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绍兴市马海、马山标准海塘除险加固工程标施工招标文件浙江颐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 绍兴市马海、马山标准海塘除险加固工程标 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绍兴市马海、马山标准海塘除险加固工程标(项目名称)已由浙江省水利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浙水管2011100号文,(批文 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法人为绍兴市河 道综合整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绍兴市河道综合 整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颐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绍兴市新三江闸以东至萧绍海塘段。 2.2 建设规模:主要建筑物等级为1级,加固海塘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长5.3 公里(马海段3.0公里,马山段2.3公里),项目概算造价为9300万元,标工程招 标估算价约 39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海塘除险加固(板桩施工等),防汛抢险道路 加固,管理房改造、新建,护塘地内绿化景观提档等(详见图纸)。 2.4 工程类别:水利一类 2.4 计划工
2、期:250日历天。其中板桩施工等工程必须在2012年4月15日前完工。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标(桩号 2+4005+300)。2.7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安 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 (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 同时无在建工程。(本标准 海塘除险加固工程分为2个标段,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标段已为中标候 选人的不再参加标段的评标入围。) 3.2 本工程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因故无法 准时出席开标会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绍兴市区公证机构现场公证签署具体 投标项目的委托授权书,并委托本企业的相关人员出席开标会议。 3.3 其他要求: 3.3.1 企业具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会员(2011年度);3.3.2 近年企业财务情况良好(提供2008-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表);绍兴市马海、马山标准海塘除险加固工程标施工招标文件浙江颐立工程咨询有限公
3、司 2 3.3.3 企业须经绍兴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备案(2011年度年检合格);3.3.4 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监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3.3.5 由企业注册地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安全诚信证明(业务章不认可,本市区企业可以省略);3.3.6 项目负责人具有省及省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书;3.3.7 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C证书。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 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建设项目投标报名窗口刷交易IC卡自助报名,同时缴纳投标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并向窗口工作人员递交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前无在建工程的项目投标报名承诺书(表格可在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三份。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5.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70 0万元,
4、投标保证金在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必须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具的票据,即汇票、电汇、转账支票等(不包括现金)。保证金缴入帐户一: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营业部; 帐号:0900000103411100010。帐户二: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绍兴城东支行; 帐号:7334310182600023663。6. 其他有关内容6.1 评标入围方法:根据绍市公管办(2009)32号文件。6.2 评标方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6.3 工程款支付:开工后十天内,支付工程预付款为合同价(不包括预留金)的15%,工程预付款在支付第三次工程进度款时开始起扣,直至合同累计完成金额达到签约合同价的80%时全部扣清;进度款按月支付,发包人收到监理人签证的月进度付款证书(含支持性证明文件)并审批后,按月进度付款证书总金额的80%支付给承包人,直至付款总额(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为合同总额的80%,工程完工绍兴市马海、马山标准海塘除险加固工程标施工招标文件浙江颐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 验收合格,工程结算审价(并向发包人递交完整的验收资料)后,总付款额为工程结算价款的9
5、5%。余款作为保留金,待缺陷责任期期满后一个月内结清。7. 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 标文件为准。8 联系方式招 标 人:绍兴市河道综合整治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颐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越西路199号地 址:城东翻水泵站内 邮 编:312000邮 编:312000 联 系 人:朱惠丰联 系 人:方雁 电 话:0575-85356218 电 话 13105858756 传 真:0575-85356201 传 真:0575-88370827绍兴市马海、马山标准海塘除险加固工程标施工招标文件浙江颐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编列内容1.1.2招标人绍兴市河道综合整治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1.3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颐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1.4项目名称绍兴市马海、马山标准海塘除险加固工程标1.1.5建设地点绍兴市新三江闸以东至萧绍海塘段1.1.6现场管理机构/1.1.7设计人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勘测设计院1.1.8监理人待定1.1.9代建机构/1.2.1
6、资金来源财政1.2.2出资比例100%1.2.3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海塘除险加固(板桩施工等),防汛抢险道路加固,管理房改造、新建,护塘河整治、护塘地内绿化景观提档等(详见图纸)。标工程招标估算价约 3900万元。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250日历天(包括节假日)(以开工通知为准),其中板桩施工等工程必须在2012年4月15日前完工。1.3.3质量要求合 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 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要求:近年企业财务情况良好(提供2008-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表)业绩要求:/信誉要求:由企业注册地县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安全诚信证明(业务章不认可,本市区企业可以省略);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水利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具有省及省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书; 其他要求:2001 年度经绍兴市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 公室备案,为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会员(2011 年度) ;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 C 证 书。绍兴市马海、马
7、山标准海塘除险加固工程标施工招标文件浙江颐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 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编列内容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9踏勘现场 组织 不组织1.10投标预备会 召开 时间:2011年11月3日 14:30 时,地点:绍兴市越 西路199号。1.10.3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18日 9 时 30 分1.11分包允许 不允许1.12偏离允许 不允许3.3.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有效期为90天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汇票、电汇、转账支票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70万元保证金缴入帐户一: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营业部; 帐号:0900000103411100010。 帐户二: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 银行绍兴城东支行; 帐号:7334310182600023663。开户银行: 绍兴银行营业部。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403开标室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5.2开标程序投标
8、文件的密封检查:委托公证检查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 人,专家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转帐支票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类似项目/10.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电子版份数:电子光盘 1 份; 格式:与投标文件中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致。绍兴市马海、马山标准海塘除险加固工程标施工招标文件浙江颐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 10.3原件 提交 不提交条款号条款号条款名称条款名称编列内容编列内容10.4中标后须提交的投标 文件份数:签订合同协议书时确定10.5招标人最高限价招标人最高限价为业主标底的92%。10.6招标人风险控制价招标人风险控制价为最高限价的85%。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 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与 风险控制价之差额的风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采用现金或银行 汇款(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日内须向招标人提交风 险保证金;风险保证金在在主体工程完工后,经监理人和发包 人确认后同意后一次性退还)。1
9、0.7安全生产人员和条件根据浙水建200951号文的有关规定,外地进浙单位在工程 中标后应当在浙江水利网上公示承担工程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人 员及条件。10.8行贿犯罪与不良行为 档案记录查询根据浙招办200923号文第13条规定,招标人在开标前,应向 检察机关查询投标人及其拟派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 档案,若发现有未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情况的,一律取消其投 标资格。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按浙水建(2010)33号执行。10.9有无在建工程查询若发现拟派本标段的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的,一律取消其投标资 格。10.10取消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的7日内若没有提交履约担保和风日内若没有提交履约担保和风 险担保金,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险担保金,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1 总则总则1.1 项项目概况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意见(浙政发【2009】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 本招标项目现场管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绍兴市马海、马山标准海塘除险加固工程标施工招标文件浙江颐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 1.1.7 本招标项目设计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 本招标项目监理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9 本招标项目代建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资金来源和落金来源和落实实情况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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