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院针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讨论
4页1、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关于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会议纪要为了及时解决劳动争议案件执法中的疑难问题,促进执法统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与北京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处于近期联合召开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北京市三级法院 从事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的部分庭长和法官、北京市、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从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的 部分领导和仲裁员参加了研讨,与会人员就劳动争议案件审理中亟待解决的程序和实体方面的问题 进行了认真充分的讨论,对部分问题的解决取得了一致意见,现纪要如下:一、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问题1、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社会保险稽核办法 、 劳动保 障监察条例及我市的仲裁和审判实践,对于社会保险争议的受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关系、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主张予以补缴的,一般不予受理,告知劳动者通过劳动行政部门解决;(2)由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导致
2、劳动者不能享受工伤、失业、生育、 医疗保险待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上述待遇的,应予受理。(3)用人单位未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费,农民工在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要求用 人单位赔偿损失的,应予受理。2、因用人单位迟延转档或将档案丢失,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的纠纷,应属于劳动争议 案件受理范围。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办理退休手续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 理范围。 二、关于一裁终局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4、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有两类,一 是小额案件,即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 个月金额的争议;二是标准明确的案件,即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 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对于第一类案件,一般应当以当事人申请仲裁时各项请求的总金额为标准确 定是否属于适用一裁终局的劳动争议案件。对于第二类案件,该类案件一般不涉及具体金额,主要 是指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而产生的争议。5、劳动者就终局裁决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
3、的规定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裁定终结 诉讼。但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时,对用人单位的抗辩应一并处理。劳动者起诉后撤诉或因超过起 诉期间被驳回起诉的,用人单位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 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中级人民法院在受理用人单位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或基层人 民法院在受理劳动者对于终局裁决不服的案件后,均应在开庭审理前审查是否同时存在撤销仲裁之 诉和劳动者不服终局裁决的起诉,以便两级法院就有关案件进行协调和沟通。6、根据审理撤销仲裁裁决案件的实际需要,人民法院可以向作出原裁决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调阅案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及时提供案卷。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作出的裁定,应当送作出 原裁决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三、程序方面的其他问题7、在劳动仲裁程序中遗漏了必须共同参加仲裁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在一审诉讼程序中可依法予 以追加,无须再行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漏裁的事项,人民法院可直接作出处理。8、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人民 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后
4、,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的,如该诉讼请求与讼争的劳动争议具有不可分性,应当合并审理” ,该条款中的“不可分性”是指增加的诉讼请求与仲裁的事项是基于同一事实而产生 的,相互之间具有依附性。9、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双方 当事人互为原告和被告,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列为“原告(被告) ” ,后起诉的一方当事人列为“被 告(原告) ” 。10、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和第四十九条涉及的期间的起算,应与民事诉讼法 的有关规定相一致,均从次日起算;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所称的“以上” “不满” (合同期限) 的界定,应与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相一致。11、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 申请支付令的,应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的规定。 四、关于劳动关系的确认问题12、在认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具有劳动关系时,可考虑下列因素:(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 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3)劳动
《北京市高院针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讨论》由会员洪易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北京市高院针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讨论》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第2课_人口的迁移与环境
第1讲:知识产权法导论
第10讲_人因工程概述
浙江大学公共经济学概论 5_公共支出规模与结构08-6-7
注塑机清洗炮筒流程
汽车漆面保养 皇冠 全车镀晶
汽车SONAX镀晶特点
朱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认证考试培训(三级) (2)
无机推断题课件-旧人教
抛物线的定义及其标准方程(1)
小学科学五年级第四单元第三课PPT
小学六年级语文复习建议
团队建设方法(学员版)V0
叙事要完整(作文) 讲解1
发展经济学 复习资料
产前保健指南解读(制作PPT)
中考数学复习圆中的有关计算1[人教版]
〔课件〕孤独之旅1
《职业技能实训(一)》教务管理培训
WNV在美国的流行与控制
2023-03-04 4页
2023-10-06 4页
2022-10-27 5页
2022-10-05 4页
2023-11-26 2页
2023-08-04 13页
2023-08-11 3页
2023-10-27 8页
2023-08-13 28页
2023-10-07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