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章 长期股权投资,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 第二节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第三节 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及处置,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 二、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三、企业合并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四、投资成本中包含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第一节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返 回,一、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原则,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范的内容: 对子公司的投资 对合营企业的投资 对联营企业的投资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应按初始成本入账,区分企业合并和非企业合并两种情况确定。,返 回,对子公司的投资,对子公司投资,是指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控制,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控制通常具有如下特征: 1控制的主体是唯一的,不是两方或多方。即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
2、政策的提议不必要征得其他方同意,就可以形成决议,付诸被投资单位执行。 2控制的内容是另一个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这些财务和经营政策一般是通过表决权来决定的。在某些情况下,也可以通过法定程序严格限制董事会、受托人或管理层对特殊目的主体经营活动的决策权,如规定除设立者或发起人外,其他人无权决定特殊目的主体经营活动的政策。 3控制的目的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包括为了增加经济利益、维持经济利益、保护经济利益,或者降低所分担的损失等。 4控制的性质是一种权力,是一种法定权力,也可以是通过公司章程或协议、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授予的权力。这种权力可以实际行使,也可以不实际行使。有权力实施控制力并不一定意味着有能力实施控制力。,对合营企业的投资,对合营企业投资,是指投资企业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共有的控制。,共同控制,共同控制的实质是通过合同约定建立起来的、合营各方对合营企业共有的控制。 实务中,在确定是否构成共同控制时,一般可以考虑以下情况作为确定基础: 1. 任何一个合营方均不能单独控制合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3、2. 涉及合营企业基本经营活动的决策需要各合营方一致同意。 3. 各合营方可能通过合同或协议的形式任命其中的一个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日常活动进行管理,但其必须在各合营方已经一致同意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范围内行使管理权。,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对联营企业投资,是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 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重大影响-1,实务中,较为常见的重大影响体现为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通过在被投资单位生产经营决策制定过程中的发言权实施重大影响。 投资企业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股份的比例低于20的,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重大影响。,重大影响-2,企业通常可以通过以下一种或几种情形来判断是否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1. 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这种情况下
4、,由于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并享有相应的实质性的参与决策权,投资企业可以通过该代表参与被投资单位经营政策的制定,达到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2. 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包括股利分配政策等的制定。这种情况下,因可以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在制定政策过程中可以为其自身利益提出建议和意见,从而可以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3. 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有关的交易因对被投资单位的日常经营具有重要性,进而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到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 4. 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这种情况下,通过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管理人员有权力负责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活动,从而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5. 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因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需要依赖投资企业的技术或技术资料,表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二、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一)企业合并 (二)同一控制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三)非同一控制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返 回,(一) 企业合并-1,企业合并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联合或某一企业取得其他
5、企业的控制权。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一) 企业合并-2,合并方式 购买方 被购买方 (合并方) (被合并方) 吸收合并 取得对方资产 解散 A+B=A 并承担负债 新设合并 由新成立企业 参与合并各 A+B=C 持有参与合并 方均解散 各方资产负债 控股合并 取得控制权 保持独立 A+B=以A为母 体现为长期股权 成为子公司 公司的企业集团 投资,(一)企业合并-3,会计上的企业合并与法律意义的企业合并 会计:吸收合并、新设合并、控股合并 公司法:吸收合并、新设合并 本章讲解控股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确认和计量,(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1,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反之则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同一方,是指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的投资者。 相同的多方,通常是指根据投资者之间的协议约定,在对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行使表决权时发表一致意见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者。 控制并非暂时性,
6、是指参与合并的各方在合并前后较长的时间内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通常指1年以上(含1年)。,(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2,从最终控制方角度确定相应的处理原则 控制的资产在合并前后没有变化 不按公允价值调整 合并中不产生新的资产和负债、不形成商誉,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或承债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以所取得的对方账面净资产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股利应扣除,单独作为应收股利)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的差额依次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和留存收益。,(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3,例1:某集团内一子公司以账面价值为1000万、 公允价值为1600万元的若干项资产作为对价,取 得同一集团内另外一家企业60的股权。合并日 被合并企业的账面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500万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为900万 差额100万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4,借:长期股权投资 900万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100万 贷:有关资产 1000万 如资本公积不足冲减,冲减留存收益(盈余公积或利润分
7、配未分配利润),(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5,2.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对价的,应按所取得的被合并方账面净资产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该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例4-1,(二)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6,(三)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1,总原则:购买法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按企业合并成本计量。 合并成本包括:所放弃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和直接相关费用。 付出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损益(营业外收支)。 若以库存商品作为合并对价,应作为销售处理。 举例例4-2。,通过多次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的确定控制权转移日 企业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之和 第一次购买20股权支付3000万 第二次购买50股权支付8000万 企业合并成本:11000万 区分两种情况: (1)达到合并前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原账面价值+新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 (1)达到合并前采用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
8、本=对原账面价值调整至最初取得成本+新支付的对价的公允价值,(三)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2,(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二)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手续费、佣金等直接相关费用不构成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应先冲减权益性证券的溢价收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再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三)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相关准则办理。,三、企业合并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返 回,企业无论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作为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四、投资成本中包含已宣告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的处理,返 回,第二节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一、长
9、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 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返 回,(一)成本法的定义及适用范围 (二)成本法的核算,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返 回,成本法: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 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子公司,投资企业应当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对子公司核算: 合并财务报表权益法 单独财务报表成本法,(一)成本法的定义及适用范围,()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投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为其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 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一)成本法的定义及适用范围,(二)成本法的核算,1、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2、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投资企业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管有关利润分配是属于对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一)权益法的定义及适用范围 (二)权益法的核算,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返 回,权益法,是指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后,在投资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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