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工作制度篇一:20XX年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0XX年05月04日 发布为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于20XX年3月14日经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4月28日以总局3号令发布,6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八章六十一条,将原来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了整合,对管辖、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送达、执行与结案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为适应食品药品监管执法实际需要,规定将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四品一械”全部纳入适用范围,并对委托执法、授权执法等作了进一步规范。针对执法实践难题,对地方协查、立案前调查或检查取得证据的效力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将办案有关环节与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接,增加行刑衔接、境外证据要求以及当事人不配合行政执法的应对措施等内容。同时,结合办案实际,规定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处理、查封扣押财物处理、查封扣押补办批准手续程序、证据范围、责令改正的适用以及听证程序等
2、内容进行了完善。规定要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法规规章适用准确适当、执法文书使用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建立行政处罚监督制度,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变更或者撤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令第3号)20XX年04月28日 发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 号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已于20XX年3月14日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XX年6月1日起施行。局 长 张勇20XX年4月28日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以下简称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违反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
3、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照本规定。第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行政处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法律法规规章适用准确适当、执法文书使用规范。第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行政处罚监督制度。 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的行政处罚进行监督。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的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第二章 管 辖第六条 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第七条 县(区)、市(地、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职权管辖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复杂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依职权管辖应当由自己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及全国范围内发生的重大、复杂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
4、案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地区实际,规定本行政区域内级别管辖的具体分工。第八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行政处罚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 受委托的组织应当在委托范围内,以委托部门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委托部门应当对受委托组织的行政处罚行为及其相关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九条 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乡镇或者区域设置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处罚权。第十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两个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均有管辖权的,由先行立案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对管辖权有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管辖。第十一条 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查处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的案件,也可以将自己管辖的案件移交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本部门管辖的案件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可以报请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或者指定管辖。第十二条
5、 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管辖争议或者报请指定管辖请示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指定管辖的决定,并书面通知下级部门。第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案件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应当及时移送有管辖权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受移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案件查处篇二: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20XX年03月28日 发布3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公安部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20XX年查处的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中案情复杂、涉案金额较高、社会影响恶劣、具有警示作用的“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20XX年,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坚持民生导向,始终将打击食品药品领域违法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持续开展了保健食品打“四非”、药品“两打两建”、“打四黑除四害”、“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强力打击整治各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突出违法犯罪,取得了显著成效。据统计,全年各地侦破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万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万余名,有效防范了系统性风险发生,有力维护了百姓饮食用药安全。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特定阶段,受
6、违法犯罪的暴利驱使,滋生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因素短时间内还难以消除,特别是随着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持续不断的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主要表现在:一是长链条跨区域案件明显增多。从原料的生产销售到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劣药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各环节,由作坊式生产向跨区域化、集团化、规模化生产发展,制售网络遍及城乡各地,各环节异地分散,发现查证成本高。二是利用互联网进行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呈上升势头。随着物流行业、互联网的日益发达,网上销售假劣食品药品犯罪明显增多,扩散性、欺骗性更强,消费者更容易受骗。三是犯罪手法升级、活动愈加隐蔽。如制售、使用瘦肉精犯罪,以在饲料中添加瘦肉精为主要手段的“瘦肉精”犯罪生产源头基本打掉、主要销售网络基本摧毁后,犯罪分子变换手法,又先后出现在屠宰环节给生猪注射瘦肉精、在兽药中添加瘦肉精等违法犯罪现象,发现查处难度加大。针对近年来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形势、特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始终绷紧保卫人民群众食品药品安全这根弦,紧密配合,大力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共同建立了线索共享、案件移送、协同查处、联合督办
7、、共同发布信息等一系列工作机制。针对一些传统重点领域犯罪根治难度大、多反复、易反弹的特点,坚持行政主管部门源头治理、日常监管与公安机关重拳打击双管齐下,积极推动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防范、遏制有毒有害食品和假劣药品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过各部门持续不断的打击整治,近年来我国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仍多发易发,治理难度加大,新的问题还不断出现,打击整治任务仍然繁重艰巨。20XX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和公安部将进一步推动相关领域立法工作,致力于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并对食品药品违法实施最严厉的惩处措施;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保持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公安部已部署开展“打击食品药品犯罪深化年”活动。在广大群众的有力支持下,全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保持食品药品领域法治诚信的良好市场秩序,共同维护好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附:食品药品十大典型案例河南民权“”特大病死肉案。20XX年9月,在公安部统一协调指挥下,河南、云南等地公安机关成功侦破特大生产、销售病死肉系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05名,查扣病死牛马肉80
8、余吨,摧毁一跨7省区犯罪网络,查明20XX年以来云南昭通、曲靖等地犯罪嫌疑人从当地农户收购病死、死因不明的牛、马、驴,屠宰加工、贩运到省内外农贸市场、熟食摊点等,案值9000余万元。湖北武汉闵某某等生猪非法注射沙丁胺醇案。20XX年6月,湖北武汉公安机关侦破一起特大给生猪注射沙丁胺醇案,一举打掉以闵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端掉6个“黑窝点”,查获有毒有害生猪525头及注射器、沙丁胺醇药水等作案工具,抓获涉案人员38人。经查,20XX年下半年以来,闵某某犯罪团伙在武汉城乡结合部控制6个屠宰点屠宰生猪,并向生猪注射沙丁胺醇。该犯罪团伙直接经营其中一个窝点,并负责向另外5个无证屠宰点供应生猪,销售“沙丁胺醇”注射剂,按每头猪40元的标准收取“保护费”,案值3000余万元。陕西西安李某等涉嫌生产、销售假牛肉案。 20XX年9月,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下,陕西省西安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特大生产、销售假牛肉案,抓获嫌疑人45名,捣毁“黑窝点”6个,当场收缴成品、半成品假牛肉吨,案值6000余万元。山东枣庄盖某等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20XX年6月,根据当地监管部门移
9、送线索,山东省枣庄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8人,现场查获未经检疫牛肉制品54吨,查明盖某等人通过非法渠道经由香港购入未经检疫的巴西牛肉制品,再通过物流公司运输至山东等多地,案值1400余万元。辽宁本溪徐某等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保健食品、药品案。20XX年3月,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配合下,辽宁省本溪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徐某等生产、销售伪劣保健食品、药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2名,缴获生产设备2套、原材料胶囊200余万板、包装物60余万套、生物降压素牌双参胶囊等20种伪劣保健食品、药品20余万盒,捣毁生产、加工、储存、销售黑窝点11处,案值20XX余万元。江苏沛县蒋某等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保健食品案。20XX年5月,根据群众举报,江苏沛县公安机关联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破获一起特大生产、销售伪劣深海鱼油案,打掉 “黑工厂”6家,抓获犯罪嫌疑人20余名,查扣假劣鱼油胶囊180万粒,查明犯罪嫌疑人蒋某从山东、江苏多家公司利用废弃深海鱼油下脚料生产伪劣鱼油250余吨,案值近1亿元。广西柳州“”生产、销售假药案。20XX年5月,公安部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协调指挥广西、安徽等地公安机关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成功破获一特大生产、销售假劣人血白蛋白、人用狂犬疫苗等假药系列案,捣毁生产、销售假药黑窝点4处,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案值20XX余万元。广东深圳“”系列生产、销售假药案。20XX年7月29日,根据前期主动梳理排查的线索,广东深圳公安机关、药监部门联合行动,捣毁销售假药窝点8个,破获案件6起,刑事拘留14人,缴获“易瑞沙”等抗癌类假药8600余盒,查明犯罪嫌疑人通过QQ视频通话的方式低价购入高价售出,通过物流寄递渠道销售假药,案值1600余万元。湖南隆回孙某等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20XX年5月,根据食品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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