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局“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
5页1、粮食局“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纪委、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印发关于在全省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赣纪发XX10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现总结如下。一、省粮食局高度重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一)5月18日省粮食局成立由熊根泉局长为组长的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全局范围内“小金库”治理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局财会处,负责“小金库”治理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二)省局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局实际研究制定并下发了#省粮食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三)5月26日省粮食局召开“小金库”治理工作会议,省局有关处室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四)专门设置“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并张贴通告。(五)在自查自纠阶段,省局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成员专门到有关单位了解工作进展情况。二、自查自纠的范围和内容(一)专项治理范围。此次专项治理范围是省粮食局本级和所属6个事业单位(#省军粮供应管理中心、#省粮
2、油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省粮油批发市场、省粮食局驻北京联络处、#省粮油科学技术研究所),“小金库”自查覆盖面达100%。(二)专项治理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XX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XX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簿核算设立“小金库”;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三、单位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文件下发之日起至XX年5月31日)。5月26日,省局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布置动员会,进行动员部署,印发实施方案,启动专项治理工作。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掌握政策规定,严格按照要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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