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电子文档交易市场
安卓APP | ios版本

论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制度

9页
  • 卖家[上传人]:bin****86
  • 文档编号:60727642
  • 上传时间:2018-11-18
  • 文档格式:DOCX
  • 文档大小:18.77KB
  • / 9 举报 版权申诉 马上下载
  • 文本预览
  • 下载提示
  • 常见问题
    • 1、从本学科出发,应着重选对国民经济具有一定实用价值和理论意义的课题。课题具有先进性,便于研究生提出新见解,特别是博士生必须有创新性的成果论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制度一、自认的概念和相关法律规定及特征自认,是指当事人对不利于自己的事实的承认。广义上的自认还包括对他方所提诉讼请求的承认,但一般均是指对事实的承认。自认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重要的制度,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对自认制度没有作明确的、详细的全面规定,但是有关司法解释对自认规则有较详细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次明确了自认制度。该解释第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承认的,当事人无需举证”。这一规定具有历史性的意义,它首次在我国法律文件中确认了自认制度。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间接规定了自认制度。该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除对方当事人认可外,其主张不予支持。”这是再次间接确认了明示自认的效力。3、最高人民法院XX年12月21日公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比较

      2、全面、准确地规定了自认制度。该司法解释第8条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表示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事实的承认。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当事人在场但对其代理人的承认不作否认表示,视为当事人的承认。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第74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在起诉状、答辩状、陈述及其委托代理人的代理词中承认对已方不利的事实和认可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确认,但当事人反悔并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第76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这是司法解释对自认规则所作的较详细的规定。分析上述司法解释

      3、,我国在民事诉讼中实行的自认规则,有如下特征:1、自认是在诉讼中的行为。自认按时间和场合,可以分为诉讼中的自认和诉讼外的自认,从我国先行的司法解释规定看,规定的仅是诉讼中的自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和74条规定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显然是诉讼中的自认。2、自认是一种明确的意思表示行为。按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方式自认可分为明示自认和默示自认,明示自认是当事人通过书面、口头方式所作出的明确表示;默示自认是当事人通过沉默的方式所作出的消极的承认,我国现行法律虽然承认默示自认,但这种默示是有条件的,即将法官行使说明、询问等释明义务作为必要条件,必须是经法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否定的”,才能视为自认,从本质上讲这种默示自认也是当事人的明确意思表示。3、自认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的承认。自认的事实是对自己不利的事实,自认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自认的不利于自己的案件事实的承认。4、自认包括对对方诉讼请求的承认。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5条第一项规定看,自认包括对他方所提诉讼请求的承认5、自认的

      4、主体包括当事人的自认和代理人的自认。自认的主体,并非仅限于当事人本人,还包括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的自认属于当事人本人的自认,委托代理人的所为的自认是在诉讼中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依法所作的自认。二、诉讼中自认的约束力1、对当事人的约束力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不利于自己事实的承认,对方当事人就自认的事实不再需要举证,作出自认的当事人也不得在诉讼中提出与自认事实相互矛盾的主张,双方当事人也不需要为自认的事实进行质证和辩论。即是自认在效力上发生免除举证责任的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75条第一项规定“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确表示承认的”,属于对方当事人免除举证责任的情形之一。需要明确的是,诉讼中委托代理人的自认对当事人发生约束力,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第三款作了如下规定:一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的自认,视为当事人自己的自认。但有种情况例外,即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自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代理人的自认不产生当事人的自认效力。二是代理人的自认

      5、超出了代理权限,但当事人在场对其自认未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当事人自己的自认。2、对法院的约束力当事人的自认有拘束法院的效力,在当事人作出自认后,不仅对当事人发生法律效力,而且对法院也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的自认可以成为法院确认案件事实的依据,作为裁判的基础,法院不得对事实在进行庭审调查,不得作出相反的认定。即在一方当事人作出自认后,法院必须承认对方当事人对自认的事实免除举证责任,并且不能再动用职权,对自认的事实的真伪再行判断。法院在作出判决时,即使法官认为自认的事实可能有伪,法院也不得否定自认的事实,并且应当以双方自认的事实作为判决的基础,不得作出与之相反的事实认定。自认的效力不仅对一审法院具有约束力,对上诉法院也产生约束力。三、自认的撤回自认一经作出,对法院和当事人都产生相应的约束力,因此,自认不得随意推翻和撤回。当事人一旦作出自认,在一般情况下就不得撤回。不允许当事人随意撤回自认,这是禁止作出自认的当事人在诉讼中不得主张与自认相反的事实和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否则,法庭上已经查明的事实将被推翻,不仅使审理产生混乱和迟延,同时,对方当事人会基于信赖利益,相信事实已被确认而放弃收集、提供证据

      6、,一旦自认被允许撤回,对方当事人必将重新承担举证责任。这样,会给对方当事人收集、提供证据带来不便,有时甚至会丧失收集证据的机会,导致事实难于确认和程序上的不公正。但是,作出自认就不得撤回并不是绝对的,自认作为一种意思表示,有可能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况,因此,法律规定特殊情况下的自认可以撤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第四款规定,对于明示的自认,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结束前,可以撤回下列两种情形的自认:一是对方当事人同意自认当事人撤回自认的。二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当事人作出自认时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自认,可以撤回。对于自认撤回的法律效力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自认撤回后就“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 举证责任”。四、不发生自认的效力的情形自认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同其他法律行为一样,其法律效力并不是绝对的,其效力也受一定的限制,作为自认规则的例外规定,这也是自认规则中的一项重要内容。通常,下列情形不能发生自认的效力:1、当事人无须证明的事实。当事人无须证明的事实,是自认之外的免除举证责任的情形,一般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如最高人民法

      7、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9条规定了六种免除当事人举证的事实,法官即可对事实作出判断,此时无须适用自认规则。2、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事项。主要是指法律上规定应由法院依职权调查的事项。该事项,本应由法院依职权调查,当事人对该事项的自认,法院并不当然受其拘束。3、关于身份关系诉讼的事实。由于身份关系诉讼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与社会的公序良俗直接相关。因此我国民事诉讼中对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排除适用自认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8条第一款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4、无诉讼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当事人的自认。当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时,在诉讼过程中作出某些承认,在诉讼上不具有证明效力,只有其法定代理人的诉讼行为才是合法有效的。5、共同诉讼中一人的自认,在必要共同诉讼中,其中一人的自认行为只有经其他人的认可,该自认行为方能对其他人发生效力,若其他人并未认可,则该自认行为对其他人自无效力可言;在普通共同诉讼中,其中一人的自认,对其他人始终不产生效力。6、自认不能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的合法利益,否则不发生自认的效力。注释:黄松有主编: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国法制出版社XX年版,第73页。黄松有主编: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国法制出版社XX年版,第76页。黄松有主编: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16集,法律出版社XX年3月版,第315页。 课题份量和难易程度要恰当,博士生能在二年内作出结果,硕士生能在一年内作出结果,特别是对实验条件等要有恰当的估计。

      《论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制度》由会员bin****86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论我国现行民事诉讼中的自认制度》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点击阅读更多内容
    TA的资源
  • 高考语文第一轮总复习 同步测试卷(五)实用类文本阅读课件

    高考语文第一轮总复习 同步测试卷(五)实用类文本阅读课件

  • 高考语文第一轮总复习 写作总论课件

    高考语文第一轮总复习 写作总论课件

  • 高考语文大一轮复习 第5部分 论述类文本阅读 第一节 理解文中重要词句含意2大考点课件

    高考语文大一轮复习 第5部分 论述类文本阅读 第一节 理解文中重要词句含意2大考点课件

  • 高考语文大一轮复习 第3部分 古代诗文阅读 专题三 默写常见的名句名篇课件

    高考语文大一轮复习 第3部分 古代诗文阅读 专题三 默写常见的名句名篇课件

  • 高考语文大一轮复习 第3部分 古代诗文阅读 专题二 第四节 鉴赏诗歌的艺术技巧课件

    高考语文大一轮复习 第3部分 古代诗文阅读 专题二 第四节 鉴赏诗歌的艺术技巧课件

  • 高中物理 第四章 力与运动 第一节 伽利略的理想实验与牛顿第一定律课件 粤教版必修1

    高中物理 第四章 力与运动 第一节 伽利略的理想实验与牛顿第一定律课件 粤教版必修1

  • 高中物理 第三章 研究物体间的相互作用 第三节 力的等效和替代课件 粤教版必修1

    高中物理 第三章 研究物体间的相互作用 第三节 力的等效和替代课件 粤教版必修1

  • 高中物理 第一章 运动的描述 第五节 速度变化的快慢 加速度课件 粤教版必修1

    高中物理 第一章 运动的描述 第五节 速度变化的快慢 加速度课件 粤教版必修1

  • 高中物理 第2章 能的转化与守恒章末复习方案与全优评估课件 鲁科版必修2

    高中物理 第2章 能的转化与守恒章末复习方案与全优评估课件 鲁科版必修2

  • 高中物理 42 实验:探究加速度与力、质量的关系课件 新人教版必修1

    高中物理 42 实验:探究加速度与力、质量的关系课件 新人教版必修1

  • 高中物理 31《受力分析》课件 新人教版必修1

    高中物理 31《受力分析》课件 新人教版必修1

  • 高中物理 22 匀变速直线运动的速度与时间的关系课件 新人教版必修1

    高中物理 22 匀变速直线运动的速度与时间的关系课件 新人教版必修1

  • 高中物理 14 用打点计时器测速度课件 新人教版必修1

    高中物理 14 用打点计时器测速度课件 新人教版必修1

  • 高中数学第一章导数及其应用1_5_1曲边梯形的面积课件新人教a版选修2_2

    高中数学第一章导数及其应用1_5_1曲边梯形的面积课件新人教a版选修2_2

  • 高中数学 第二章 随机变量及其分布 24 正态分布课件 新人教a版选修2-31

    高中数学 第二章 随机变量及其分布 24 正态分布课件 新人教a版选修2-31

  • 高中数学 第四章 圆与方程 42_1 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课件 新人教a版必修21

    高中数学 第四章 圆与方程 42_1 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课件 新人教a版必修21

  • 高中数学 第二章 随机变量及其分布 21_2 离散型随机变量的分布列(2)课件 新人教a版选修2-31

    高中数学 第二章 随机变量及其分布 21_2 离散型随机变量的分布列(2)课件 新人教a版选修2-31

  • 高中数学 第二章 统计 23_2 两个变量的线性相关课件 新人教a版必修3

    高中数学 第二章 统计 23_2 两个变量的线性相关课件 新人教a版必修3

  • 高中数学 第二章 统计 22_1 用样本的频率分布估计总体分布课件 新人教a版必修3

    高中数学 第二章 统计 22_1 用样本的频率分布估计总体分布课件 新人教a版必修3

  • 高中数学 第二章 统计 21_3 分层抽样课件2 新人教a版必修31

    高中数学 第二章 统计 21_3 分层抽样课件2 新人教a版必修31

  • 点击查看更多
    最新标签
    发车时刻表 长途客运 入党志愿书填写模板精品 庆祝建党101周年多体裁诗歌朗诵素材汇编10篇唯一微庆祝 智能家居系统本科论文 心得感悟 雁楠中学 20230513224122 2022 公安主题党日 部编版四年级第三单元综合性学习课件 机关事务中心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总结及来年工作安排 入党积极分子自我推荐 世界水日ppt 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 空气单元分析 哈里德课件 2022年乡村振兴驻村工作计划 空气教材分析 五年级下册科学教材分析 退役军人事务局季度工作总结 集装箱房合同 2021年财务报表 2022年继续教育公需课 2022年公需课 2022年日历每月一张 名词性从句在写作中的应用 局域网技术与局域网组建 施工网格 薪资体系 运维实施方案 硫酸安全技术 柔韧训练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建筑工地疫情防控 大型工程技术风险 磷酸二氢钾 2022年小学三年级语文下册教学总结例文 少儿美术-小花 2022年环保倡议书模板六篇 2022年监理辞职报告精选 2022年畅想未来记叙文精品 企业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课程实验指导书范本 草房子读后感-第1篇 小数乘整数教学PPT课件人教版五年级数学上册 2022年教师个人工作计划范本-工作计划 国学小名士经典诵读电视大赛观后感诵读经典传承美德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2 2022年小学体育教师学期工作总结 2022年家长会心得体会集合15篇
    关于金锄头网 - 版权申诉 - 免责声明 - 诚邀英才 - 联系我们
    手机版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 |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2008-2016 by Sichuan Goldhoe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