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考查制度篇一:依法行政考察制度清江镇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第一条 为了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考核范围: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第三条 考核内容:1、依法行政基本素质包括完成正常业务和临时性工作任务的质量及数量如何,考核工作人员遵纪守法、遵守工作纪律、文明执法等情况;考核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是否具有积极性、主动性,业务上是否肯钻研,勇于创新;是否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对待管理相对人的态度是否和蔼、有耐性;对领导干部还要考核全局观念,创新意识,依法行政执行情况等。、履行职责包括是否依法正确履行管理职责,有不作为或越权行政的情况;行政执法过程中程序是否正当,是否体现高效便民、诚实守信的原则;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等。、社会评价对具有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从事执法活动中是否有被投诉的情况,行为是否规范,是否按照法定程序期限办理各种事项;定期对管理相对人进行社会调查,通过问卷结果评价执法人员的执法业绩。第四条 考核方法1对机关工作人员中要坚持做到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平
2、时与年终考核员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考核方法采取平时考察与定期考核两种形式:、平时考察:()通过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学习以及各项活动的表现,考核执法人员业务,理论知识掌握情况。()通过群众投诉、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情况,考核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责任。()通过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与执行,考核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通过办理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行情况考核执法人员的工作实绩和成果。、定期考核:()年终考核,结合年终评比,每个干部进行自我总结,并通过征求群众意见,全面进行考核。()对从事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职能岗位的干部进行民意测验,广泛征求管理相对人的意见。第五条 考核要求、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就是要全面、客观反映工作人员的状况,并按照统一标准,作出评价。、注重实绩原则,着重考核从事行政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工作实绩。、各科室负责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本科室的 2所属人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要建立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考核档案,对考核的原始材料和考核记录及时整理,收入考核档案,作为年终公务员考核的依据。3篇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
3、考查和测试制度峰峰矿区教育局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测试制度第一条 为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增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依法治教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校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省政府令20XX12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参加任职前法律知识考察的对象:拟提拔的股级及以下校级及中层干部。第三条 坚持考用结合、以考促学、考测互补、公平公正的原则。第四条 考察测试时间:在对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对象实施提拔考察或试用期满正式任职时。第五条 考察内容:宪法观念、法律意识、依法行政、依法治教的能力等方面。第六条 测试内容:基本法律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基本法律知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以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维护社会稳定相关法律法规等。基本法律法规: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与部门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等
4、。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教师资格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定、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奖励规定等。第七条 实行统一命题测试。测试试题分判断题、选择题、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五种类型。第八条 采用闭卷或开卷考试的方式测试,按百分制计分。第九条 测试由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履行如下职责:(一)建立测试试题库;(二)根据部门职责从题库抽取题目,并提供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三)组织测试。第十条 应试人员应当遵守考场纪律,独立完成答卷,不得有任何违反考场纪律的行为。被认定作弊者,考试成绩无效。第十一条 应试人员对测试成绩有疑问的,可书面申请复查。如对评分存在较大异议,经应试人员申请,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组织专家复评。复查、
5、复评分数为最终成绩。复查、复评结果书面答复申请人。第十二条 考察和测试结果应当作为任职依据。第十三条 考察和测试工作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不另行收取应试人员及其单位考务费用。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二一一年十月篇三: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首先,全面推行领导干部学 法用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在学法制度建设方面,领导干部要通过 召开读书会、参加专题研讨班等形式,带头学习与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其次,建立 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任单位或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要考察他们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依法行政的情况。作为任职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再次。实行专卖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知识考试制度。拟从事专卖行政执法和法制工作的人员,必须参加由省局(公司)统一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 格取得相应资格方能上岗。最后,完善行政执法和生产经营人员学法制度。要有计划 地组织行政执法和生产经营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将培训成绩作为任职晋升 的依据之一。完善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科学合理地界定行 政决策权,对相应的权限、程序、时限、公布形式等作出规定并公开发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和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完善行政决策风险 评估机制。对事关行业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进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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