求自己,按期交纳团费。参加团的活动出勤率不少于70%。2能利用业余时间学习。3、能遵守我院各项规章制度。(四)不合格团员?1、政治立场动摇,不执行团的决议,不履行团员义务,没有起到团员作用。参加团的活动出勤率少于70%。2、不按期交纳团费。?3、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违反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十条奖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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