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考试辅导之要点总结 北方工业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 2010年12月,目录,第一章 会计法律制度 第二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第三章 税收法律制度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第五章 会计职业道德,2,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一.会计法律 制定机构及程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有关会计工作法律。 我国目前有两部会计法律 分别是会计法和注册会计师法。 二、会计行政法规 制定发布机构及程序: 由国务院制定并发布,或者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拟定并经国务院批准发布。如国务院发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总会计师条例。 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制定机构和依据: 国务院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制定的关于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以及会计工作管理的制度,包括会计部门规章和会计规范性文件。,3,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体系(构成),会计基本法,会计行政法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地 方 性 会 计 法 规,4,1会计法律规范的四个层次:名称、地位(法律效力)及划分依据; 2 各层次法律、法规的立法者及制订依据; 3 会计法制订、修正、修订的时间;
2、4 主要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部门规章、会计规范性文件的名称。,5,要求掌握以下几点:,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二节 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 财政部门的会计行政管理职能主要有: (一)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组织实施 (二)会计市场管理 (三)会计专业人才评价 (四)会计监督检查 二、会计工作的自律管理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中国会计学会 三、单位会计工作管理 (一)单位负责人要组织、管理好本单位的会计工作 (二)会计人员的选拔任用由所在单位具体负责,6,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一、总体要求 (一)会计核算依据各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资料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 目前用于规范会计资料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主要有:1996年6月17日财务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1998年8月21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企业会
3、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等。 生成和提供虚假会计资料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关于会计电算化:会计核算软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用电子计算机软件生成的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7,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三节 会计核算 二、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的内容: 原始凭证的审核: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法定职责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核原始凭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员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原始凭证错误的更正: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更正工作须由原始凭证出具单位进行,并在更正处加盖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有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 记账凭证的内容: 记账凭证的编制要求:记账凭证编制必须以经过审核无误的原始凭
4、证和有关资料为依据,8,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三节 会计核算 三、会计账簿 依法建账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也包括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各单位要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包括: (1)总账 用于分类登记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事项,提供资产、负债、资本、费用、成本、收入和成果等总括核算的资料。 (2)明细账 是根据总账科目所属的明细科目设置的,用于分类登记某一类经济业务事项,提供有关明细核算资料。 (3)日记账 是一种特殊的序时明细账。 (4)其他辅助账簿 主要包括各种租借设备、物资的辅助登记或有关应收、应付款项的备查簿,担保、抵押备查簿等。 账目核对:账实相符 账证相符 账账相符 账表相符,9,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三节 会计核算 四、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 企业生产经营的基本情况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资金增减和周转情况 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1)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
5、依据。根据经过审核的会计账簿记录和有关资料编制。 (2)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要求、提供对象、提供期限应当符合法定要求。 (3)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其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编制方法必须一致。 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程序和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单位负责人是单位对外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的责任主体。,10,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三节 会计核算 五、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的保管和销毁:会计档案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整理归档,并保管一年期满后,移交单位的会计档案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继续保管;单位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原件。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见表1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第一天算起 会计档案应当按规定程序销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鉴定,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
6、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11,表1 企业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12,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三节 会计核算 六、其他 会计年度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止。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记账本位币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货币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 会计文字记录的规定 会计记录文字应当使用中文 民族自治地方和在我国境内的外国组织可以同时使用另外一种文字,13,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四节 会计监督 会计监督包括单位内部的会计监督、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 (一)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主体是各单位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监督对象是单位的经济活动 (二)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基本要求 1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或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
7、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2重大对外投资、资产处置、资金调度和其他重要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和执行的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程序应当明确。 3财产清查的范围、期限和组织程序应当明确。 4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应当明确。 (三)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在单位内部会计监督中的职责 1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和监督,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事项,有权拒绝办理或者按照职权予以纠正。 2对单位内部的会计资料和财产物资实施监督。 单位负责人负责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组织实施,对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建立及有效实施承担最终责任。,14,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四节 会计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的概念 主要是指财政部门代表国家对单位和单位中相关人员的会计行为实施的监督检查,以及对发现的违法会计行为实施的行政处罚,是一种外部监督。 (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对单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检查 2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 3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 4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 5对会计师事务所
8、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15,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四节 会计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的概念 是指由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的审计、鉴证的一种监督制度。 (二)注册会计师审计与内部审计的关系 (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范围 1依据注册会计师法承办的审计业务 (1)审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出具设计报告; (2)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3)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审计业务。 2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16,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一)单位会计机构的设置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 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会计岗位可以包括: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核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17,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
9、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的设置 (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任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的,除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外,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是会计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这是对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作出的特别规定。 (三)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即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任用会计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单位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直系亲属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18,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二、代理记账 (一)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1)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3)向税务机构提供税务资料 (4)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会计业务 (二)委托人应当履行以下业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三)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义务 (1)按照委托合同办理代理记账业务,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2)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3)对委托人示意要求做出的会计处理,提供不实会计资料,以及其他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的要求的,应当拒绝。 (4)对委托人提出的有关会计处理原则问题应当予以解释。,19,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第五节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三、会计从业资格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适用以下会计工作: (1)会计机构负责人(2)出纳(3)稽核(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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