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 (“十一五”国家重点规划项目)教学课件 ppt 作者 王玉梅 第十八章 仓储合同
5页第十八章 仓储合同,第一节 仓储合同概述 第二节 仓储合同的效力,第一节 仓储合同概述,一、仓储合同的概念 仓储合同/仓储保管合同,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法律对仓储合同有规定时,应适用其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时,应适用法律对保管合同的规定。 二、仓储合同的特征 1.仓储合同的主体须为特定主体。 2.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须为动产。 3.仓储合同为诺成合同。 4.仓储合同为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返回,第二节 仓储合同的效力,一、保管人的主要义务 1.验收存货的义务。 2.给付仓单的义务。 3.通知义务。保管人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4.妥善保管义务。 5.容忍义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请求对仓储物进行检查或提取样品时,保管人应予允许。,仓单是保管人应存货人的请求签发的一种有价证券。 仓单应包括下列事项: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储存场所;储存期间;仓储费;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人的名称;填发人、填发地和填发日期。 仓单具有以下的效力:证明保管人已收到保管物的效力。保管人一经填发仓单,即认定其按照仓单记载的内容收到保管物。表明保管物所有权的效力。仓单上所记载的货物,只要经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在仓单上背书,并且经保管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即可转移保管物的所有权。,二、存货人的主要义务 1.支付仓储费及其他费用。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仓储物的,保管人有权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保管期限届满后,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可以行使留置权。 2.如实说明义务。存货人在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时,应该进行必要的说明。 3.按时提取存货的义务。当事人对储存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应给予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必要的准备时间。,返回,
《合同法 (“十一五”国家重点规划项目)教学课件 ppt 作者 王玉梅 第十八章 仓储合同》由会员E****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合同法 (“十一五”国家重点规划项目)教学课件 ppt 作者 王玉梅 第十八章 仓储合同》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逍遥游复习 知识点整理
近现代法德关系史 高三展示课3稿
当代大学生人生信仰及追求的调查研究
长相思 纳兰性德-ppt课件
课件:危机意识 一
英语ppt演讲关于阿甘正传
发达国家基础教育改革的动向与趋势 修改版
中国民间美术 课件.ppt
生物质发电技术与系统 课程ppt 第1章 生物质发电技术现状及发展趋势 2学时 -----2016
现代信号处理思考题 含答案
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抑郁症的药物治疗 100分
小学生的成长档案模板不用修改 万能型
增订六版 现代汉语 上册 第二章文字 思考与练习答案
国家财政ppt课件
加拿大英语介绍
六年级统计图的选择课件
中学生成长档案ppt
中国现代文学史期末复习整理
lohi和hihilo训练对女子赛艇运动员运动能力影响的比较研究
风雨贾平凹阅读答案
2024-04-11 25页
2024-04-11 37页
2024-04-11 28页
2024-04-11 31页
2024-04-11 36页
2024-04-11 29页
2024-04-11 22页
2024-04-11 27页
2024-04-11 34页
2024-04-11 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