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熙宁变法能否革除宋初以来之积弊
21页1、鍾子欣 7A (17),王安石熙寧變法能否革除宋初以來之積弊? 試據史實析論之 (07),何謂熙寧變法?,熙寧變法,又名王安石變法,指北宋時期,大臣王安石發動的目的在於改革北宋建國以來積弊的一場改革,由於具體實行中出現一些問題以及沒有處理好與反對派之間的關係,同反對派之間反反覆覆地爭鬥,基本上處於被批評的局面,但是一些具體措施還是保留了下來。,政治積弱:宋代推行中央集權中央集權政策出現流弊,令政府機關重床疊架,事權分散,行政效率低降,政治積弱。 經濟積貧:宋代集權政策令宋代冗官冗吏極多,虛耗國帑,而恩蔭、賞賜、祭祀等花又大,加上輸遼、夏之歲幣甚鉅,遂令國庫空虛,國家積貧。 軍事積弱:宋代由於推行重文輕武政策,以文人知軍事,士兵質素低下,戰鬥力弱;又無退役制度,令冗兵充斥,對外戰爭屢遭敗績。,熙寧變法之背景,熙寧變法的內容,經濟方面 (一),制置三司條例司:由宰相兼領,考核三司簿籍,統一財政,並訂出每年全國預算,節省開支。 農田水利法:遣使巡視全國各地農田水利,墾闢荒地,增加生產;又招募業水利技術人才,於各路設立農田水利官。 方田均稅法:重新丈量全國土地,按土質肥瘠訂立稅額,革除豪強瞞稅
2、之弊及平均百姓負擔。,經濟方面 (二),免役法:改差役為雇役,凡不願服役者,政府按其貧富征收免役錢,另聘無業者充役。 青苗法:在禾苗青黃不接時,政府低息貸款給農民,以免農民受豪富剝削。 市易法:於京師設市易務,平價收購民間滯銷貨物;若民間有所需求,隨時平價出售,以穩定物價,防止商人從中居奇。 均輸法:地方上貢之物品,凡屬京師所需者,於價廉時可預購,而非京師所需者,可運銷各地,以抑制商賈,減輕百姓納貢之苦。,教育方面,廢明經等科,獨存進士科, 進士科免試詩賦,改試經義、策論;增設武、律、醫等科。 分太學為外、內、上三舍,增加名額,依次考升。上舍成績優異者,免試授官。 令諸州郡廣設學校,員生由政府贍養。,軍事方面,保甲法:組織民兵,教以戰陣,加強防衛力量。 保馬法:分配馬匹予戶豢養,留待國家戰時征用。 置軍器監:使良工為匠,以求兵器製作精良,充實國家武備。 裁汰冗兵,廢更戍法,置將直接指揮軍隊。,王安石變法失敗?,王安石變法失敗之原因 (一),保守大臣以王安石新法違反祖宗法度而加以反對;而部分經濟措施又觸動富豪利益,故遭富豪反對。 王安石一切務以開源為功,跡近聚斂;又因急於求成,朝令夕改;
3、復忽略現實環境,保甲法、免役法等利民措施反成害民之政,招致反對。,王安石變法失敗之原因 (二),王安石剛愎自用,不納諫言,又忽視人事合作,令新政未能順利推行。 王安石任人唯私,黨同伐異,所起用者多借新政營私謀奸,使百姓怨聲載道,新政遂不能行。,熙寧變法能否革除宋初以來之積弊?,熙變法實施一系經濟方案,打擊豪強,增加國用。宋代豪強用自己的資本,或向貧農高貸,或屯積居奇以牟巨。王安石為打擊他們的氣焰,加強政府收入,於是實一系針對措施。他推青苗法,以政府資向農民放貸,息四分,較之高貸者的、七分息,大為宜。另外,亦巿法,在京師、杭州等二十多個地方設巿務。當貨物價低時買入,價高時則貸予商人賣出,息分,藉以平抑物價。此外,又實施均輸法,凡上供之貢物,皆得徙貴就賤,用近遠。這樣既可以卻地方運輸貢品的支出;且合中央需要的,可以就地賣去而得錢,再直接運上中央,增加國用;豪強亦能在儉物貴的時候取。由此可,熙變法的經濟政策,既壓制豪強以法手法圖,又能提高國庫收入。故此,王安石的新政,實能中宋豪強橫的弊病,加以打壓。,王安石推農田水法等政策,以解農民之困。豪強地主能憑貪污等手段,減少自己繳納的賦役,反將之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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