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中型公司员工手册范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公司员工管理,除国家法律另有规定外,都应依据遵循本制度的管理。 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 聘用与异动 第三条 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第四条 招聘基本条件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德良好,无犯罪记录,符合本公司用工条件和要求者。 新员工入职须知: 1.公司保留查证所有资料的权利,如有虚假隐瞒,公司可解聘该员工; 新员工有责任向人事部门报告有关个人资料变更情况,否则引致日后个人权益损失,公司概不负责。 第七条 试用 试用期: 新入职员工原则上试用期为3个月,但工作表现突出、业绩优秀者,经总经理批准,可缩短其试用期。 试用期须知: 新入职员工试用期中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由部门主管填报 人事异动申请单 ,报人事部主管核定,停止使用,予以辞退: 1.品行不良; 工作能力、服务业绩欠佳或事假达5天以上、病假达7天以上。无故旷工者,公司随时停止使用,予以解聘; 三、转正和考核 新入员工试用期满,由人力资源部提供 员
2、工试用期满自我评估表 和员工试用期满工作考核表 ,并统计登记被考核人试用期间的出勤资料,依人事权限顺序,逐级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由人力资源部发给 试用期满通知单 ,并依不同批示,分别办理下列事项: 1.试用不合格,办理辞退手续; 试用合格,留任原职者,填制 薪资通知单 ,办理调资; 3.试用合格调担保范围担保要求: 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与被担保员工有配偶或直系亲属者,不得做担保人。 被担保人责任 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担保人应负赔偿及追缴责任: 1.侵占、挪用、亏空公款或不归还借用公物、损坏公物者; 营私舞弊或其不法行为导致公司蒙受损失者; 3.窃取公司机密资料、技术情报或财物者; 4.移交拖欠公款不清者。 另外,担保人如需中途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等到被担保人找到新的担保人、办理新的担保手续后,现担保人才能解除其担保责任。 刷卡: 1. 本公司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按时打卡,任何人不得代其他人或由其他人代为打卡;不得随手携带考勤卡。违者按违规次数,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解雇等处分。 除特许情况外,所有员工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事务
3、。否则,按迟到和旷工论处。 3. 一个月内忘记打卡,在3 5次者扣10元,6 8次者给予警告处分,9次以上者记小过。 4. 考勤卡不得涂改或自行签署,因公或其它原因不能打卡者,必须向人事部门说明,并领取 未打卡证明单 在2天内由部门主管领导签证后转人事部门登记在考勤表上;涂改冒签者,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解雇等处分。 加班 1.为促使员工高效率工作,一般情况下,公司不提倡超时间工作。但特殊情况必须加班时,须提前填写 员工加班申请报告单 ,由主管核准后,方可认定为加班;加班后离开公司时,须在警卫室打卡。 月末部门主管将 员工加班报告单 进行总核,确定当月员工加班天数休假及公差在外,但无当地县以上医院急诊病历及化验单者; 因个人严重不正当行为导致不能工作者。 第十八条 事假 1.员工如有急事申请事假,须提前经有审批权的主管领导批准; 一般情况下,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12天。 3.审批权限: 请假1天以内的,由部门主管审批,1天以上的地逐级签注意见报总经理审批,部门经理级人员请假,不论假期长短,均须总经理批准。 第五章 薪酬及福利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薪酬及福利制度另行规定。
4、 第六章 培训制度 第二十条 培训目的 进一步开发人力资源,树立公司良好企业形象,提高员工素质,培养其高尚的品德和敬业精神,实现本公司的战略目标。 第 二十一 条 入职培训 试用考核: 依据本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任聘的人员,一般情况下,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其任职的部门主管负责考核。如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期,或改派其它部门试用,或建议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人事部门核实、总经理批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1个月。 平时考核: 1.部门主管对所属员工在平时的工作效率、态度、操行、学识等随时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随时报请奖惩。 人事主管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对员工平时假勤奖惩进行记录,以提供考核的记录。 月度考核: 每月1日对上月进行月度考核; 年终考核: 1.考核年度: 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考核每年1月底以前完成对上年的年终考核; 3.考核范围: 除试用人员、复职未满3个月的员工不参加考核外,其余 员工都必须参加年终考核。 4.考核原则: 公平、公正、客观; 严守秘密,不得营私舞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列为优等: a. 所请各
5、假超过请假规定日数者; b.旷工超过2日者; . 本年度受记过以上处分未经抵消者。 第二十九条 考核结果的处理 1. 考核结果反馈: 年终考核结果必须通告被考核人,以对其鼓励、指导和批评; 记入员工本人档案,作为在本公司工作的履历记录。 考核结果保管: 由人力资源部保管至员工离职二年后,才可销毁。 第八章 奖惩制度 第三十条 目的 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国家的法规、法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公司的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十一条 奖罚原则 1.有章可依,有章必依; 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3.奖罚严明,人人平等。 第三十二条 奖罚形式 1.奖励: 记小功、记大功、晋升工资、晋职; 处罚: 警告、记小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解雇。 第三十三条 奖罚标准 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奖罚标准。无论奖罚,均存档记录。 1.奖励标准: 嘉奖1次,奖1天基本工资; 记小功1次,奖3天基本工资; 记大功1次,奖6天基本工资; 一年累计嘉奖3次,加记小功1次; 一年累计记小功3次,加记大功1次; 一年累计记大功1次,晋升1级工资;
6、处罚标准: 警告1次,扣1天基本工资; 记小过1次,扣3天基本工资; 记大过1次,扣6天基本工资; 一年累计警告2次,加记小过1次; 一年累计记小过2次者,加记大过1次; 一年累计记大过2次者,给予解雇。 第三十四条 奖惩程序 1. 奖惩由同事或主管根据事实提出建议,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按审批权限呈报批准执行。 审批权限: 中层主管以上员工记大功、解雇者由总经理批准,其余人员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 第三十五条 奖罚条例 一、 凡符合下列条例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的奖励; 1.对改善公司管理,提高业务水平有重大贡献者; 工作中表现突出,创造优良业绩者; 3.对提高公司信誉,做出显著成绩者;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者; 5.为保护公司、员工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见义勇为者; 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开支有显著成绩者; 7.拾金不昧,做好人好事事迹突出者; 8.领导有功、使企业发展迅速者; 9.才能卓著、成绩优异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者; 10. 其它应给予嘉奖、记小功、记大功行为。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罚: 1.上班时间处理私人事务者; 拖延执行上
7、级命令,影响工作进度,尚未造成公司损失者; 3.仪容不整,影响公司形象者; 4.在办公室公共场所发泄个人不满情绪,造成不良影响者; 5.无故串岗、闲聊、乱扔果皮杂物者;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私自调班、调休者; 7.使用亵渎性和辱骂性语言者; 8.服务态度差、遭客户合理投诉者; 9.有其它不认真工作、不文明、不道德行为者。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小过处分: 1.一年内给予警告处分2次者; 办事不力,废弛公务者; 3.工作时间睡觉者; 4.捏造请假理由或伪造有薪假期证明者; 5.未经许可,私自出借公司财物者; 辱骂同事和管理人员情节严重者; 7.拾遗不报,造成不良影响者; 8.违反操作规程,尚未造成经济损失者; 9.其它有碍生产安全或管理,但未造成经济损失者。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大过处分: 1.一年内给予记小过2次者; 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有事实证明但尚未造成恶劣影响者; 3.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公司利益受损者; 4.严重浪费公司财物者; 5.私配办公室、宿舍及营业区钥匙者; 其它有损公司利益行为者。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不经预告给予解雇: 1.一年内给予记大过处分2次者; 赌博、吸毒、卖淫、嫖娼、盗窃或参与其它违法活动,触犯地方和国家刑事法规被判刑事处分者。 3.泄漏公司机密,贪污、挪用公款者; 4.在公司有打架行为之双方; 5.造谣惑众,挑拨是非或以强暴手段唆使他人怠工或罢工,情节严重者; 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贿赂或为自己牟取私利者; 7.擅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有损公司利益、声誉之行为者; 8.故意破坏公司设备、工具、原材料及重要文件者; 9.遇非常事变,借故逃避义务,致使公司财物蒙受损失者; 10.经常迟到、早退,经批评教育后无悔改之意者; 1 1.疏于职守,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者; 1 向公司提供虚假证明或资料,有欺骗行为者; 1 3.服务态度恶劣,损害客户利益,影响公司声誉者; 1 4.蓄意违抗公司或主管领导的合理安排或调遣,拒不服从工作分配者; 1 5.窃取公司机密、技术资料或财物者; 1 未经许可,受雇于其它公司; 1 7.已申请辞职但未获批准前,消极怠工、不履行工作职责、不认真办理交接,影响公司正常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者; 1 8.其它严重违反公司规定者。 第九章 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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